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25:26 103 人看过

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虽然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性质,但只依据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原则,人民法院只可以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部分事项不服而提出的请求进行审理,而不能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的答复》(法(经)函[1989]53号)“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第三人。人民法院也不能在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对当事人未提起诉讼的部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事项作出维持仲裁裁决的内容。所以,当事人对没有提起诉讼的部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事项,将失去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不是部分不生效。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际工作中,应该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全部内容进行审理,并作出处理。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中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形的,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费相关文章
  •  中国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实施方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裁决书过期不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件(包括劳动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当事人可以向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如果裁决书过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件(包括劳动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即可向上述两地法院的任何地方申请有效的劳动仲裁裁决。 【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结 果 执 行 方 法 】根据我国《
    2023-09-10
    390人看过
  • 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应向哪个法院起诉,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期限是多久
    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应向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不明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期限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可以起诉。一、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应向哪个法院起诉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应向当地基层法院法院起诉。当地基层法院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二、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期限是多久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期限是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三、劳动纠纷仲裁程序劳动纠纷仲裁程序如下:1
    2023-06-04
    10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
    劳资纠纷年年高发,甚至有人因此用命相搏,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一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若出现劳资纠纷,我们应该是首先进行劳动仲裁,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资纠纷公力救济的前置程序。但是,若是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的话,我们该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劳动,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但由于你所新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养老保险争议,与以前的加班费的诉讼请求不具有不可分性,因此,对于该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处理,而会告知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新的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案中,对遗漏仲裁请求事项按照《劳动人
    2023-04-28
    251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服部分裁决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采用以下处理方法:1、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2、用人单位认为终局裁决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3、当事人如果对终局裁决以外的的劳动裁决不服的,则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处理。一、工资拖欠可以去信访吗可以。如果劳动关系和拖欠的工资金额是没有争议的,可以直接到本级人社部门投诉要求协调解决。如果劳动关系和拖欠的工资金额有争议且调解不成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属于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对属于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恶意欠薪的,经过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工资后仍不支付的,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劳动纠纷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与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需要
    2023-03-07
    236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裁决什么争议?
    一、劳动仲裁是裁决什么争议?裁决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
    2023-06-03
    334人看过
  • 按劳动仲裁怎么争议裁决
    当事人向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一、劳动纠纷被执行需要多久劳动纠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为六个月。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怎么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具体如下:一、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二、法院受理。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
    2023-04-02
    39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不符合期望,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民事纠纷起诉书范文: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公司对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写诉讼状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原告:xxxx有限公司住所:xxxxxx写字楼法定代表人:王某被告:段某,女,汉族,1981年**月**日出生,住址:xxxx**街道****路**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月**日所作的深劳仲案[2008]2***号裁决,现提出起诉。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07年4月*日至2008年8月*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人民币4***8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5元;2、请求法院判决
    2023-07-02
    36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名词解释?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名词解释?劳动争议终局裁决是指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不能再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一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撤销,这里表明仲裁终局后不能再诉讼;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劳动争议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五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二、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哪些?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两类:1、小额仲裁案件小额仲裁案件有金额限制。小额仲裁案件是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案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0月,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最高,为810元;江西省的边远县区月最低
    2023-04-12
    293人看过
  • 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仲裁裁决的话怎么办
    当事人对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而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争议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
    2023-08-18
    493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案件多久结束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案件多久结束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案件结束的时间规定如下(1)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二、劳动仲裁庭调查程序仲裁庭宣布开庭后,应当对案件进行调查。仲裁庭调查的程序是:(1)首席仲裁员宣布进行仲裁庭调查之后,应当告知当事人仲裁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强调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要提供证据工说明理由;(2)申请人简要陈述仲裁的请求和理由,或宣读仲裁申请书;(3)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定的答辩;(4)第三人陈述或答辩;(5)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所提供的证据,应经双方辩认,互相质证;(6)
    2023-06-16
    332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诉时效的把握劳动争议仲裁服务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2007年06月17日一、劳动仲裁申诉时效的定义及相关法律规定(一)定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二)相关法律规定:1、1993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2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劳动法》第82条、《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39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1995年8月11日《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
    2023-06-09
    6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的区别,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裁决。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2023-02-24
    425人看过
  • 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怎么处理1、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二、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
    2023-06-16
    38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事判决的衔接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事项作出的裁决未非终局的裁决,仅规定两大类七个小类属终局裁决的情形,依反面推论,除去上述属于仲裁裁决的情形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应当为非终局的裁决。。2、终局的仲裁裁决。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有两大类七小类。一、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裁决应说理所依据的理由,由仲裁庭全
    2023-03-09
    317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费
    词条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赡养费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部分事项不服,其余裁决事项是否发生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当事人起诉后,原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6
      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原劳动争议仲裁不应发生效力。 但在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经审理,如果认为仲裁决正确,原仲裁裁决生效,当事人可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几日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
    • 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 律师,劳动争议的裁决如果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