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权利的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8:55:13 132 人看过

患者的权利有:

1、基本医疗权;

2、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诊疗方法、手段、效果、风险、预后等方面的权利,有权知道负责其治疗的医生的身份、专业、地位,有权查阅、复印病历资料;

3、保护隐私权:医务人员应保守患者的个人隐私,如身体和精神缺陷、传染病史等;

4、监督医疗权;

5、医疗选择权;

6、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

7、医疗诉讼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事故时,患者有权提起诉讼;

8、陪护与被探视权。

医院应该如何保护患者权利?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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