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药械生产流通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43:05 146 人看过

各市局治贿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和省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对药品、医疗器生产械流通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各市、县局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情况,现就案件查处的有关事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把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营造科学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各市局要在当地党委、省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取得查处涉药涉械商业贿赂案件成果,促进我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二、发挥药监稽查职能作用,研究和分析商业贿赂的行为。商业贿赂的行为在涉药涉械的生产、经营中隐藏性较强,实践中难以发现。各市、县局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特别是在查处假劣药械案件、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案件和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时,要注意研究和分析有无商业贿赂的行为,不要轻易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更不要等其他部门查处了我们却不知其情,造成工作被动。

三、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依法办理商业贿赂案件移送工作。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注意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要注意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区分假劣药械行政案件与商业贿赂案件的界限,区分重大涉药涉械案件移送与涉药涉械商业贿赂案件移送的界限;要注意以批评教育为主,区分自查自纠暴露出的问题与群众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的界限。在查处涉及商业贿赂行为的假劣药械案件时,应给予从重行政处罚。

在查处药械商业贿赂案件时,要主动与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对于涉及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要认真排查线索,依法按程序及时办理移送手续。

四、实行专人负责,及时上报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相关情况。各市局要加强对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局《关于报送商业贿赂案件查处情况的通知》(食药监稽函(2006)128号)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本辖区内开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情况,特别要注意及时上报《正查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专报表》(见附件示例),其数量多少是反映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力度,望引起各市局的高度重视,省局将定期通报各市局上报的工作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贿赂行为相关文章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国食药监人[201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2010年8月29日,作为中越建交60周年暨中越友好年系列活动的中越青年大联欢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圆满结束。?此次中越青年大联欢活动共有3000名越南青年和国内17个省区市56个民族的2.9万名青年参加,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范围涉及柳州、桂林、北海、钦州、防城港、百色、崇左、南宁等8个市。为圆满完成保障任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迎难而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上述8个市的29个接待宾馆饭店和其他活动场馆实行全程监管,确保了中越青年大联欢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对
    2023-06-07
    264人看过
  • 食药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合作关系
    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含食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检局、食药局合并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涵盖了这三个部门的职能,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具体包括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监管、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食药局行政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是指为了规范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规范执法,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那么食药局行政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一般程序为案件调查,手机证据,撰写调查报告,对报告进行合议,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行政处罚。第五章处罚决定第一节一般程序第三十五条承办人提交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3名以上有关人员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合议。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
    2023-07-13
    370人看过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
    发文单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陕食药监察发[2007]26号发布日期:2007-2-15执行日期:2007-2-15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综合监督部门的作用,督促地方各级政府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监管工作措施和责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二、组织相关部门,对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酒类、肉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调味品等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查此类食品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三、切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春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
    2023-06-07
    500人看过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现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按照“成熟一家,推行一家”的原则扎实开展,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二○○六年八月四日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为加强药品市场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社会和家庭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进一步遏制非法收购药品不法行为,使回收过期药品的长效机制落到实处,保证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过期药品的回收原则1、定点回收。按照“三统一”的原则进行回收活动。统一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统一印制“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封条;统一清理方法与程序:居民将家庭过期药品送往就近的回收点放入回收箱,回收箱由药监部门统一封存。2、定点单位要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用标签。3、对群众送交的过期药品,不论数量多少不得拒收。4、药品监
    2023-06-06
    237人看过
  •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状况
    发布部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苏食药监餐[2011]102号各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进一步研究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掌握食品安全现状,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状况报告编写工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状况报告框架的通知》(食药监食函〔2011〕3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状况报告》编写工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状况是开展食品安全形势分析的基础,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决策及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重要依据。编写监管状况报告既可有效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又能客观、全面、科学地反映食品安全状况。各地要充分认识编写监管状况报告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切实抓紧抓好报告编写工作。二、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尽快把报告编写工作提上议事日
    2023-06-07
    253人看过
  • 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6-8-2执行日期:2006-8-2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科:现将《滁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参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各单位在今年10月底前配齐法制审查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市局人事教育科。二、市局将组织开展法制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做好法制审查工作打好理论基础。二○○六年八月二日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核审机构对同级办案机构承办的已立案并调查终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书面审查、复核。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023-06-06
    358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等式样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国食药监许[2011]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等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式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自2011年4月1日起受理的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申请,按照本通知执行。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式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
    2023-06-09
    447人看过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
    发布部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冀食药监传[2003]2号各市药监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近来,食用植物油、粮食、肉类、鸡蛋等一些生活必需品在个别地区价格出现市场调整。国家和省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此精神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粮油、肉类、鸡蛋和蔬菜等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以及良好的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的安定,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和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监管执法职责,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二
    2023-06-07
    377人看过
  •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部门:湖北省发布文号:鄂食药监函[2006]19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06]232号)精神,现将我省《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认真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并于8月4日前将宣传活动情况及效果评价上报省局。联系人:李丹平,办公电话:87253551。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为指导,以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依靠各种宣传媒体,采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群众,传播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和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二、活动组织在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省局由政策法规处会同办公室、药品安全监管处、
    2023-06-07
    223人看过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准确适用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皖食药监稽〔2006〕305号发布日期:2006-9-25执行日期:2006-9-25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以来,全省药监稽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三个转变”、抓好“五项稽查”为目标,基层药监稽查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得到加大。但是,据省局调研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部分市、县局存在不能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片面性理解法律法规,甚至无视国家、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法规规章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解释,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大,社会反映较大,严重影响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形象,对此省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就如何准确适用法律规定解决当前药监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关于转变药监稽查理念的有关问题。要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活动作为药监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努力扩大药监稽查的覆盖面,提高药监稽查的工作效能
    2023-06-06
    342人看过
  •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部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川食药监安[2011]5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为推动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解决当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国家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10]14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一、中标的基本药物进口品种生产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包装情况,按期做好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进口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生产企业2010年入网数字证书年服务费(300元/把/家企业)由省局办公室负责统一支付,具体名单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统计为准。二、部分最小包装印(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管理。根据《补充通知》中规定,对于无法在产品最小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的品种,企业应向所在地药监部门申报并签署意见后,向省局安监处提出申请,提
    2023-06-07
    79人看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受理药品广告申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已组建完毕,药品广告审查人员已基本确定,药品广告审查工作正逐步依法规范。为加强药品广告的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01年5月1日起,停止保护期内的新药、境外生产的药品及利用重点媒介发布的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01年5月1日之前已经受理的广告申请应继续严格按规定审查,合格的核发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批准文号超过一年有效期后自然作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经审查发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广告要继续依法检查发布情况,发现违法发布要及时处理,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二、申请发布境外生产的药品广告,须由进口口岸药品检验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申请和审查。例如在青岛药品检验所检验进口即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审
    2023-04-24
    190人看过
  • 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赣食药监财[2004]33号发布日期:2004-8-11执行日期:2004-8-11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为了加强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现将《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9月20日前按照《意见》中内部审计人员的条件上报内审人员于省局规划财务处。附件1、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2、内部审计人员情况表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附件1: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为了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内部管理,健全内部财会控制制度,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审计署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系统的具体情况,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第一条各单位要重视、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实行审计工作单位
    2023-04-24
    454人看过
  •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北省发布文号:冀食药监察(2003)53号冀食药监察(2003)53号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8月27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为落实省政府赋予我局新的职能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查处等项工作,决定建立河北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以下简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尽快明确机构和人员。目前,在市、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尚未开始的特殊情况下,本着既不越位,又不空位的原则,要求各市局暂指定一名副局长、一个部门及联系人,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报告时间、内容、程序等要求暂按《河北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试行。二、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为保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渠道畅通,要求各市局在发挥药监部门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积极与当地公安、卫生、质监、工商、农业、商务等有关
    2023-06-07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构成犯罪,行贿一方可能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受贿一方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更多>

    #商业贿赂行为
    相关咨询
    • 药监局处理药品违法的流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30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二)有客观的违法事实;(三)属于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四)属于本部门管辖。决定立案的,应当填写《立案申请表》(附表4),报部门主管领导批示,批准立案的应当确定2名以上药品监督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荷塘分局行政处罚规定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4
      希望能帮到你! 第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一)在监督检查及抽验中发现案件线索的;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 (三)上级机关交办或者下级机关报请查处的; (四)有关部门移送或者经由其他方式、途径披露的。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第十八条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二)有违法事实; (三)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涉案物品的,应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3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案件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对涉案的查封扣押物品,还应当填写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职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抽取样品;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 (四)查封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予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负责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将下列事项作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