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4:31:32 236 人看过

事项依据

《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洪民发〔2006〕200号)

办理对象

需要救助的人

办理条件

凡我市城乡低保户、五保户患病均可申请医疗救助

申办材料

居民身份证、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公办医院的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必要的病历及医疗保险部门、合作医疗部门的有关单据等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①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申请。

②村委会入户调查、评议,张榜公示。

③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审核,张榜公示。④县(区)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对象进行审批,委托乡镇、村委会公示。居(村)委会、街道(乡镇)、县(区)民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书面答复,告知原因。

办理时限

①救助对象向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

②居(村)委会调查和初审评议,张榜公示;

③街道(乡镇)审核材料3个工作日完成,委托居(村)委会公示;

④县(区)民政部门审查批准5个工作日完成,并委托居(村)委会公示。居(村)委会、街道(乡镇)、县(区)民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书面答复,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

承办机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各县(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办理时间:全年

办理地点:各县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

南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机构名称详细地址电话南昌市民政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A座4楼3300380791-83986719东湖区民政局南昌市子固路135号章江园3300060791-86785901西湖区民政局南昌市抚生路369号3300250791-86564983青云谱区民政局南昌市井冈山大道388号3300010791-85202782青山湖区民政局南昌市南京东路699号3300290791-88104001湾里区民政局南昌市湾里区工农路63号3300040791-83760652红谷滩新区社发局红谷滩新区绿茵路669号管委会大楼414室3300380791-83839631南昌经济开发区社发局昌北枫林大道经开区管委会大楼6楼605室3300130791-87039962高新开发区社发局南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南昌市火炬大街998号3300960791-88161030南昌县民政局南昌县莲塘镇公园路10号3302000791-85727726新建县民政局新建县新建大道239号3301000791-83707733进贤县民政局进贤县政府大楼一楼3317000791-85622513安义县民政局安义县龙津镇曹操山3305000791-83416772桑海开发区社发局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桑海大道3301150791-83825708英雄开发区社发局昌北郊桥南昌英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300400791-88678087

监督电话南昌市民政局低保处:0791—8398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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