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仲裁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国际仲裁委员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用来接受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并且进行仲裁的一个机构。其职能是:
1.接受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
2.协助仲裁庭的组成工作协助仲裁庭的组成,是常设仲裁机构的重要职能。
3.撤销对仲裁员的指定和指定替代仲裁员这是常设仲裁机构的另一重要职责。
二、国际仲裁委员仲裁范围
国际仲裁委员仲裁范围:
1.双方均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当事人)的契约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
2.一方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当事人),另一方为中国人的上述争论。
3.双方均为中国人的上述争议,但仅限于两种情况:
(1)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商投资企业;
(2)客体是涉及国外资金、技术、服务的项目。
4.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争议。
三、仲裁有哪些优越性
仲裁的优越性有:
1.公正性。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自愿性。仲裁纠纷实行当事人自愿原则和或裁或审制度,且不受地域限制。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就可以选择双方当事人信任的仲裁机构解决纠纷。
3.保密性。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可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形象和声誉。
4.权威性。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一裁终局。裁决书一经作出、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及时性。按照有关规定,仲裁机构原则上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裁决,而且一裁终局。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
国际仲裁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144人看过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
470人看过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66人看过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89人看过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30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66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国际仲裁委员会的任命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30。根据《仲裁法》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如果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该独任仲裁员。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
仲裁委员会是做什么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9仲裁委员会是常设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设立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设立,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8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版) 2005年1月11日修订并通过,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则的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决定》和国务院的《通知》及《批复》,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名称和组织 (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后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
-
北京国际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1(一)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本会仲裁的,适用本规则。当事人就仲裁程序事项或者仲裁适用的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该约定无法执行或者与仲裁地强制性法律规定相抵触的除外。当事人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由本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二)当事人约定适用本规则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视为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本会仲裁。 (三)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本会或者仲裁庭有权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推进仲裁程序,以促使当事人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做什么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4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