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权的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45:46 330 人看过

集体所有权是指一个集体内部所有成员共同拥有某项资产,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平等和相同的,不经全体同意,但个人无法决定财产的使用和转让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以往理论,集体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因此,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当然就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组织。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人们对传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理论进行反思,认识到把集体所有制经济简单地归纳为生产资料属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尽管历史上农村的人民公社和城市的大集体企业都试图实现这一定义,但事实表明,我国并未出现完全满足上述定义的集体经济组织。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惊醒界定呢?

对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界定,应当根据集体所有制的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可简单地认为归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法人所有,或者集体成员所有。关于界定集体所有权的各种观点。

集中在集体所有权主体是集体组织法人、是集体社区或集体团体、是全体集体成员、是成员个人与法人共同等观点上。这些观点或是理论出发点不同,或是观察角度不同,都有各自的道理,但都不可能适应集体所有权的各种情况。实际上集体所有制的形式是多样的,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形式应是多样性的,不可能拘泥于某一种特定形式。农村社区集体所有制表现为农民集体所有权,应采取农村社区全体成员所有的形式,包括村民小组范围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村范围的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乡范围内的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也就是说,农村社区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分别是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村内全体集体成员,乡内全体集体成员。城镇社区集体所有制表现为城镇社区集体所有权,其主体应是城镇的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主要是指城镇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各类专业集体经济组织范围的集体所有制表现为专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其主体是各类专业集体经济组织。比如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劳动服务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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