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什么?有什么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9:33:25 479 人看过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手续: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关系证明。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审核后,公证员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疑难问题有哪些

1、继承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办理《放弃声明书》或提交住所地的《放弃声明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出具《死亡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产证》原件;

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7、附《亲属证明》格式如下:

兹证明原我村(居)(死者),男(女),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因在(或其他县市)死亡,生前住县(市)乡(镇)村(路)号。

其父,于年月日出生,现住县(市)乡(镇)村(路)号(或于年月日因死亡)。

其母,于年月日出生,现住县(市)乡(镇)村(路)号(或于年月日因死亡)。其夫(妻),于年月日出生,现住县(市)乡(镇)村(路)号(或于年月日因死亡)。

(死者)生前与其夫(妻)共生育个子女即男女:

长子,于年月日出生,现住县(市)乡(镇)村(路)号(或于年月日因死亡)。

,于年月日出生,现住县(市)乡(镇)村(路)号。

长女,于年月日出生,现住县(市)乡(镇)村(路)号。

次女,于年月日出生,现住县(市)乡(镇)村(路)号。

(死者)生前没有收养子女。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相信您对遗产继承公证疑难问题有所了解,希望您在继承公证时注意以上的相关问题,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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