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对提供鉴定结论有哪些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33:29 387 人看过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六)项的现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1)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3)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______人民法院通知书(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行政诉讼用)
    ______人民法院通知书()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申请重新鉴定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对______(被告名称)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认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申请重新鉴定。经审查,______(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申请符合(或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院(予以或不予)准许。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附:1、本通知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2、准许重新鉴定通知书送达各方当事人。通知书的内容,审判人员可以当庭以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字。3、不准许重新鉴定通知书送达申请人。通知书的内容,审判人员可以
    2023-06-06
    318人看过
  • 对火灾原因认定结论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呢
    某科贸中心曾为一客户安装御康牌洁身器,并负责售后服务。后客户家中失火,洁身器被烧毁。经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对起火残留物进行鉴定,结论为洁身器内的疑点为二次某科贸中心曾为一客户安装“御康”牌洁身器,并负责售后服务。后客户家中失火,洁身器被烧毁。经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对起火残留物进行鉴定,结论为洁身器内的疑点为二次熔痕,因此,可以断定洁身器为二次起火点。2001年11月29日,某区消防监督处作出《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上述火灾系厕所内坐便器上的洁身器加热棒干烧所致。某科贸中心认为该错误的认定结论导致其在因上述火灾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中败诉,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名誉亦受到侵害,故请求法院撤销上述《火灾原因认定书》。该案一、二审法院认为,火灾原因认定是一种专业技术鉴定,不具有行政决定的效力。当事人对火灾原因认定结论不服提起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并据此裁定驳回了某科贸中心的起诉。对
    2023-06-12
    185人看过
  • 进行辩论时对辩论对象有哪些要求
    一、进行辩认时对辩认对象有哪些要求1、检察人员组织辨认时,对辨认对象的要求如下:(1)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2)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照片不得少于十张。(3)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4)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二十六条二、辨认笔录属于哪类证据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4、根据辨认阶段的
    2023-11-28
    73人看过
  • 不服公安机关刑事鉴定结论可否提出行政诉讼
    一、不服公安机关刑事鉴定结论可否提出行政诉讼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结论并不是行政行不,所以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
    2023-06-02
    1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提起要求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行政诉讼提起要求有哪些注意事项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二、行政诉讼是否有诉讼期限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
    2023-08-17
    47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常识提供书证的要求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书证的原件。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原本是指文件制作者所签发或制作的最初签字定稿的文本,原本是文书的原始状态,最客观地反映文书所记载的内容,因此收集书证应尽可能收集原本。正本是指按照原本全文抄录印制并对外具有与原本同一效力的文件,正本出自原本,其效力也等同于原本,只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有所不同。原本一般保留在制作者手中或存档备查,正本则发送给受件人。副本是指按照原本全文抄录或印制但效力不同于原本的文件。制作副本的目的,是为了使有关单位或个人知晓原本文件的内容,即副本一般是发送给主受件人以外的其他须知晓原本内容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是一般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允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这里所说的复制件是指通过对原件进行拍照、复印、扫描
    2023-06-13
    24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需要提供法院的工伤鉴定结论书
    工伤认定结论书是在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一、工伤后自己应该如何处理工伤1.工伤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
    2023-03-26
    22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哪些行为驳回诉讼请求
    一、行政诉讼中哪些行为驳回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二、行政诉讼哪些情况下驳回原告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六)
    2023-06-02
    25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否有时效要求,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是否有时效要求行政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效,那么即使法院受理了、具体行政违法,起诉人也无法胜诉。1.普通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6个月。(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2.特殊诉讼时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比如30日(森林法)。3.最长诉讼时效(1)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2)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有:1.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
    2023-06-06
    3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认定被告是被告原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者不作为或者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在我国法律中,司法解释主要有两条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上述规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核心要素可以概括为三个:一是认为;二是法律利益;第三,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法律利益上。法律利益关系是指起诉人与被诉人之间存在直接利益关系,是基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可见,利益关系的前提是具体的法律关系。行政诉讼法的权是行政诉讼法的重要理念。不能孤立地理解法律上的利益关系。《若干解释》第一条将对公民、法人或
    2023-08-08
    186人看过
  • 遗产继承诉讼中,法院要求提供哪些证据?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需要提交以下证据材料: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亲属关系证明;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遗产类型、数量和折价清单;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的证明;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者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以及附上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5、养育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当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书写的弃权书及相关证据;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证明,已经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8、关于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享被继承人遗产的相关证明;9、医院关于继承人怀孕的证明。遗产继承诉讼证据1、遗产继承证明法定继承关系成立的证据:(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2)被继
    2023-07-08
    1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司法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行政诉讼司法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定案依据(一)主要理由(1)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的客体是人、物、或人或物留下的痕迹和通过技术加工形成的复制品等,司法鉴定结论由于依赖于这些客体,因而分成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不能作为一种证据形式独立存在。如果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证据,就会和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重叠。例如,对证件、文件、印章、印文等文书类的司法鉴定就有两种证据形式:一种是书证,一种是司法鉴定结论;(2)司法鉴定结论不一定符合真情,不一定具有证明力。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影响鉴定结论正确性的主客观因素,导致鉴定结论证明力的有无、大小、强弱不一,不能直接采信。比如,因鉴定人与案件结局和当事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他们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可能因鉴定人的专门知
    2023-06-02
    285人看过
  • 如何对税务行政申请诉讼,有哪些要求
    行政复议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两个法律制度的衔接,是由以下两项法律原则所决定的:一是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即行政复议并非终局裁决,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司法机关决定对所争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最终裁决。二是行政复议并非必经阶段原则,行政复议的存在主要是考虑效率,而行政诉讼则更具有公正性的裁决。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
    2023-04-21
    432人看过
  • 鉴定结论不服要求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10月14日修正)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委托鉴定人所作的鉴定意见不服,提起上诉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有观点认为,应先组织当事人对所提证据进行质证,听取双方的异议和理由,由合议庭依法进行确认。如果异议成立,原鉴定结论确实存在问题的,视具体情况,或补充鉴定,或对原鉴定结论中某一部分
    2024-07-09
    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应符合什么要求?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有哪些要求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行政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我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按本条和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行政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著作权行政
    • 不服公安机关刑事鉴定结论可否提出行政诉讼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1
      不服公安机关刑事鉴定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
    • 公诉行政诉讼法中,被告信息提供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9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 医疗事故行为人如何提供鉴定结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1、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代为办理。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