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仲裁司法监督制度中,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对涉外仲裁的监督和制约作用最大。与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审查相比,前者只涉及仲裁协议本身的效力,一般发生在案件受理阶段,撤销裁决申请的审查可以包括所有的仲裁程序和生效的仲裁裁决。与不执行裁决申请的审查相比,两者都发生在裁决作出后,根据《仲裁法》第70条的规定,不执行或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审查内容是一致的,即:,它们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范围。然而,在审查的方式和效果方面存在重大差异。首先,不执行裁决的申请属于被动程序。只有当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裁决,并且法院接受执行裁决的申请时,申请执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才能向法院提出不执行裁决的请求。在申请撤销裁决的程序中,当事人可以主动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其次,从影响效果的角度来看,根据《仲裁法》第64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后,法院应当裁定暂停执行裁决。一旦法院决定撤销裁决,应裁定终止执行。这表明,仲裁机构所在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和撤销裁决的裁决的效力具有普遍影响,也就是说,它可以影响其他法院的执行程序。但是,接受法院不执行裁决的申请在法律中没有可能影响其他法院执行裁决程序的规定(赞成仲裁的一方可在败诉方财产所在的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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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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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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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涉外仲裁裁决撤销涉外裁决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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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涉外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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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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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时间有限制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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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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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涉外仲裁裁决怎样申请撤销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4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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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如何申请撤销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4若裁决中的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涉外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从而达到撤销该裁决的目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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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涉外仲裁裁决撤销涉外裁决的法定理由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2涉外仲裁裁决是指仲裁裁决所处理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至少有一方当事人为外国公民、组织或法人的仲裁裁决。理由: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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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涉外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9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当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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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能否申请再审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1、人民法院对经过再审案件的审理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有两种处理颁发:一是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二是一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裁定发回重审的情形: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作出判决的;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以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