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之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7:50:51 453 人看过

11、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何种形式?其主要条款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

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

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

义务;(六)违约责任。

12、家庭承包方式下,承包方什么时候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

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13、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否收费?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

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

证书。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

其他费用。

14、发包方承办人、负责人变动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分立、合并的情况下,发包方

能否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

发包方的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不能变更或解除已生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分

立成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合并,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其权利义务都应当按照法

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享有和承担。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发包方不得因此而变更

或解除承包合同,否则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5、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

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

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调整、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并以第七十三号主席令公布颁发,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律形式对土地承包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作出规定,对于保障亿万农民的根本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2023-06-10
    312人看过
  • 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
    目前正在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是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的版本。涉及的新内容有:1、改变了以往进程农户必须退出承包的规定;2、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以入股;3、承包土地的承包方资格放宽;4、承包耕地的最长期限延长;5、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二次流转;6、土地承包的用途不再强制规定为农业用途等。一、造成发包方违约的行为(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方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
    2023-03-05
    6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
    农村土地承包
    目前正在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是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的版本。涉及的新内容有:1、改变了以往进程农户必须退出承包的规定;2、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以入股;3、承包土地的承包方资格放宽;4、承包耕地的最长期限延长;5、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二次流转;6、土地承包的用途不再强制规定为农业用途等。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什么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需要具备以下的内容,具体如下:1、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2、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
    2023-08-01
    2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转包、转让、出租、继承、征地补偿等问题解答
    A:承包是指村集体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队)作为承包方,将集体的土地、林地依法承包给集体的农户,农户成员进行种地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期是多久?A:农民所有的、国家所有的、农民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原,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应当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实行家庭承包。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沟、山、滩,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可以招标、拍卖承包。农户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原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承包期满后,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合同期满后,草原、林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顺延。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农业用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农、林、牧、渔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流转?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自愿有偿的合法方式转让,即可以通过转让、转包、租赁、交换、股份购买等方式转让。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抵押合同经营证需提供林权证
    2023-05-31
    4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政策问答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是什么?答:农业部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应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底线指什么?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益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答: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四、土地流转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答: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方式;5、流转土地的用途;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
    2023-03-30
    11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问答
    政府机构可以先由政府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首先,我们可以将“县级以上政府”改为“政府机构”,将“协调”改为“协商”,将“裁决”改为“决定”。这样改写后,句子的意思不变,但更加通顺。因此,改写后的内容为:“政府机构可以先由政府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收到征地补偿方案,应该怎么办?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方案是征地单位与被征收人之间就征地补偿达成的一项协议。如果收到征地补偿方案,应该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其中的内容,如有异议可以提出来。根据该方案,被征收人将获得一定的土地补偿
    2023-11-13
    314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限问题在农村
    土地承包期限是为三十年。我国法律规定,草地的承包期在三十年到五十年左右,如果是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到七十年左右。如果是特别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延长。如果是租赁期限的,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属于无效。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一般是多久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
    2023-07-07
    450人看过
  • 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
    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1、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2、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3、要求土地承包公开、公平、公正;4、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5、保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6、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7、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2、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3、兼顾国家、集体和承包者的利益;4、符合本组织的章程和社员(村民)民主决议;5、坚持集体的管理调节权;6、保障承包者的经营自主权与合法收益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
    2023-08-12
    29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十大问题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共五章六十五条,对农村土地承包的主要方面都做出了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一、明确了我国农村土地的基本经营制度《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实行家庭承包和其它承包方式。实行家庭经营是农业经营的基本方式。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容纳不同水平的生产力,不存在因为生产力发展就要改变农户家庭经营的问题。二、明确了土地承包的主管部门《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承包的主管部门和他们在管理上的职责,以后在土地承包中发生了纠纷和矛盾,可以去找他们解决。三、明确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承包方的权利规定有: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
    2023-06-05
    21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知识问答
    1、问:什么是挂牌出让?答:是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包括底价在土地市场进行公告,在公告时间内接受竞买人竞价,最后由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出让方式,是土地的使用权招标、拍卖以外的又一种公开交易方法。挂牌公告期限为30天。挂牌出让综合体现了招标、拍卖和协议方式的优点,并同样是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特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重要方式,尤其适用于当前我国土地市场现状,具有招标、拍卖不具备的优势:一是挂牌时间长,且允许多次报价,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决策和竞争;二是操作简便,便于开展;三是有利于土地有形市场的形成和运作。挂牌出让是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补充。2、问:何种类型的土地适用于挂牌出让?答:经营性用地的出让仍以招标拍卖为主。挂牌交易主要适用范围是竞争性不强的经营性用地的出让。3、问:如何参加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活动?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有一竞买人可到市土
    2023-06-05
    24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
    2023-02-13
    489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征用之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如何保护
    某县胜利乡一村民问:我1991年嫁给河南一男子,婚后户口并没有迁到男方家乡,而仍然留在本村。但二轮土地承包时,村里强行收回了我的承包地重新发包。我多次找村里、乡里要求给地,但均遭拒绝,导致我和孩子的土地一直没有着落。请问,我该怎么办?答: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33条分别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30条也分别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
    2023-06-06
    32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下土地继承的现实问题
    农村承包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具体而言,农村的承包土地承包的不是所有权,而是相对应的使用权承包,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并不属于继承,只能通过继承承包的方式来处理。农村承包土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农村承包土地在婚内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2023-07-02
    227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调整、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并以第七十三号主席令公布颁发,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律形式对土地承包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作出规定,对于保障亿万农民的根本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2023-06-10
    312人看过
  • 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
    目前正在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是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的版本。涉及的新内容有:1、改变了以往进程农户必须退出承包的规定;2、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以入股;3、承包土地的承包方资格放宽;4、承包耕地的最长期限延长;5、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二次流转;6、土地承包的用途不再强制规定为农业用途等。一、造成发包方违约的行为(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方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
    2023-03-05
    6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
    农村土地承包
    目前正在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是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的版本。涉及的新内容有:1、改变了以往进程农户必须退出承包的规定;2、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以入股;3、承包土地的承包方资格放宽;4、承包耕地的最长期限延长;5、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二次流转;6、土地承包的用途不再强制规定为农业用途等。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什么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需要具备以下的内容,具体如下:1、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2、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
    2023-08-01
    2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转包、转让、出租、继承、征地补偿等问题解答
    A:承包是指村集体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队)作为承包方,将集体的土地、林地依法承包给集体的农户,农户成员进行种地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期是多久?A:农民所有的、国家所有的、农民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原,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应当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实行家庭承包。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沟、山、滩,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可以招标、拍卖承包。农户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原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承包期满后,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合同期满后,草原、林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顺延。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农业用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农、林、牧、渔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流转?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自愿有偿的合法方式转让,即可以通过转让、转包、租赁、交换、股份购买等方式转让。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抵押合同经营证需提供林权证
    2023-05-31
    4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政策问答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是什么?答:农业部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应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底线指什么?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益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答: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四、土地流转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答: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方式;5、流转土地的用途;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
    2023-03-30
    11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问答
    政府机构可以先由政府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首先,我们可以将“县级以上政府”改为“政府机构”,将“协调”改为“协商”,将“裁决”改为“决定”。这样改写后,句子的意思不变,但更加通顺。因此,改写后的内容为:“政府机构可以先由政府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收到征地补偿方案,应该怎么办?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方案是征地单位与被征收人之间就征地补偿达成的一项协议。如果收到征地补偿方案,应该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其中的内容,如有异议可以提出来。根据该方案,被征收人将获得一定的土地补偿
    2023-11-13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多少年,农村土地承包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
    • 《知识问答50题》之1,什么是继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5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
    •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6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原则;农村土地承包中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土地承包经营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原则;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 承包工地知识三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4
      承包工地提三点建议: 第一,实地考察一下现场,在此基础上做好工程预算,因为承包工程必然设计造价问题,只有做好预算,心中才能有底。退一步说,即便承包不上该项工程,也能为自己积累些经验; 第二,规划一下施工组织设计,重点要预测一下承包该项工程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财、物的获得与采购途径、组织管理模式、业务工作流程、降本增效方式; 第三,按计划组织施工,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各项记录,尤其工程变更事项的
    • 农村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原承包地归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土地承包到期后,现在国家实行的是二轮延包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也主要是稳定国家对农村土地承包长期不变政策而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上规定的是三十年,那么三十后以后如何办理,国家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不过,保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久稳定是不会变的,即使对部分土地的重新调整也要分具体情况对待的,对有经济作物或者兴建养殖场的农地也会区别对待,退一步讲,即使对此类土地经营权的变更也要对相关投入给予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