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资人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1:45:27 273 人看过

为了防范万一,实际出资人一方面要签订全面、细致的代持股协议并及时办理公证,另一方面要注意搜集保存好证明代持股关系的证据,比如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如果代持股人严重违约或者法院冻结保全执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时提出诉讼或者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代持股东是否承担公司责任风险

代持股东在实际出资人履行了出资责任,并且代持股东不存在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况下,是不存在承担公司责任风险的;

但是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完毕出资责任的,则代持股东需要与实际出资人共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持股的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更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二、代持股协议需要公证吗?代持股协议有法律效

不需要。在法律效力上讲,代持股份协议并未强制要求公证,但公证之后法律效力会更高。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者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也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三、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

(一)合同效力纠纷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股协议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另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有些产业限制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投资或者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如果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实际出资人不进行工商登记存在的法律风险

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持股代理人,并不是实际的出资人,但是,对外来讲,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的是股东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实际出资人虽然出资但是自己的名字并不显示在工商登记资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同时代持股人转让股份、质押股份的行为,实际出资人都很难控制。

2、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给实际出资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3、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实际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发继承或离婚纠纷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将有可能涉及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买房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
    刘先生在一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售楼小姐向他推销时,介绍了许多该项目的优势,开发商的宣传书中也列明了很多配套设施。然而,刘先生住进去以后,才发现小区并非像当初开发商许诺的那样,于是刘先生想追究开发商的责任,找到律师咨询以后才得知,由于自己的证据不足很难赢得这场官司,刘先生很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以至于给自己带来如此大的损失。有鉴于刘先生的遗憾,律师认为:首先,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生效后就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违约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所以只有开发商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的义务,刘先生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
    2023-04-22
    120人看过
  • 有证据证明隐名股东实际存在应该注意什么
    一、有证据证明隐名股东实际存在应该注意什么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3、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的,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其起诉
    2023-06-02
    170人看过
  • 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保存证据
    随着社会大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加,许多人都开始认识到维权的重要性并且也开始积极维权,然而,很多明明当事人认为非常有理的事情,到最后反而败诉了,其郁闷乃至气愤之情可想而知。因此,我们不但要求维权意识,更要有存证意识,因为民事诉讼及劳动争议的主要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少数情况下,发生举证责任倒置。如果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据,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在处理民事法律关系(为方便起见,本文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含劳动关系)时,时时处处注意收集、保存证据,以便发生争议时,掌握更多的主动权。比如:签署任何书面文件前仔细阅读有关内容条款,签订合同协议、保存通知、快递单、工资条、劳动合同……尤其是影响到实际的权利义务的,不能凭另一方当事人的口头承诺就认为高枕无忧,一定要通过书面方式固定下来。所谓“先小人后君子”。
    2023-06-02
    211人看过
  • 搜集保存劳动关系的证据。
    很多人在工伤维权时遇到的一个很大障碍,是“如何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为要申报工伤,首先第一项就要证明自己是这个单位的员工。但很多需要维权的劳动者,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然签订了,但都保存在单位,自己手里没有,这种情况就很麻烦。由于劳动部门受理工伤申报,往往只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合同,即便员工提供其他证据,比如说厂牌厂服、工资清单、考勤卡之类,也是没法直接申报工伤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就不得不先去和单位打一场官司,确定“受伤员工与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个事实,然后拿着裁决书、判决书顶替劳动合同,才能去申报工伤。这样无疑会给工伤员工的维权增加很多人力物力的成本,也会大大拖长获得工伤赔偿的时间。律师建议:发生工伤后,应保存自己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应想办法与单位补签一份。如果实在无法获得劳动合同,则应当尽量搜集各种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做准备。
    2023-08-17
    414人看过
  • 员工应注意搜集哪些加班证据
    1、考勤本。只要是关于考勤的记录都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有单位盖章当然更好。但一般情况下没有单位盖章,如果能证明员工出勤情况也可以作为加班出勤证据,从惯例上讲,考勤是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作为计算加班费及对员工违反考勤处罚的依据,一般需要有负责考勤负责人的签字,如果只有考勤没有公章没有领导签字,这样的考勤很可能不被认可。2、加班申请单。3、有员工给你出庭作证,说和你一起加班或看到你加班。4、你在加班时,给企业或主管发过邮件,打过电话,工作时候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5、现在很多企业这样规定,加班晚上8点以后你可以打车回家,之后单位报销,那么单位在报销的时候,可能需要你填写一个报销的理由,那你可以把这些文件复印一份留下来。一、员工有没有加班应该由谁举证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
    2023-03-30
    57人看过
  • 如何搜集、保存和运用证据
    1、订立、履行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2、口头订立或变更合同后,应当及时采用书信、备忘录、会议纪要、录音、录相等方式补充与完善证据;3、合同书、欠条、收据等文书资料应当专人整理与保管,防止人事变动导致证据遗失;4、遵循举证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提交证据材料。如何搜集重婚的证据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
    2023-07-24
    346人看过
  • 采集出轨证据需要注意的事项
    收集婚外情证据中还存在合法与不合法之分: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就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一、如何找婚内出轨证据(一)保存电子证据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收集这类证据可以用(LURKER软件)。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
    2023-02-21
    324人看过
  • 搜集伪造证据的证据
    伪造证据的情形包括故意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的行为;包括模仿真实证据而制造假证据,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加以变更改造,使其失却或减弱证明作用的情形。伪造证据既包括伪造刑事证据,也包括伪造民事证据;既可以是伪造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可以是伪造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如下:(1)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2023-07-04
    433人看过
  • 工人应注意保存哪些证据
    1、工人应注意保留哪些证据工人应注意在劳资纠纷发生前保留相关证据。主要证据包括:1.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到的定金收据等,雇主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考勤记录等2.来自其他主体的证据,如专业中介机构的收费文件3.相关社会机构的邮局收据,如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书或职业病诊断证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以及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送的报告材料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投诉受理结果或调查结果的通知II。工人应如何保存证据在日常处理劳动案件中,发现许多工人被击败。严格地说,这与工人日常生活中证据保存的缺点有关。那么,工人应该如何在日常劳动关系中保存证据呢?简要说明以下注意事项:1.入职之初,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包括公司股东和资产的详细信息2.仔细检查用人单
    2023-05-07
    137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证据搜集的指南
    证明一个人犯有故意伤害罪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故意伤害行为;3.致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具体情节;4.犯罪嫌疑人年龄;5.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据;6.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7.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要证明一个人犯有故意伤害罪,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故意伤害行为:需要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包括致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等。3.致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具体情节:需要证明犯罪嫌疑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了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具体情节。4.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如果犯罪嫌疑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则需要证明他们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应当负刑事责任。2、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据:
    2023-11-11
    251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需要搜集的证据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需要搜集的证据如下:1、犯罪主体方面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故意伤害的犯罪故意,而不是其它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等。3、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方式和手段等。4、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或危及到他人身体健康,即他人的身体权遭到了侵犯。一、故意伤害构成条件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2023-03-24
    370人看过
  • 哪些可以成为实物证据,搜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可能成为实物证据的有哪些: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应当指出,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笔录,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对有关现场、人身,物品、痕迹等与案件有关的实物证据特征的书面记录,是对实物证据内容的固定和反映,因而,属于实物证据;另外,作为贮存有特殊信息(语言、图像、密码、数据等)的可供证明主体以视听手段进行感受的视听资料,都是通过一定的录音带、光盘等实物加以贮存和反映的,亦属于实物证据。收集实物证据时须注意的事项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
    2023-06-01
    109人看过
  • 出轨的证据有哪些,出轨的证据怎么搜集
    这里主要分享的是婚外情证据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这些证据,主要证据及材料1.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2.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5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出轨证据搜集的方式有哪些?(1)譬如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2)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
    2023-08-15
    336人看过
  • 出轨证据搜集不当无效!教你如何有效搜集出轨证据
    一、哪些证据能证明婚外情1、亲密照片、录音、录像;2、双方的书信、私密短信、Email、通讯软件聊天记录;3、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保证书、悔过书;4、邻居、朋友的证言;5、其他有利证据。具体包括:(1)被警察抓到有嫖娼的行为;(2)单位核实职工有婚外情情况的;(3)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酒店入住登记记录、航空记录、打款凭证、共同居住小区的物业证明等等。二、婚外情证据如何搜集1、可以在房门口外拍摄连续视频,如果视频能反映配偶与异性进入房间后第二天早上才出来,就能证明其出轨。2、配偶与他人在公共场合有拥抱、拖手、接吻等亲密动作,相关视频和照片可作为出轨证据。3、配偶以自己名义与异性租房并付房租、水电费,相关缴纳情况可作为证据。4、邻居作证。5、配偶与同一异性频繁而有规律的手机通话记录,尤其是在深夜时分的记录,可作为证据。6、酒店开房记录,酒店大堂、电梯
    2023-03-03
    31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可能成为实物证据的有什么东西?搜集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6
      收集实物证据时须注意的事项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
    • 留存工伤证据要注意哪些工伤证据的收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工伤事故发生后留存、收集重要证据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一)现场和书证的保存。 1.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其亲属或同事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第一现场。 对于可能迅速消失的物证或者现场,如果不适合或者不方便申请证据保全或者证据公证的话,可以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来保护现场,或者邀请目击证人对物证和现场进行见证,制作见证笔录。对于物证和现场的录像和拍照应当尽量详细和全面,以免遗漏或疏忽有关的事实或者细节,
    • 证据之--实施证据收集应注意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要求他出具证明,证明原收据已经丢失,声明作废。用这个证明代替原缴款收据即可。
    • 如何搜集、保存和运用证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故证据意识必须贯串于日常经营活动之中。 (1)订立、履行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和“君子协定”将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 (2)口头订立或变更合同后,应当及时采用书信、备忘录、会议纪要、录音、录相等方式补充与完善证据; (3)合同书、欠条、收据等文书资料应当专人整理与保管,防止人事变动导致证据遗失; (4)遵循举证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提
    • 如何搜集审计证据?审计证据有哪些?要注意些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4
      审计证据类型有: 1、结合审计具体目标阐述审计证据按其存在形式(或称按其外形特征)的分类,即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 2、实物证据。在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首先考虑通过清查、监督或参与盘点来取得实物证据以证明它们是否存在。 3、书面证据。审查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各种明细项目表、各种合同、会议记录和文件、函件、通知书、报告书、声明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