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逾期未处理可以直接起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7:44:15 349 人看过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投诉逾期未作出处理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法律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六条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我国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同时,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政府采购采用五种基本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并确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此外,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公开招标标准的规定原则以及采购方式的批准权限,涉及到具体的采购项目时,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据此,我们可以总结为这样几条原则:

(一)采购模式的审批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后,各预算单位应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政部门审定后应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这个政府采购计划,要涉及的重要环节就是确定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中途采购计划调整(含追加、减少)时首先要确定的还是“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问题。其确定原则就是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范围的纳入“集中采购”,其他的纳入“分散采购”。

(二)采购方式的审批原则。从表面上看,《政府采购法》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用了七条就其审批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就有了依法确定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感觉不是那么简单。首先政府采购方式名称上,实际工作中各地都有了创新,比如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等都执行得较多,而定点项目和供应商的确定,各地做法都不一样,就是同一个地方,因采购项目的特殊性,确定方式也差别巨大。一般来讲是采用“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来确定定点供应商的,而定点采购项目则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考虑方便采购人提高效率来确定的。所有这些创新和灵活性与《政府采购法》的原则性存在差异。因此,难免出现在采购方式问题上出现不利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突出表现在定点项目和供应商一旦确定,就意味着其他供应商失去了公平的机会。其次,在具体采购方式的确定上,存在很大差异,其差异主要来自《政府采购法》第三章中对各条安排次序上和执行者的理解上。这就引申出后面两条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劳动监察投诉处理后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在职工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职工可以先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更正错误,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经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后,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的,则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职工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当然,如果双方间属于拖欠工资纠纷问题,且已经由单位出具工资结算欠条的,则职工可以持单位所出具的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使拖欠的工资,并不是在向法院起诉前必须先经劳动争议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
    2023-03-15
    64人看过
  • 政府采购投诉审查能否超出投诉事项?
    某大学科研设备采购,落标供应商投诉,请求对采购过程与采购结果进行审查,请求核查串通投标并重新采购等等。经监管部门审查,投诉人的投诉请求均未获支持。但监管部门另行查明,投诉人投标文件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信证明、社会保险记录、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据此,监管部门认定投诉人投标为无效投标,评标专家未将投诉人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影响了中标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责令重新采购。上述案例中,投诉人的投诉事实与理由均未得到支持,但监管部门超出投诉事项,在投诉事实与理由之外,对投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确认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殊途同归,投诉人重新采购的投诉目的也实现了。虽然投诉人目的实现了,但问题是投诉审查超出投诉事项有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部门,而投诉处理在其监管权限内容之列。投诉处理作为行政权,行政权的主动性决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部门应主
    2023-06-13
    387人看过
  • 二次逾期直接起诉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二次逾期直接起诉吗当他人拒绝偿还您所催讨之债务时,您有权利采取相应法律行动进行维权。此时,您不妨手持相关法律文件,前往对应被告之实际居住地所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若情况特殊,即被告人的实际居住地与其惯常居住地并不相符,那么您亦可选择在被告人的惯常居住地所属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旦经过法院审理做出最终裁决之后,假如对方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您便有权向该法院申请实施强制行动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2024-03-26
    315人看过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办法(最新修订版:2021年)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本机关有权处理、处罚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处罚;本机关无权处理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缺位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其不同于私人采购的最大特点就是公正、透明、竞争。个人和私营企业可以通过任何交易方式向供应商采购自己所需要的货物、服务或者工程,采、供双方毋须遵循公开透明和信息披露制度。在个人消费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
    2023-07-17
    149人看过
  •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本机关有权处理、处罚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处罚;本机关无权处理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3-25
    463人看过
  • 个体户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投标吗
    个体工商户可以对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只要符合政府采购对投标人的要求即可。一、不良行为记录影响投标吗不良行为记录俗称进政府采购黑名单,一般根据其不良行为性质情况由财政部门掌握限制其在1-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投标和采购的区别采购与招标的区别:1、采购方式多种多样,招标采购只是其中常用的一种方式,招标采购是采购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2、采购活动主要受《民法典》的约束,而招标活动还要受《招标投标法》的约束。当然,除了采购之外,招标也可以作为销售的一种方式,比如土地招标、特许权招标、进口配额招标等等。3、招标是一种标准化的采购方式,它的规范受到
    2023-03-31
    370人看过
  • 政府采购可以采取询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形下,政府采购是可以采取询价方式的,如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
    2023-04-17
    481人看过
  • 投诉政府采购人处理决定公告内容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政府采购投诉作出处理的,处理决定公告的内容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处理决定的具体内容及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加盖印章。投诉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三)处理决定的具体内容及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投诉人行政复议申请权和诉讼权利;(五)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投诉处理决定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有什么作用(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制度是一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公开透明的采购制度。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政府采购一般资金节约率为10%以上。(二)强化宏观调控。发挥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宏观
    2023-06-12
    142人看过
  • 如何减少政府采购投诉行为(中)
    二、减少投诉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其实许多形成投诉的事件是由前期处理不当引起的,假如事前做好细致的解释和处理工作,根本不需要达到那种剑拔弩张的地步,减少投诉有很多工作要进行深入研究。1、投诉形成前做好解释与修改工作。政府采购投诉案件至少有一部分是在开标活动前,由于某种因素促成的,而这些因素处理不当就变成的投诉的导火索。如对标书技术方案、供应商资质要求、定品牌采购、不恰当的投标时间、一些例外因素而导致歧视,等等。供应商遇到上述情况时,一般首先要向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不满,要求解释,此时,采购人与采购机构一定要心平气和得进行解释和说服,耐心得听取供应商的意见,千万不能在言语上出现过激行为,诸如我们就是这样定的,我出钱买东西有我的自由,不满意你可以去投诉啊,这些言论会极大的伤害供应商的自尊心,把本来能够解决的简单问题复杂化,引起不必要的纷争。其实采购机构在采购人计划申报与方案审核时,有
    2023-06-07
    103人看过
  • 我对政府拆迁决定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政府拆迁决定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
    2023-08-05
    267人看过
  • 保险未理赔可否直接起诉
    一、保险未理赔可否直接起诉在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标的物在遭受保险事故之后导致被保险人的财产受损或者人身及生命遭到伤害之时,抑或是在保险合约所约定的其他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条件成熟并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赔付保险金额之际,保险公司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切实履行其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责任的义务。这一行为是直接体现了保险的基本职能以及保险责任的实际履行情况。保险理赔,即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损失程度、计算赔偿金额,并最终实施赔偿的一系列业务操作过程。它是保险法律制度中的关键环节之一,也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方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保
    2024-07-17
    478人看过
  • 网贷逾期一个月内不可以直接起诉吗
    网贷逾期一个月内可以直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网贷逾期一个月内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2、承受平台各种方式的催收。3、个人征信产生污点。4、被告上法庭。二、网贷逾期的起诉书需要载明哪些基本内容?(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网贷逾期起诉后存在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审理?(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
    2023-03-03
    100人看过
  • 冷静期没到可以直接起诉吗
    一、冷静期没到可以直接起诉吗在离婚冷静期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当事人一般不能直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1.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给予夫妻双方充分的思考和冷静的时间,以避免因冲动而做出草率的离婚决定。2.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并寻求和解或修复关系的可能性。3.虽然冷静期内不能直接起诉离婚,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等严重危害当事人权益的行为,当事人仍可以向法院申请紧急保护措施或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可能作出相应的裁决。二、协议离婚的必备步骤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其必备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同时,还需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
    2024-07-13
    395人看过
  • 拆迁可以直接可以起诉吗
    一般来说,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部门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此可见,行政诉讼中的合格被告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没欠条可以起诉吗没欠条可以起诉。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2023-08-08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政府采购投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投诉政府非税收入执收、使用和监督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财政、价格、监察、审计等部门和人民银行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受理和调查有关举报、投诉,并及时予以答复、处理,并为举报、投诉者保密;认为举报、投诉的事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办理。
    • 采购人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可以投诉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可以的,政府采购法中规定中标结果公布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署采购合同,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有约束力。采购人拒签合同,可以向政府采购办投诉。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处理投诉事项?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 起诉XX府可以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XX私建可以直接投诉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5
      被拆迁人遭遇到强拆是可以到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 依据《城市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