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清偿顺序规定如下:
1.民间借贷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一、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分配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如下:
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
3.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
4.被告提出民间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民间借贷是否允许计算复利
民间借贷不允许计算复利。复利又称为“利滚利”,是指对利息的归还约定一定的期限,若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中未返还利息,则未返还的部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下同)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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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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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民间借贷权的顺序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8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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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权债务清偿是按照什么顺序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9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对同一贷款人有多笔借款,借款人偿还的款项属于归还哪笔贷款,按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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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清偿顺序是哪些的,具体是哪些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1、存在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优先,以拍卖、变卖担保物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担保物权担保债务 2、不存在担保物权的,有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会优先 3、都不存在的,一般按照判决先后顺序清偿 4、上述两点不绝对,只是通行做法,且违背债的平等性原则,故而,实践中,民事诉讼有参与分配的规则,取得金钱可执行债权,可以参与分配他人已申请查封的标的。如果资不抵债,没有查封、扣押、冻结的,就涉及到破产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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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期间清偿顺序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4先偿还利息。借款人向银行借款,到期除归还本金外,还要偿付利息,如果借款人违约,还需要支付罚息和实现债权有关费用。偿还性是银行信贷的本质特征,因此银行一般都要通过借款合同明确借款人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第205条、206条进行了明确。即本金、利息可以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利息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