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民间借款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1:11:25 470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一、买房没有首付款怎么办

贷款付首付。

首付必须在申请贷款前要实际付款就是付现金,至于首付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首付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可以用其他有形资产去贷款,这样就可以交首付,剩下的可按贷款形式月供。这样就是两份合同了,但是这样你要面临按揭和首付的贷款,会使自己的生活压力很大的;

可以先办理抵押贷款,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对借款方法律有规定吗
    在一般借贷关系中,法律对借款合同的主体资格没有特殊的限制条件,只要符合合同主体的一般规定就行。但是,依据我国有关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定,从事商业贷款业务的,只能是依法设立、并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种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除此以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都不能从事商业信贷业务,也就不能成为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即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是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贷款人;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9条的规定,除非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之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
    2023-04-26
    146人看过
  • 公司法对外借款有有哪些规定?
    需要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意。公司法规定,对外借款需要经过股东或者董事会同意。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法人可以注销公司吗法人可以注销公司,处理方式如下:1、可以委托办理,但需要法人的签字;2、法人不得单方面注销公司,法人注销公司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各股东的共同商议,得到各股东的同意才可以注销公司;3、被注销的公司必须对股东支付相对应的财产赔偿。一、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
    2023-06-22
    440人看过
  • 民间借款有哪些必要的法律证据
    一、民间借款有哪些必要的法律证据证明民间借贷一般需要下列证据:当事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此外,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二、如何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有效性1.确定了民间借贷的主体。新司法解释确认了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也就是说
    2023-07-24
    126人看过
  •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方式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方式有哪些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则按照一般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吗可以,但要分情况:1.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应该先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诉担保人。2.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因为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三、一般担保人的担
    2023-05-06
    348人看过
  • 法律对民间借贷借款用途有限制吗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用途有限制,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一、借款合同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向人借钱怎么打借条首先应当写明借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借款发生的日期、借款金额、借款利息以及还款的时间;写明双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三、借条不按手印有没有法律效力未按手印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只要证明借款的事实是客观真实的,一般来说,签字就可以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2023-06-20
    75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借条借款原因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借条借款原因有哪些?借款原因有经济周转不开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一些原因,借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条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借条范本的格式主要包括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标题要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一定要写清楚。正文部分要写清楚单位名称、地址、个人的姓名、住址,然后因何原因欠的钱,欠款的具体数额、偿还的具体时间、违约责任等,双方协议商定。落款,写上欠条日期,双方签字,单位要加盖公章。主要欠条内容不要多余的废话,清楚明晰。借条可以用于当事人之间的借钱,也可以表示借物,其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多种多样。借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借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借条”两字。借条的正文要写清借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落款要署上借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
    2023-06-16
    138人看过
  •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额度是不是有规定
    一、法律对民间借贷的额度是不是有规定法律对民间借贷的额度没是不是有规定,但是对借贷的利率是不是有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所是不是有的民间借贷是非法集资并不是所是不是有的民间借贷都是非法集资,国家允许合法的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是不是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或其他骗取集资款的手段,向社会公众大量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民间借贷是指
    2024-02-06
    152人看过
  • 法律对于借名买房有哪些规定
    关于借名买房的概念,这种现象具体表现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助他人的名义来购买房产,并且将该房产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所有权登记。对于借名买房的有效性,我们需要重点考察借名人(即实际购置人)与出名人(即房产登记人)在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借名协议这一关键因素。1.在“借名买房”的情境下,如果实际购置人所提供的间接证据可以构成一整套确凿的证据链条,以充分证实其本人为真正的房屋所有者,那么应当认定此人拥有真实的房屋产权权属。2.对于签订书面合同是否作为“借名买房”的必要条件,按照相关规定,这并非强制性的要求。3.对于没有当地购房资格却请求以借名方式购买房产并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支持。4.虽然借名买房协议仅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但它无法抵抗来自外部的各种行为干预。5.当借名买房协议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触犯到社会公共利益时,这样的协议便可能被宣告无效。《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
    2024-08-07
    97人看过
  •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法法律规定的措施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的措施有哪些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冻结,不能交易。(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有哪
    2023-06-21
    245人看过
  • 对借款期限有哪些规定
    1、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权之前,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权利可能被侵害的事实。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该催告权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只有在出借人行使催告权以后,借款人在被催告的合理期间内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出借人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2、在民间借贷中,出借行为本身就是建立在一种高度信赖的基础上,或是亲情、或是友情等关系,借款人将款项借与他人,是值得提倡与鼓励的善意的债权人。出借人没有行使催告权,首先是因为双方对借款期限的约定不明,同时也是因为债权人了解到借款人暂时无还款能力,出于亲情、友情等因素的考虑,而给与了宽限,这与消极行使权利、怠于主张债权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3、借款期限约定不明时,由借款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
    2023-06-01
    198人看过
  • 民间借款:债务追偿的法律规定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对同一贷款人有多笔借款,借款人偿还的款项属于归还哪笔贷款,按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贷款到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推定。在数宗债务均已届满清偿期或均未届满情况下,债务担保是相同的,以债务人因清偿获益最多者优先抵充;债务担保并不相同的,以无债务担保或者债务担保最少者优先抵充。如果借款合同对借款人偿还借款时本息如何计付没有约定的,用款人偿还的款项应先抵充费用、次充利息、最后抵充本金。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特征1、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
    2023-07-13
    98人看过
  • 法律对借款利率有何规定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具体为:期限基准利率下限利率0-6月5.22%4.70%6月-1年5.58%5.02%1-3年5.76%5.18%3-5年5.85%5.27%5-30年6.12%5.5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023-06-09
    267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诉讼期是多久,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期是多久,法律有哪些规定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二、民间借贷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有哪些规定债权人
    2024-01-07
    185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哪些借款利息是符合法律规范的
    一、民间借贷中哪些借款利息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借款的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属于无效条款,另一方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借款的本金以及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有效的,债务人应当返还。《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如何合法合规地进行民间借贷合法合规地进行民间借贷的方法: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2.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3.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4.利息
    2023-11-03
    468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民间借款合同对于借款的效力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
      1.民间借贷的规定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逾期还款的,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的利息。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2.《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
    • 民间借款怎么诉讼啊?有哪些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法律上有哪些民间借贷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8
      根据《》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 民间借款诉讼规定有哪些民间借款怎么起诉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5
      准备证据材料和起诉状,证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借款事实的资料如借条,转账明细等。起诉状写明这些情况。
    • 民间借款利率合法吗?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5-01-04
      1. 借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约定的利息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本金。 2. 民间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合法。 3.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