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贷款的创业人员应主动履行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0:03:13 57 人看过

1、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自觉接受银行和担保机构的贷后管理,确保贷款的专款专用;

2、运用贷款资金发展经营所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3、按期归还贷款,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明经商、守法经营、自觉纳税。

一、国家健全什么制度确保失业人员

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特点

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贷款经营的灵活性信用社贷款经营的灵活性,是指信用社在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和计划指导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诱导农村资金合理流动。

1、贷款范围和用途上的灵活性

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用途和范围是在保证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自己的资金力量确定“资金使用序例”,即:先种养业,其他农业,后乡镇企业、个体工商业、社员生活和其他工商业。在自身资金实力可能的情况下,只要国家政策、法令允许生产和经营的项目,确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归还贷款者,信用社均可以发放贷款支持。

2、自有资金比例和贷款期限,可以适当灵活

信用社发放贷款,在符合国家政策、法令和贷款原则、确保经济效益和按期收回的条件下,对于使用贷款客户的自有资金比例可以适当放宽。对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定额流动资产计算,自有流动比例只要不低于30%;固定资金贷款,按项目投资总额计算,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50%即可。对农业发展项目,上述两项比例还可以适当降低。在贷款期限上,可长可短,流动资金贷款以最长不超过两年为限,固定资金贷款以最长不超过8年为限。

3、在贷款手续上适当灵活

具体内容见“信用社贷款发放与收回”。

4、贷款利率确定灵活

信用社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即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浮动幅度内,由信用社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根据贷款对象、贷款种类、经济效益大小、期限的长短、信用的好坏确定是否浮动和浮动多少。现行政策规定,信用社各项贷款上浮的幅度不超过银行同档次基准利率的60%。

(三)贷款投向的区域性由于信用社是由一定区域内的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入股建立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因而就决定了服务范围必须保证本区域内农民生产、生活方面的资金需要,支持本区域内经济的发展。此外,由于信贷经营是货币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信用社按一定利率、归还期限等条件,将货币资金提供给客户的一种借贷活动,是社会资金再分配的过程,因此,它必须受到本区域内的经济条件、资金实力、经营管理水平、乃至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制约,从而使信用社贷款资金运动带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信用社在资金有余的情况下,可以以各种形式对本区域外,甚至包括城市贷款或拆借资金。但它毕竟首先保证本区域内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当然,随着商品经济和横向联合经济的发展,信用社信贷资金实力不断增强,信用社贷款的区域性将会逐渐淡化甚至消失。

三、个人信用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在贷款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贷款银行取得A—级(含)以上个人资信等级;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以下特定准入条件之一的借款人为信用贷款特定准入客户:

(1)为银行优质法人客户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个人拥有自有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

(3)为牡丹白金卡客户;

(4)持有银行个人理财金账户1年(含)以上且账户年度存款平均余额20万元(含)以上;

(5)为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贷款金额在万元50(含)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没有违约还款记录(含贷款已结清客户)。

注意:在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银行对贷款资金的用途是有要求的,一般银行会规定贷款申请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银监会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投资领域,借款人需要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或者用途声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代课老师应履行哪些劳动义务
    1、诚信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义务就其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2、守法义务: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行为的法律。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理所当然地也应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劳动者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的,应该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法或者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又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与其它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代课老师一般都属于劳务派遣工,当然也存在自己与学校签署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即并不能简单的就认为代
    2023-03-19
    163人看过
  • 盗窃罪犯获得缓刑后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满足条件可以。一般来说盗窃4800元属于数额较大,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如果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四个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如果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判缓刑。构成盗窃罪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我国法律制度并未规定
    2023-07-02
    279人看过
  •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的义务包括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第十五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贷款不还都有什么样的后果1、遭遇各种催收手段如果贷款逾期未还,放贷机构就会走催收程序,对借款人实施的最常见的催收形式有:短信催收、电话催收和上门催收。这将对借款者的生活和工作造成极大的困扰。如果,在申请贷款时留了联系人电话,那么还将影响到
    2023-04-17
    266人看过
  • 用人单位对失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于终止或者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手续报送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者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影响其重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经济损失。
    2023-06-09
    393人看过
  • 残疾人应当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还必须履行义务。公民的义务与权利有两点不同:第一,作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可以不行使这些权利。也就是说,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却不能放弃,必须履行。第二,权利和义务都带有强制性,但其针对性不同,国家用强制力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种强制性是针对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非法者的。但对义务则不然,国家是用强制力来保证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付诸实施,所以这种强制性是针对不认真履行或者拒绝履行义务的少数公民的。宪法在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宪法规定基本义务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残疾人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国
    2023-06-08
    421人看过
  • 公务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吗
    公务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
    2023-06-13
    101人看过
  • 哪些人应该履行仓储合同义务
    仓储合同当事人有以下义务:1、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验收义务、出具凭证的义务以及通知义务;2、存货人负有说明义务、提取义务、支付仓储费的义务。一、怎么划分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须满足一定条件的,则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在合同成立后并且其条件成就时。二、仓储服务要交房产税吗需要缴纳房产税。仓储服务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收取存货人支付的仓储费的一种服务形式。仓储服务的范围应当包括各种类型的仓储服务,如冷冻仓储、鲜活仓储等,但是保税仓储需要由海关批准。主要看合同实质,如果规定出租方对所保管的货物负有损坏、丢失的有赔偿责任的,这个就属于提供服务式的自营,需要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按自用余值算。如果出租方对所保管
    2023-06-23
    80人看过
  • 继承人应履行哪些权利和义务
    继承人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有以下这些:(一)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二)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三)继承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四)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五)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六)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遗嘱规定继承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吗遗嘱里面可以要求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遗嘱继承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附义务的遗嘱继承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2023-07-23
    176人看过
  • 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哪些,需要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一、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哪些1、含义: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2、内容:劳动者的义务主要包括:①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1)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一个劳动者都是国家的主人。(2)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的,是通过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的。(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4)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二、劳动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这是公民劳动权的首要条件和基本要求。在我国,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
    2023-03-21
    149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履行哪些义务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履行哪些义务1、仲裁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依法处理争议案件;(2)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3)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4)自觉接受监督;(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一条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归纳和总结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对劳动争议仲裁参加人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与现行规定一致,但在个别方面补充了新的规定:1、规定了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同时补充规定了新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2、规定了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
    2023-06-16
    276人看过
  •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
    一、什么是监理?“监理”的含义可以更全面地表述为: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按程序办事,违“理”者则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完成任务,使主办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二、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1、监理人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2、合同履行期间应按合同约定派驻足够的人员从事监理工作。3、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4、任何由委托人提供的供监理人使用的设施和物品都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设施和剩余物品归还委托人。5、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及其职员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以保证监理行为的公正性。6、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
    2023-06-01
    471人看过
  • 寄养家庭应履行哪些义务
    寄养家庭应履行以下义务:1、保障被寄养儿童的人身安全;2、对被寄养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帮助其提高生活自理能力;3、培育被寄养儿童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4、按国家规定安排被寄养儿童接受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负责与学校沟通,配合学校做好被寄养儿童的教育工作;5、为残疾的被寄养儿童提供矫治、肢体功能康复训练、聋儿语言康复训练和弱智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被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水平在当地人均收入中处于中等水平以上;3、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4、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5、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至六十五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综上所述,寄养
    2023-07-25
    96人看过
  •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该遵守的义务有: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被监护人享有哪些权利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
    2023-07-27
    157人看过
  • 借款人应该认真履行还款义务!
    无论借钱多少不还,只要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都可以起诉。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借钱不还报警多少钱立案正常的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并不受理立案。民事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受理立案,法院受理立案不受数额限制。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
    2023-07-01
    470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持票人获得付款后应履行哪些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票据上签收,并将票据交给付款人。也就是说,付款人付款时,有权要求持票人在票据上记载收讫字样并签名,以此证明付款人已履行了付款义务。中国人民银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票据法所规定的“签章”,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章,表明持票人已经获得付款。所以说,持票人的收款证明是付款发生法律效力的必备形式要件。如果持票人收款后未记载收讫字样并签名,即使持票人已向付款人交出
    • 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哪些法定义务?履行的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主要有:(1)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含宪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的义务;(2)有履行医师职责,不违反禁止性医疗操作规范的义务;(3)对急危患者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4)不得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义务;(5)遇有自然灾害、疫情流行、重大突发性事件时,有服从政府调遣的义务;(6)有尊重患者人格,保守患者隐私的义务;(7)有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证
    • 业主权益包括哪些业主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2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
    • 物业责任和业主义务有哪些, 业主在履行物业管理责任时应履行的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0
      物业责任和义务有以下几点:(一)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二)公共绿化的维护;(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八)其他物业管理事项。业主的义务有: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
    • 学生获得贷学金后必须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2
      贷学金即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无需抵押的,在校期间政府给予全额贴息的个人信用贷款。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高校可向其提供帮助。贷学金即为贷款,本人必须偿还,可灵活选择还款的方式。 由此可见,贷款学生应及时履行还清本息的义务,未及时偿还贷款的,银行可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因此,学生获得贷学金后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