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体育课后猝死学校承担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6:43:15 184 人看过

具体需要看学校是否尽到管理义务与及时施救的义务。如果没有就是学校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体育课同学碰撞致骨折学校肇事同学分担责任
    由于在体育课长跑过程中不慎与同学发生碰撞,致使小诸同学的左尺桡骨远端骨折。事后,小诸同学便将学校和同班同学小程告上了法庭,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近日,黄浦法院对这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由肇事同学和学校分担民事责任。小诸由于在体育课长跑过程中不慎与同学发生碰撞,致使小诸同学的左尺桡骨远端骨折。事后,小诸同学便将学校和同班同学小程告上了法庭,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近日,黄浦法院对这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由肇事同学和学校分担民事责任。小诸和小程是同班同学,均就读于上海市某中学,2003年12月3日上午的体育课上,当时老师安排学生进行1000米长跑。四条跑道上小诸、小程与其他六位同学同时起跑,竞跑中,小诸同学的脚与小程同学的脚发生了碰撞,以致小诸倒地,左手受伤。事故发生后,老师立即送小诸至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检查。接着,小诸同学的家长又将小诸
    2023-06-08
    430人看过
  • 学生罚站猝死校方的责任
    11月24日,在新郑市第二中学读高一的小悦猝死了,孩子的家长说,她在出事之前曾被老师在教室门口罚站。现场女儿突然去世母亲痛哭晕倒小悦是个特别好的孩子,上初中的时候在班里都是考第一第二名,人长得也漂亮,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了11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小悦家中,提起孩子,小悦的父母痛哭不已,母亲哭晕倒在地上。最终,还是小悦的大伯和舅舅告诉了记者事情发生的经过:小悦是今年夏天升入高中的,一直在学校住校。11月24日,也就是上周四,孩子因为早自习迟到,被班主任罚站在教室门口。没想到,那一站,竟然是孩子和父母、同学最后的诀别。我们赶到学校后,就看见孩子在一楼的走廊上躺着,120来以后一看说没有生命迹象了。小悦的舅舅想不通: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怎么说没就没了呢?她才15岁啊!调查校方承认出事前孩子曾站在教室门口新郑市第二中学政教处的崔主任告诉记者,学校平时早上5:40开宿舍门,宿舍每天都安排有值
    2023-06-06
    141人看过
  • 学生体育课程中受伤,责任应由谁承担?
    孩子上体育课受伤责任归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则不承担责任。孩子在学校受伤怎么办你可以起诉校方,主张医疗费、营养、误工、交通、精神损害等费用。你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书,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你支付费用的收据和发票等(作为证据)。建议你在确定费用后尽快起诉,因为在孩子治疗期间,可以让法官更好的感受孩子受到的伤害,这样在主张精神损失,营养费等可以赢得法官的心理认同。现在要留那些证据有利医院的接诊证明、你所支出的费用清单、陈述事件的报告材料、校方的行为证明、电话记录等。学生在学校受伤,各方担责的情形如下1、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
    2023-07-10
    256人看过
  • 学生补课导致猝死谁负责
    谁对补课造成的猝死负责取决于什么原因造成的猝死。学生事故责任应根据当事人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学生伤害事故是由学校、学生或者其他有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有关当事人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非主要原因,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应当根据责任大小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籍、住房、就业等与帮助受伤学生和赔偿无关的事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学校没有责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学生伤害事故是由于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校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追偿。第七条对教育负有法律责任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未成年人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有关
    2023-05-31
    74人看过
  • 在学校上体育课骨折谁的责任
    一、在学校上体育课骨折谁的责任在学校上体育课骨折是由谁负责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学生体育课骨折的,如果学生已成年的,由过错方负责。如果学生未成年的,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担责;如果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承担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骨折的,学校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学生受伤可以主张误工费吗学生受伤没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2023-05-06
    429人看过
  • 学校承担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吗
    学校不承担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应由侵权者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生被拐卖了学校有责任吗只要学校平时一再做好了防拐防骗等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学校是没有直接责任的。但是,事情已经发生,学校要尽量协助家长实施相关补救措施,责无旁贷。学校对学生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据此,监护是基于身份产生的民事权利。当未成
    2023-07-30
    202人看过
  • 中学生课间打闹致残学校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和易某是一个中学的同班同学,平时俩人要好,喜欢在课间嬉闹。某日,张某在外玩耍听到上课铃声后赶紧跑回教室时被易某横一脚给绊倒在地,当时张某右脚疼痛不能挪动,送往医院诊断为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甲级。事后张某家人花费鉴定、护理、营养、医疗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张某家人认为儿子受伤事故发生在学校,除易某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外,学校应该负责赔偿另一半,因为此时的学校已成了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学生在学校造成的意外伤害,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于是,张某家人一纸诉状将学校诉至法院。张某家人认为,根据2002年8月21日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2023-06-08
    426人看过
  • 上体育课摔伤学校负责么
    一、上体育课摔伤学校负责么大学生作为已经成年的人来说,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有认知能力,如果当事人认知能力越高教育机构承担责任越小。但是如果学校有明显的过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
    2023-06-06
    68人看过
  • 高一学生课间追跑撞伤老师学校承担三成责任
    15岁的高一学生小张在学校楼道里追跑打闹,将在楼道内与学生谈话的张老师撞伤。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学校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小张法定代理人承担70%赔偿责任,学校承担30%赔偿责任的判决。张老师诉称,2006年8月27日上午,其在楼道内与学生谈话时,被当时追跑打闹的学生小张撞倒受伤。经北京市隆福医院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骨折,经有关部门认定其为三级伤残。接受了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手术后,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于2008年10月将其伤残程度评定为八级。因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进展,张老师将小张和所在学校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赔偿其残疾赔偿金7.2万余元、司法鉴定费2500元、检查费116元。小张辩称,此次事故发生在课间休息时,张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意识到课间楼道十分拥挤,不是适合谈话的安全场所,故张老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而且,张老师受伤是多方混合过错的结果,与小张追跑打闹
    2023-06-08
    160人看过
  • 学生课间受伤学校责任是什么?
    在学校由于同龄的孩子很多也使得学校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可能就会因为疏忽而发生了孩子间的意外事件,尤其是在课间老师不在教室而且孩子正在打闹玩耍的时候发生了受伤事故,对于家长来说肯定是要找学校追责的。那么,学生课间受伤学校责任是什么?学生课间受伤学校责任是什么?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的,要区分以下情况确定学校是否有责任: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判断学校的责任,而分歧的关键在于对学校过错的认定上。以只要未成年学生是在校期间发生的伤害,学校就一定有过错的逻辑,推导出学校有责任。这样的判断,不仅没有指出学校具体的侵权行为及其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缺乏法律上的支持,显得过于武断;而且也没有考虑学校教育的具体特点和由此会给教育活动带来负面的影响。这样的判决不仅没有促进学校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加强对相关情形的防范,反倒得出了无论自身如何尽责,只要发生学生事故都难以免责的结论。为防止如此案这样事故的发生,学校就很可能
    2023-04-19
    478人看过
  • 孩子在学校体育课上受伤学校负全责么
    (一)不一定,学校只负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二)孩子在上体育课时受伤,如果所做项目是国家规定的教学项目,如果用于体育教学的器材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如果授课教师在教学中按教程规定尽到了相关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学校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的,学校不存在过错,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很小。如果学校在以上环节中有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孩子在学校受伤如何赔偿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
    2023-03-03
    200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意外死亡由谁来承担责任?
    在学校里,小学生意外死亡时,学校会承担责任。但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侵权人将承担责任。而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学校里,小学生意外死亡时,学校会承担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侵权人将承担责任。而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意 外 发 生 时 , 学 校 如 何 应 对 ?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这些应对措施包括:1. 及时报警: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教育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并按照要求做好出警记录和工作记录
    2023-09-06
    158人看过
  • 学生食堂中毒,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学生食堂中毒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当然要承担责任,这是由于学校管理监督不够造成的,所以学校应该承担责任。【事件经过】有家长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蔡甸区玉贤镇中心小学部分学生在学校食堂吃过午饭后,不同程度出现了头晕、呕吐、拉肚子等症状。武汉晚报记者在玉贤镇卫生院获悉,有9名小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蔡甸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已介入调查。市民张先生介绍,昨天上午,他送孩子到玉贤镇中心小学上学,发现有许多学生被老师带出校门,前往不远处的玉贤镇卫生院检查。原来,部分学生入学后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这些学生来自不同的班级,有的症状重,有的则不明显。昨天中午,武汉晚报记者在玉贤镇卫生院看到,多名家长领着孩子做检查,几名小学生则在接受输液治疗。二年级学生江同学坐在医院椅子上浑身无力,没有精神。其奶奶刘*婆介绍,孙子前天晚上11点多就喊肚子不舒服,昨天凌晨3点开始上吐下泻,一直折腾到天亮。另一名家长吴女士则称,她的儿子前
    2023-06-13
    145人看过
  • 学校对学生事故承担过错责任吗
    学生发生事故后,是因为学校存在过错的原因造成的,学校就需要承担过错的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学校不存在过错行为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
    2023-06-13
    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学生在学校期间上体育课时被同学误伤,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学生在学校期间上体育课时被同学误伤,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不承担责任,由侵权人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
    • 中学生上体育课两同学相撞授伤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
    • 外校外实习,大学学生在校外猝死,学校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23
      大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学校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导致学生猝死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
    • 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踢足球,有个学生踢断孩子的腿,学校承担多少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2
      民法规定,学校对校内学生事故依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校外,如果学校有先行行为导致应当承担以外,其他的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是上放学途中,学校大门口附近事故,根据具体情况认为是否有监管责任。一般来说,校园以外,期间,学校无责任。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
    • 就是学生在学校期间,体育课摔了,劲骨断裂,,我想问学校承担责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1
      《》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亦明确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因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时,由于潜在的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