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机构(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组织)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均应依照本规定报送上级政府或本级政府备案。
第三条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具体负责各区、县(市)政府和市属各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区、县(市)属各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第四条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实行分级备案审查的原则。
乡(镇)政府和区、县(市)属各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由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备案审查。
区、县(市)政府和市属各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由市政府法制局负责备案审查。
第五条区、县(市)政府和市属各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作出的下列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
(一)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的;
(二)没收违法所得50000元以上的;
(三)没收非法财物价值50000元以上的;
(四)责令停产停业1个月以上的;
(五)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
(六)市政府认为应当备案审查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第六条乡(镇)政府和区、县(市)属各行政执法机构报送区、县(市)政府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范围,由各区、县(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确定。
第七条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在送达当事人的同时,报送上级政府或本级政府备案。
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构共同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由主办机构负责报送备案。
第八条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应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具体格式由市政府法制局制发)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各一份。
第九条对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就下列几个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适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是否正确;
(三)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幅度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其他需要进行审查的内容。
第十条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审查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时,有权调阅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协助,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阻挠的拒绝。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机构,发现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与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主动改正,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或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反映。
第十二条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负责审查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报送备案的行政执法机构在接到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处理意见后30日内,将处理结果报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逾期不报的,由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提请本级政府撤销、改变或者责令改正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三条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就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情况,于每年第一季度内向本级政府提出上一年度的备案审查报告,并予以通报。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机构应当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上一年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目录报上级政府或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机构不报送或不按时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目录备案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通知其限期报送;对拒不报送的,由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补报。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
景德镇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实施办法
401人看过
-
自治区重大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29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备案的时候需要审查吗
73人看过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的通知-法律法规
438人看过
-
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273人看过
-
武威市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
362人看过
-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3【法律】《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章】《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第十八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应当上报备案。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关应组织抽查或复查。
-
什么是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各个地方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都有不同的定性,建议你查阅各地方的实施细则,一般构成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要报送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3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共18条,发现的目的是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促进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于2014年12月26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川工商发〔2014〕243号印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办法》。
-
对行政处罚审查有何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8“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可见,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是原则,对行政处罚审查同时部分吸收了合理性审查原则,法院只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和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行为拥有合理性审查权,即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部分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裁决行为)的合理性拥有有限的司法审查权及变更权。
-
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机关哪个是备案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6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我国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