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4:27 125 人看过

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中,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果汁行业,理由是不利于竞争。这表明此前沸沸扬扬的保护民族品牌的理由不在此次反垄断审查考虑之列。李长青认为该案的审查符合法定程序,但是如果可口可乐或者汇源对此决定不服,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的执法部门是哪一家?

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职能分工的三定方案,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由商务部负责,商务部下设反垄断局,是三家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中人数最多的一家。

二、什么是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三种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三、什么样的企业并购需向商务部申报审批?

根据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达到以上任一标准的参与集中的企业负有主动申报的义务。

未达到以上标准,但是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这既是商务部的权利也是商务部的义务。

四、反垄断审查须提交哪些文件?

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报书;

(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

(三)集中协议;

(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商务部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我们看到本案中就出现了商务部要求补交材料的情形。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初步审查立案期限后延,使执法部门可以更从容应对。

五、反垄断审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审查将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为期30天的初步审查阶段。如果在完成第一阶段审查以后,认为该并购案影响市场竞争的可能性比较大,就会进入第二阶段审查。第二阶段审查为期90天,必要时第二阶段审查还可延长60天。一般案件往往第一阶段便能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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