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恶意逃债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9:01:24 139 人看过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担责。公司以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恶意逃债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技术入股亏损的盈余原金怎么算

技术入股需要承担责任,技术成果权归公司,债权人可以对技术主张权利,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亏损有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则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需要提醒您的是:股东不应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人独立有限责任是如何的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法人独立有限责任是,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企业破产债务谁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一般是由公司财产清偿,股东不负责。但有些情况下是可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具体如下: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股东出资不实的。由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4、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5、公司注销,股东在分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若未经清算注销,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有限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后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有限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后股东一般不再需要承担责任,股东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担责即可。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法人责任与外部个人责任的关系(1)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其职务行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以其在履行职务时有无过失为依据。只有有过失的,个人才可能承担责任。(2)违约责任只能由法人承担,而不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承担。法律上所谓责任不仅以义务存在为前提,而且是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才发生,因此,义务范围和责任范围是有联系的。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集体合同总是以法人的名义签订的,只能由法人来承担义务以及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3)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个人才承担外部责任。依我
    2023-02-16
    293人看过
  • 股东与法人恶意变更负债逃避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通过各种方式逃避债务,侵害侵权人的利益,如恶意转移财产、虚增债务等。债权人发现这些情况时,要及时维权,欠债期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或者申请诉财产保全,然后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劳动仲裁期间恶意变更法人更换法人没有影响,更换法人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
    2023-07-03
    485人看过
  • 有限公司恶意逃债能直接找股东讨债吗
    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首先了解有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找到股东还债。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有以下情形: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
    2023-03-20
    430人看过
  • 公司欠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欠债,法人代表和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法人代表和股东的区别有哪些?1、产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是通过法人授权产生的,股东是通过认缴出资额或者认购股份产生的;2、权利义务范围不同,法人代表仅在法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股东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行使义务;3、身份不同,法人代表可以是公司高层,也可以是公司职员,只要法人授权即可,股东是法人的资本来源,是法人权利义务的承载,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二、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1、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2、对法人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3、接受法人和有关机关的监督;4、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三、股东
    2023-06-22
    134人看过
  • 代持股东要承担公司责任风险吗
    代持股东在实际出资人履行了出资责任,并且代持股东不存在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况下,是不存在承担公司责任风险的;但是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完毕出资责任的,则代持股东需要与实际出资人共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持股的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更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一、代持股是谁的股权啊代持股股权在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实际出资人的。代持股协议是指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的,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协议。因实际出资人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所以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吗公司法人,公司本来就要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负责,本身就是被执行人,不存在追加的问题。如果所说的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则一般是不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的,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并且其存在虚假出资、抽头出资,或者滥用
    2023-06-24
    361人看过
  • 问:公司破产,股东担不承担还债责任?
    公司倒闭股东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形: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2、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本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借款人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导致借款人实有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先由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由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公司倒闭股东赔钱吗公司倒闭了一般情况下不用赔钱。因为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都不需以个人财产偿还。但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2023-07-10
    246人看过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2023-03-22
    162人看过
  • 公司因为股东未实际出资欠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股东未实际出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下情形股东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虚假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出资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
    2023-03-01
    241人看过
  • 公司有限责任的债务由公司的股东承担吗?
    有限责任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尽到如实出资的义务。一、解散公司清算时产生的债务谁所承担由公司的财产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法人有哪些种类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法人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公司资本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经济组织,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2023-06-21
    144人看过
  • 公司债务挂名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公司债务清偿原则
    一、公司债务挂名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公司债务挂名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债务清偿原则公司债务清偿原则有:1.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
    2023-06-27
    282人看过
  • 公司债务担保责任应由股东承担哪些?
    股东应承担担保公司债务的责任如下: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实施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3、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无法清算;4、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关闭后,股东免费接受公司财产。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淆、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特殊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禁止滥用股东权利及法人人格否定1、《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
    2023-07-02
    178人看过
  • 公司改制逃债的责任承担
    关于企业公司制改造中逃债企业责任承担的规定【理解与适用】企业公司制改造,是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客观上存在着两种改制方式。一是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公司;二是国有企业依公司法部分改造为公司。国有企业整体改造为公司的,是指国有企业依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公司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部分改造为公司的,是指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保留圆企业情况。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改革的初衷是,通过改变企业资本结构和组织形式,变企业单一投资主体为多元投资主体,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绝非是借改革的机会逃废国有企业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国有企业整体改造为公司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是一追最为规范的企业改
    2023-06-09
    440人看过
  • 对债务有责任吗,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
    一、股东对公司债务有责任吗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格的各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又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这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导致了明显的利益失衡。为此,只有使股东在一定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由此产生。所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迅雷不及导致公司债权人受到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在英美法系中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
    2023-02-18
    411人看过
  • 股东承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股东有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损害股东责任利益纠纷的概念是什么?损害股东责任利益纠纷的概念是什么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应当对股东承担损害责任而与股东发生的纠纷。所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现代公司实行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制度,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
    2023-08-08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东恶意设定债务公司该如何承担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4
      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是人类生产实践文明史上的一颗熣灿的明珠,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核心含义,就是公司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公司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超出出资额的,即使有再多的公司债务也不应当再让该股东承担了,此为法定的责任限制。但是,为了防止恶意利用这一制度而故意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公司是债务人,但公司股东为了逃废债务而把公司的资产进行转移,或个人财产与公司财
    • 恶意逃债公司能向股东要回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公司恶意逃债,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地位给企业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的,应当申请破产。
    • 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责任或承担主要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2
      股东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或者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合,股东不能证明不存在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恶意逃避债务可否要求股东担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新《公司法》增加的滥用公司人格规定,是指公司股东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意志,使公司成为傀儡,成为逃避债务和风险的工具。一方面,公司股东利用公司作为义务承担者的主体身份,恶意将公司资产及相关资产转移给股东,本质上是以公司为工具对付债权人的债务,从而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另一方面,公司股东将公司经营收入和相关资产全部转移给股东的行为,使公司本质上成为空壳,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阻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 公司欠债不还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公司欠债不还要股东承担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1、如果股东认缴了全部注册资本,那么非法律的其他规定,股东不再承担责任。 2、股东未全部认缴出资,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认缴出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出资协议要求未全部认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3、若公司资不抵债,已无存续的必要,可申请破产。 4、若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认缴,确因亏损至资不抵债,股东不必补交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