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卖房具有效力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8:11:10 438 人看过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的行为无效。

一、民法典上是否有规定房产不能证明配偶签字?

房屋买卖无配偶签名为夫妻一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另一人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卖掉房子吗

不可以。共同房屋一方不可以出卖,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卖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须经另一方追认后,合同才有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离婚有赔偿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离婚有赔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明确表明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因为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相关的司法解释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因家庭暴力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如果在离婚时没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内,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对方如果不同意,受害方可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请求。一、家暴
    2023-06-22
    404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借款合同效力怎么进行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借款合同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反之不符合的则是无效合同;一、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房产分割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房产分割协议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反之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签订协议的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签订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该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则这份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反之合同则认定无效: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三、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虽然法律不允许把小产权房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
    2023-06-21
    116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钱婚后应该还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须偿还。一、借钱在建房算夫妻共同债务么?借钱建房,所借的钱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借钱建房,且之后该房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其所借的钱应算是夫妻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如果该房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那么为建房所借的钱应算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均有偿还责任。二、确定夫妻个人债务的原则有哪些确定夫妻个人债务的原则如下:1、目的性要求,即夫妻一方借钱的目的是否以共同生活为判断标准;2、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要求,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承担的债务,要确定一方的个人债务,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相关证据,否则一方以个人债务为由拒绝清偿,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和社会主义良好公德的建立,极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三、丈夫破产妻子是否要
    2023-03-01
    375人看过
  • 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之间借条生效吗
    一、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之间借条生效吗若夫妻本身已经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而出借的款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条,那么该借条参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条,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进具体情况予以返还。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在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一纸借条,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夫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同时,还应该考虑涉案款项的来源和去处。比如,夫妻之间婚内借下的钱款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并非用于个人用途,在这种情况下,借条无效。如果夫妻借款一方不是将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是用于其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其他个人事务,则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夫妻一方是需要偿还其债务的,其间可按照
    2023-06-16
    323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在夫妻双方哪一方
    很多情况中,许多父母直接将自己的拆迁安置房屋登记在其子女或子女夫妻双方的名下。根据司法解释,如果该拆迁安置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当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碰到父母为子女婚姻的长久考虑,附条件地将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子女夫妻双方名下,该附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时可依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时下,拆迁安置房成为离婚诉讼中的新问题,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不能给相关部门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归属、处分提供一个明确指导意见,所以实践中处理起来莫衷一是。遇到这类问题,要是当事人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才好,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要由夫妻共同负担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
    2023-08-05
    475人看过
  • 夫妻婚姻续存间借条离婚时有效吗
    一、夫妻婚姻续存间借条离婚时有效吗夫妻婚姻续存间借条离婚时不一定有效。根据规定,夫妻财产制分为两种,法定共同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1.在法定财产制下,家庭财产是夫妻共有的,写这样的欠条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应当认定为无效;2.在约定财产制下,这样的约定欠条是有效的,毕竟夫妻没有共同财产或者只有有限的共同财产,AA制财产模式是区分彼此的,可以存在借贷关系,但是这里面也有许多法律系属要注意的也不能说全部有效。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处分是否合法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共同处分的,就合法。若一方擅自处分,或双方违法处分的就不合法。根据相关规定,
    2023-05-03
    454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如何共同立遗嘱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为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赠。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
    2023-02-17
    153人看过
  •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时间的限定,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而且还要是所有权范围内的。
    2023-06-04
    169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否协议选择管辖权?
    离婚协议财产纠纷可以约定管辖。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实际争议有联系的地点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吗在我国,协议离婚的效力发生于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之日。离婚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夫妻身份关系的消灭,夫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原则上皆不复存在,这种效力主要有:(1)双方的再婚权;(2)同居和忠实义务取消;(3)财产上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终止;(4)法定继承人的资格消失;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
    2023-07-11
    228人看过
  • 离婚后,一方应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的赌债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在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那么,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
    2023-04-19
    209人看过
  • 如何举证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依法承担或自愿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
    2023-07-21
    271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该如何
    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一方借债另一方需承担责任吗夫妻一方借债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欠款一方承担责任。二、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借钱,该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借钱,该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1、如果夫妻一方欠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
    2023-03-15
    291人看过
  •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拍婚纱照重婚吗
    不一定属于重婚,还必须有一起共同生活的证据才可以认定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认定的条件有:(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一、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
    2023-06-23
    319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
    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二、
    2023-04-06
    16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卖房屋是否无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卖房屋是否无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衡量: 1、购房方是否主观存在恶意,比如,是否系夫妻一方亲属、同事、足以知道售房一方的婚姻状况; 2、是否支付了市场对价。若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房,一是显失公平,二是难以体现购房方属善意取得; 3、是否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若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交易行为已完成,对于法院结合案情考虑定案结果是有一定影响的。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妻方要还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1
      1、只要夫妻借钱一方是将借的钱用于日常生活、生产或家庭等方面,这个钱就应该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附: 夫妻共同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
    • 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房子能卖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要看对方是否构成善意取得,房屋是几个人的名字,以及房屋是否已经过户,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对方无权处分,第三人无权取得物权,你不用搬出来。如果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对方无权处分。如果是对方一个人的名字,卖给第三人,又进行了过户,第三人有权取得物权,你得搬出来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房产卖出的行为是否有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般情况下,构成表见代理。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买方出于善意,给付价格基本合理,并且完成过户,是有效的。
    •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一方违约责任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7
      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件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正常情况下,他人是基于其已经结婚,与其建立经济合作关系,并不会危害到自己的财产权益才会签署合同,故此若是在合同签署后违约,不管夫妻另一方是否知情,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