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屋可以不理睬征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9 20:50:49 399 人看过

1、可以的,可以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用途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对被征收房屋做一个价格评估,来确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具体补偿金额。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收集体土地流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即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征收决定》:房屋能不能征收住户来决定
    2014年10月1日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对复杂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实践作出了更加具体和可操作的规定。昨天,拱墅区长乐C2-C05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举行情况通报会,这是《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杭州市第一例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项目。与以往拆迁条例相比,新的征收条例在征收目的、征收补偿主体和程序等很多方面作了重大调整,比如关于因旧城区改建而征收房屋的特别规定,一是要求90%以上的被征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二是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提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应当公开举行听证会;三是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拱墅区长乐C2-C05地块项目涉及上塘路531号2幢、3幢等共86户被征收人。2014年9月,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提交了征收申请书。按照法律规定程序,
    2023-06-10
    53人看过
  • 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是否可以进行强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征收部门要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强制拆迁房屋的,例如被拆迁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时,征收部门向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拆迁前应安置拆迁户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
    2023-04-27
    166人看过
  • 房屋征收决定是什么,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可诉?
    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
    2023-05-07
    154人看过
  • 根据规定房屋征收是行政征收吗?
    一、根据规定房屋征收是行政征收吗?1、房屋征收是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国家行政单位为了社会和国家公共利益的需求,向行政相对人无偿的征收数额或实物的行政行为,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行政征收,包括税收,征收滞纳金,排污费,资源费征收等都属于行政征收,行政征收具有的特点就是是强制性的。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缴一定数额金钱或者实物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2、拆迁纠纷起诉需要提交的材料(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7)拆
    2024-01-25
    259人看过
  • 房屋征收签了空白协议可以吗
    房屋征收签了空白协议被征收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通过欺骗等意思表示,诱使另一方订立空白房屋征收协议以侵害另一方利益的,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一、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能被撤销吗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能被撤销。合同当事人有欺诈行为的,被骗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视为自始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违反真实意思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非自愿签的合同是否有效?非自愿签的合同可撤销,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不是自愿签订的协议,是意思不真实的合同,有足够证据证明的,可以依法申请撤销或者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一
    2023-03-31
    235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可以征收补偿吗?
    1、可以的,可以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用途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对被征收房屋做一个价格评估,来确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具体补偿金额。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集体土地流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即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
    2024-05-08
    409人看过
  • 房屋被征收后房屋被征收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进行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一、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怎么认定房屋拆迁被拆迁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二、未婚子上户口能分到拆迁安置房吗1、房屋拆迁时,只有房屋所有人能获得经济补偿。未婚生子上户口后,如果房屋不是孩子所有的,不能获得拆迁安置房。2、关于拆迁安置房补偿的法律规定(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
    2023-06-22
    433人看过
  • 根据规定房屋征收可以强拆吗
    一、根据规定房屋征收可以强拆吗?被征收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可以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哪些情形下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
    2024-04-13
    251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可以撤销。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合同确实有错误的,可以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实践中,房屋拆迁合同一般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当地的建委或专门的拆迁办等。如果选择金钱赔偿的话,就是和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签合同。如果选择安置房的赔偿,一般就与开发商签合同,但也可以要求签三方合同的。另外,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
    2023-06-15
    95人看过
  • 开发商征收可以拒绝征收吗
    开发商征收土地时,如果征地未经批准,或者被征收人对补偿有异议的,是可以拒绝征收的,并且可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征地纠纷的处理方式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一、开发商能自己征收土地吗从法律上讲,并不存在所谓的开发商征地,只有政府征地。只有政府(县、市政府)代表国家先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后,再提供给开发使用,如果开发商直接征地,那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023-02-27
    127人看过
  • 房地政府征收可以不拆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征收方在拆迁过程中文件齐全,没有违法行为,那么即使拆迁户不同意拆迁,只要补偿标准合理,征收方就可以在法定时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允许后不管我们是否同意,房子还是会被拆。房屋征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指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剥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同时丧失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市场交易价格补偿的行政购买行为。一、关于拆迁的房屋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
    2023-03-27
    235人看过
  • 房屋征补属于行政征收吗?
    一、房屋征补属于行政征收吗?房屋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行政职能属于国家职能,行政权也属于国家权力。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实施的职务活动,是代表国家进行的,根本上是一种国家活动。因此行政赔偿是一种国家赔偿。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并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行政赔偿的义务只能是侵权行政机关。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实施侵权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为限。依照我国法律规定,除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以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在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之内。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
    2024-02-12
    85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未达成协议,征收方可先拆除房屋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房屋不能先行拆迁,应当在房屋拆迁前进行补偿。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前应当给予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二是法定强制拆迁的注意事项。一是组织强制拆迁的权力。如果强拆数量大、难度大,需要组织相应力量协助实施。在实际工作中
    2023-05-08
    254人看过
  • 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是确定征收了吗
    1、发布了征收启动公告,并不一定会征收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是土地征收工作的启动,但能不能征收,要看相关部门是否审批,如果土地征收方案通过的,就会征收土地。2、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补偿方式可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被征收者可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补偿方式。房屋拆迁中还有安置补助的概念,安置补助是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适用《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有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安置补助,即对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户口,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一定安置房屋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或者相应货币的安置补助。综上,房屋征收的补偿与户口无关,与户口有关的是安置补助。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拆迁的情况下,补偿与房屋有关,与户口无关,而安置补助与户口有关。只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况下,才有按人口给予的安置补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2024-05-15
    1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没签过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可以被征收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7
      房屋征收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价值来确定的,被征收人对房屋补偿协议不满意的,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与房屋征收方进行协商提高房屋征收补偿。
    • 房屋征收和房屋征收有什么不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7
      1、目的不同房屋征收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过去的拆迁是因城乡发展建设的需要而拆迁。2、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是市、县(区)人民政府,拆迁的主体是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3、适用范围不同。房屋征收适用于所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管是否属于规划区域内或规划区域外。而老条例规定了城市规划区域内房屋拆迁都适用这条例,一些城中村在规划区域内而土地性质属集体土地,拆迁时会出现应用法律交叉问题,往往在拆迁补偿时对
    • 房屋征收可以由开发商自行征地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6
      房地产开发商不能自行征地。征地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经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合理补偿。房地产开发商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报告情况,或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 房屋征收决定n可以撤回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3
      通常情况下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被撤回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均要通过人大及社会各界专业人士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征收的合法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均逐一审查,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撤回。只能从理论上讲如果《房屋征收决定》被行政诉讼,法院判决征收违法是可以撤回的。征收涉及重大民生或环境问题,上级政府部门直至中央政府论为不宜征收的可能会撤回征收决定,再有就是发生不可抗逆事件,如洪水、地
    • 房屋征收可以签空白合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2
      可以拒绝签,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签订了空白协议,以后补充的内容可能会不利于当事人。即使被胁迫签订的额,也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