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适用对象是自然人,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担任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因现行犯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向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
一、人大代表违反了刑法怎么办?
人大代表犯法,要走的法律程序是:
1、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需申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申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得到允许后才可以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2、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载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二、酒驾肇事刑事拘留的程序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下列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果是因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2、决定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用刑事拘留时,要报有关部门审批。西藏、云南及其他边远地区来不及报告的,可以边执行边报告,同时要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外国人主管部门的意见。
3、对外国留学生采用刑事拘留时,在征求地方外事办公室和高教厅、局的意见后,报公安部或国家安全部审批。
三、被拘留所拘留15天有案底吗
被拘留所拘留了15天不会有案底,但是有记录。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
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290人看过
-
拘役由哪个机关执行,适用对象有哪些
118人看过
-
什么叫拘役,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164人看过
-
刑事拘留有哪些对象
12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司法拘留的适用有何条件
369人看过
-
行政拘留为多少时间哪些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442人看过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能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更多>
-
行政拘留的对象多少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71、派出所没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需要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在紧急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先采取强制后再报请批准。
-
行政拘留处罚哪些人不适用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3草案原来规定,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按照每日200元标准将拘留折处罚款。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有些地方、部门提出,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是适当的,但又不适宜规定以罚款折抵拘留。法律委经同内司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研究,建议删去这一条中关于以罚款折抵拘留的规定,明确规定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
-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适用条件有哪些,适用对象又是哪些犯罪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2一、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
-
一般拘役多久 拘役适用的对象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2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刑法》中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行政拘留是否具有行政拘留的适用条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1-07-05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里的拘留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是有区别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