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法院才可以执行公积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15:07:20 65 人看过

法院可以执行公积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1、被执行人退休的;

2、被执行人出境定居的;

3、申请执行人为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农村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

4、执行标的属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金或执行涉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3、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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