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7 11:32:38 275 人看过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如下几点: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20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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