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股东私自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7:04:43 109 人看过

无效。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未通知其他股东侵害了其他股东的权利。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转移股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条件如下:

1、股东要想对外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数以上股东同意,否则不能转让。法定形式是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2、当股东想转让股权时,其他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可以行使或放弃。只有当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股东才能转让该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受限制吗

受限制。《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是由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来实现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如何转让隐名股东的股权
    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人,如果部分股权(工商登记在册的股权)实际属于隐名股东,则转让人实际上无权处分隐名股东的股权。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未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就不能在工商登记簿上登记,公司的股权将作为转让股权出售,否则就埋下了纠纷的种子。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其自有股权的,转让人可以转让其真实出资形成的股权。二是作为受让人。1。受让人不是目标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工商登记中显示的股东在善意第三人看来是可以信赖的。因此,在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的情况下,无需考虑转让方背后是否有隐名股东(其实也很难查清),直接与明显股东身份的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商业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发生纠纷,也与受让方无关,即转让方与隐名股东之间的纠纷。
    2023-05-07
    406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中是否追加隐名股东
    一、股权转让纠纷中是否追加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纠纷中,如果隐名股东是必要共同诉讼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可以追加隐名股东为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二、股权转让纠纷怎么打官司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
    2023-04-20
    228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随意转让股份?
    不可以。公司成立后,股东一般是不能退股的,只能依法转让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等。公司股东是否可以退股1、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2、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这种减资方式就能实现股东的退股。3、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而股东在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时候,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情形,这样才能知道公司是否应该回购股东的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023-07-05
    163人看过
  • 1元转让百万股权,股东协议是否有效?
    某有限公司三个股东约定,两名股东以1元转让其手中持有的百万股东,然后用公司的应收债权作为支付款。后来因受让股东为履行协议约定,出让股权的一名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让股东履行协议内容。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内部转让公司股权可以不受表决权等限制,但是股东在转让行为必须是合法行为。1元转让百万股权,其约定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另外,其约定的内容实质上是侵吞公司债权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公司债权的利益,因此该份股东协议属于无效约定。对于无效协议,公司债权人无需提出撤销该协议的请求。合同生效的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司股权外部转让:1、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公司股权的行为称为公司股权的外部转让;2、股东外部转让股权时,应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4、过半
    2023-06-09
    55人看过
  • 转让股权股东会决有权利转让股东吗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属于股东会的职权。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股东会应采取何种表决方式,是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还是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上述法律规定存在不够协调、明确之处,可能产生歧义。如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可能出现持有过半数出资额的大股东一人即可作出决定的情况。而当该大股东是转让人时,无需履行任何程序就可获得实质上的同意,其他股东并无制约手段,而此状况似乎并非法律规定的本意。如何理解股东会对出资转让的表决方式,才符合立法本意,才合乎法理、事理呢我们认为,公司法虽将此事项列入股东会的职权,但对其不能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应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首先,法律对此事项专门规定的表决
    2023-02-08
    65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并且这些股权转让是具有所有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即使股权转让对象是隐名股东,其他股东仍然有权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这些股权,并且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也得到了法律认可。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并且这些股权转让是具有所有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隐 名 股 东 股 权 转 让 是 否 合 法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是指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不记载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或者不记载住所的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隐名股东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其股权,且
    2023-09-03
    444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隐名股东”状告股东败诉
    2006年6月21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李某以自己是公司“隐名股东”为由,要求被告支付股权转让金及分红。2003年10月,李某和董某、黄某协商创办一家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一份协议,其中约定李某出资6万元。同年12月,李某和董某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某将全部股权转让给董某,并分期从公司中获取分红,但协议签订后并没有实际履行。2005年底,李某一纸诉状将董某、黄某及公司告到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支付股权转让金及分红近12万元。法院在审理后查明,原告被告确实先后签订了两份协议,但董某、黄某提出李某并没有实际出资,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成立时只有董某及另一案外人何某出资,工商登记中公司股东只载明董某及何某两人。李某就此提出自己是公司的“隐名股东”,即在现实生活中虽没有在工商登记中载明是公司股东,但却是公司实际股东即“隐名股东”的情况。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2023-06-09
    381人看过
  • 公司转让自己的股权是否有效
    公司转让自己的股权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有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转让股权怎么做账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一般会计分录:借: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
    2023-07-27
    248人看过
  • 股权质押股东股权转让能否转移其他股东
    股权质押不会转让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股东向债权人质押股权的,只需办理质权登记,不需将股权转让给债权人,股东的权利仍由股东行使。【辟谣】股权质押后,股东不能转让股权吗?真相:质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分析: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后,未经质权人同意,股权不得转让。【提醒】股东可以拥有哪些股东权利?一、股东身份权。二、决策权的参与。三、选择.监督管理者的权利。四、资产收益权。五、退股。六、知情权。七、新股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吗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
    2023-08-07
    452人看过
  • 大股东是否有私自变更股权的权利
    1、大股东不具有私自变更股权的权利。2、变更股权的,需要股东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023-03-02
    340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难题:如何实现权益转让?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代为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数量等进行明确约定。2、股权转让应当依据公司内部规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的流程和手续。3、由显名股东按约定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股权转让,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电子承兑汇票怎么转让1、电子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2、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的电子签名,核验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3、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开户行电子签名是否准确有效、背书人是否是票据的持有人等检查后,将申请报文转发至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4、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报文的有效性后,将该申请信息通知或展示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可以签收或者驳
    2023-07-17
    447人看过
  • 股东出资有瑕疵的,股权转让是否仍然有效
    在瑕疵股东出资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是否仍然有效。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得以出资瑕疵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不履行和不当履行两种形式。不履行出资义务,通常是指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具体表现为:(一)拒绝出资。即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签署或者填写认缴书后,拒绝按照规定出资。这种拒绝通常是明示的,但也可以是暗示的。拒绝出资可以在公司成立前发生。如股东签署公司章程后,在验资时拒绝出资。也可能发生在公司成立后,即公司成立后,依法应当办理金融产权转移手续,但投资者拒绝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其结果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不到位(2)无法出资。指投资者因客观或法律原因不能履行投资义务的情形。不出资分为事实上的不出资和法律上的不出资。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事实的出资不可能。被投资建筑物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发生毁损、灭失的,多数为不可抗力。后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能贡献的,如禁止流通
    2023-05-07
    160人看过
  • 公司擅自转让股份,是否侵犯股东权益
    我曾是一家公司股份制企业的员工,1995年我进入这家公司工作,2年后,我以1元1股的价格,购买公司5000股普通股,后又于2005年12月增资扩股到5万股,单位给我也颁发了股权证,并记载了分红及相应股权等信息。2008年2月,我因病向单位提出辞职获批,但辞职手续所需文件未签署,人事、保险等关系仍在单位。不久,单位以办理股权抵押登记的名义,收走了我的股权证书,在公司上市前后我才被告知我的股份已经转让他人。我从未有意转让股权,也未签署过转让股权的法律文件,请问公司擅自转让我的股份,是否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我所的持有的5万股普通股为合法股权?廖律师:在很多公司股改上市过程中,公司为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维持用人关系的稳定性,向员工发行一定量的普通股。员工是否离职,与其作为公司股东身份,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问题区分,但双方在有关法律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员工身份
    2023-06-09
    76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可不可以
    可以。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的相关内容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有权转让股权。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合同的效力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若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则需要在保护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权益和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做出选择。张志胜律师认为,此处重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只要第
    2023-03-26
    46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隐形股东转让股权有效吗,隐形股东转让的优势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2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法定权利。 同等条件从股权转让方的角度来衡量,不仅包括价格因素,还包括股权转让数量、支付方式、价格构成、交易时间等一系列综合因素。
    • 隐名股东的股权被私自转让,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书是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如果出现名义股东违约擅自将所代持的股权转让,首先应当依据双方的协议违约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协议没有约定应当根据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法吗隐名股东转让股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3
      隐名股东股权转是合法的。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情形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分两种情况: (1)具有股东身份,合同有效。判断标准为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和无违法行为。 (2)无股东身份,若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
    • 隐形股东转让出去的股东是否有股份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6
      隐形股东私自转让股权无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隐形股东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但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