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版者的权利内容
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者(出版社)和报刊出版者(报社、杂志社);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者的权利有版式设计专有权、专有出版权等。
(1)版式设计是图书、报纸杂志的版面设计。
出版者对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具有专有权,出版者可以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此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2)专有出版权,指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独家出版的权利。内容包括:
A、著作权人在出版合同约定的专有出版权期限内,在合同约定的地区内,不能再行使出版权。
B、出版社在享有专有出版权期间,只能自己出版,不得许可他人出版。
C、其他人不得以印刷方式复制发行该作品。
▲《著作权法》修改以后,取消了图书出版者的这种权利。因此图书出版者要取得专有出版权,必须在合同有明确约定,如果在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图书出版者只能取得非专有出版权。
2、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1)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3)重版、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4)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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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式设计专有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对图书、期刊的字体设计、格式的编排,版面布局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使用。它是出版者权的一部分,是出版者在邻接权体系下享有的权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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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人与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图书出版,出版人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出版人出版图书的期限、数量、质量和应支付的报酬。《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出版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图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出版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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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的保护期为()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23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仅供参考,可以查看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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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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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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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的限制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5在各种出版者中,只有图书出版者对其所出版的作品拥有法定的专有出版权。 1、图书出版者的专有权虽然由法律直接规定,但要受到著作权人授权的限制。在我国,作品的出版权非经国家授予出版资格的单位,不能从事出版业务,只有具有法人地位的、有权经营有统一书号的图书出版业务的出版社,才能出版图书。 2、图书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是有期限的,只能在出版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享有;并且合同约定的期限不能超过10年。合同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