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显著特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6:33:32 103 人看过

首先,安置房的定义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由政府建设的安置房。安置对象是城镇被拆迁居民,包括被拆迁户。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迫切需要建设更多的安置房,以满足被拆迁户的需要。

安置房是指在拆迁划拨土地、非公益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过程中,以本市户籍居民(含从事占用的居民)建造的住宅。二是安置房的特点是: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减收费用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被拆迁居民家庭。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安置房最大的特点是购买对象具体,交易时间有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有资格购买安置房,且被拆迁人在取得安置房房产证后一定期限内(一般为5年)不得将房屋转让给他人。

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付款和房屋交接手续,5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不违法,属于法律行为;但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安置房交易风险较大。拆迁安置过渡期,是指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将被拆迁房屋移交拆迁人之日起,至被拆迁房屋迁入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之日止的期间,由拆迁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或因重大市政项目居民搬迁而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如拆除黄浦江两岸的世博会。根据相关规定,被安置人取得此类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取得所有权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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