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接到了历城区金色雅居北区业主张女士的电话,她告诉记者前两天自己所住小区楼下的很多单元门上突然贴出了一份标题为《集资退款》的公告,但是一夕之间这些小字报又都不见了。于是,记者昨日上午来到了金色雅居小区,看到不少单元门上还残留着小字报的边角,但是都不完整了。
居民要求退还剩余集资
几经周折,昨天记者找到了书写小字报的张大爷,他告诉记者,小区在2008年通过由多数业主推荐选拔的方式成立了现在的业主委员会。张大爷告诉记者,当时集资是因为房产证没有下来,小区成立了临时维权小组,然后委派维权小组负责奔走于各部门,为小区申办房产证,而所需经费就从当时的集资里出。后来,小区的老物业管理公司撤走以后,业委会得到了属于全体业主的两万元门头房租金,很多业主便向业委会申请把当初的集资退还给大家。但是业委会除了报销了其中的933元,另有444元不给报,如此便产生了纠纷。
“我们当时去找业委会,业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不给报销是因为那444元花的与业委会无关。为什么非得和业委会有关,花大家的钱给大家办事这不对吗?我们很费解。他们的办公经费、工资可以从公费里出,为什么我们为房产证奔波的支出不能从里面出?”张大爷表示。
业委会表示
这需要代表参与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的业委会办公室,业委会的王委员则告诉记者:“那400多元是在2007年用掉的,而业委会2008年才刚刚成立。当时大家为了办理房产证集资,就成立了临时维权小组,维权小组成员外出奔走每次给15元的补贴,再加上乘车费、打车费、饭费,大约这400多元就花在了这儿。但是问题出在他们没有留着当时的单据,我们看不到这400元究竟花在了何处。”同时,王委员告诉记者,“再说当时大伙集资就是为了让他们合理利用的,现在没有必要再来找我们报销。另外的那900多为什么给报销了,是因为那900元用在了业委会的前期筹备上。我们后来考虑到毕竟是给群众办事,也决定把那400多给报销了。但是现在我们三顾茅庐,却请不动人家的代表了。”
租金去向成最大问题
另一份公告上讲述的是“小区的收入”问题,记者了解到,金色雅居小区北区大门外有五间门头房,这五间门头房属于办公用房,现在每间门头房每年的租金是6000元,五间一年就有三万元的租金。而小区原来的老物业公司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5年租让给了一位方女士,并与方女士签署了10年的合同。随后,方女士又把这五间门头分别租让给了三位业户。方女士在收到三万元租金后须向老物业公司缴纳两万元,其余一万归她自己所有。
但是,2009年的4月份老物业公司从该小区撤走了。撤走之前关于这五间门头的事情,老物业公司既没有向业委会交代,也没有给新物业公司交接。方女士再来送两万元的租金便交给了新物业公司,新物业公司通知业委会,广大业户便知道了这部分钱的存在。
另外,张大爷表示:“根据法律,办公用房属于我们广大业主所有,收到的租金也该归我们所有,我们的租金去了哪里?我们需要他们把明细账目公布出来。”
业委会表示
租金现在收不起来
之后,记者又采访了业委会的王委员,王委员表示:“之前收到的那两万元是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的租金,2009年之后就再也没有收到过。我们有详细的账目,我们三个值班员每个人每月300元的工资,如今一个保洁人员一个月都要七八百,我们一人300不多吧。除了工资、办公用具、维修健身器材等开支,其余的钱现在都寄存在物业财务那里。”
谈及门头房现在的租金,王委员解释到:“老物业公司把门头房承包给了一位姓方的妇女,并且与她签了10年的合同,老物业走之后,这个方女士拿了两万块钱交到了新物业公司那里,新物业公司就转交给了我们业委会。但是门头房属于我们的财产,这个房租理应全部归我们广大业主所有,物业没有权利越过业主和其他人签合同。于是,我们就与下面的业户签了新的合同,并且不让他们再把租金交给那个方女士了。但是他们现在不认我们的合同,不给我们交房租,问起来他们只说房租已经交给了方女士,不能交两份钱,所以都不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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