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不同会有所不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都会导致案件中止审理。在刑事诉讼中,自然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都会导致案件中止审理。
刑事中止审理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诉讼中止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322人看过
-
诉讼中止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418人看过
-
犯罪中止适用范围是什么?
234人看过
-
再审的适用范围
167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
133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
350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起诉时效中止的适用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7诉讼时效中止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财产权中的债权性请求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1.人身权的请求权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3.抗辩权4.形成权5..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时效,会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对于民众的生存利益会带来深刻影响,也不符合这个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适用。 6.认购
-
诉讼时效中止的适用范围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7诉讼时效中止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财产权中的债权性请求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1.人身权的请求权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3.抗辩权4.形成权5..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时效,会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对于民众的生存利益会带来深刻影响,也不符合这个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适用。 6.认购
-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
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适用哪些情况?中止审理的适用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一审终审适用范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