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抵押要对方同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4:25:07 498 人看过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这一规定并未区分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如以自己所占有的份额单独进行抵押,这种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是房地产能设定担保就在于它的交换价值,特别是用于抵押的房产很大一部分是私有住宅,即便是按份共有,届时实现抵押权就会十分困难,徒增社会纠纷。因而,建设部做出这一规定是必要的。

抵押一方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如果没有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都存在过错。因为这一规定来自抵押管理办法,而并非登记办法,这是对抵押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即抵押人在订立抵押合同前就应当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对于房屋所有权已登记为共有财产的,一般很少会出现此类问题,因为共有人也是房屋所有权人。问题在于“隐性”的共有人。我国的私有房产,虽然大部分属于配偶间共有,但是在形式上并未按照共有财产登记。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对于大多数配偶间共有的房产,申请人一般已习惯于由一方登记,而不愿意作为共有财产登记,登记机关如强行要求申请人以共有财产登记或是要求提供房产为一方所有的约定,反而会招致强烈的反对意见。

一方面,改变历史形成的习惯会有一个过程,另一方面,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应当予以解决的一个问题。《民法典》出台以后,对于配偶间财产属于一方所有抑或共有,更趋向于由夫妻间自行约定。但是这一变化并不一定就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中能得到反映。作为抵押权人,易于把房屋权属证书上所载的所有权人作为抵押人。而作为登记机关,除了当事人能举证证明,房屋确为一方所有的财产以外,应将其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有很多城市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对于私有房产的抵押,要求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如属共有财产,由配偶作为共有人签名,如属一方所有,则由另一方证明。这样可大大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有的是离婚后重组的家庭,现配偶不一定是共有人,这需要查阅登记档案,查明原申领房屋所有权的时间及产权来源。

抵押当事人登记申请的问题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他项权利登记应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这一规定中的权利人即是房屋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即是抵押权人。当事人在填写登记申请表时,应当签名以示对申请登记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抵押一方为自然人时,由于抵押人在提出登记申请时未当场签字、或是由他人代为签字。事后抵押人即房屋所有权人会对抵押申请表上的签名或加盖的私人印章提出异议。进而否认抵押权登记的合法性。

有些金融机构为了改善服务,为贷款人代办抵押权登记,但是没有让抵押人出具委托书、由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抵押人的代理人申请,而仅仅用抵押人的身份证和印章申请登记。这样的做法极易引起争议。

按现有的规定,并没有要求当事人一定要在提出登记申请时当场在申请表上签名,有很多抵押人也习惯于使用私人印章。对于私人加盖的印章,我国大陆虽然尚未建立私人印章的注册制度,但无论是在行政管理或是司法实践中,都承认私人加盖的印章具有一定的效力,不能认为仅有私章而未有签名的登记文件无效。问题在于一巳对登记产生争议,就很难认定其真伪。如当事人称在登记文件中加盖的印章系伪造,或是印章系被盗用。一方面,伪造或是盗用他人印章的事确实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诡称印章系伪造、盗用的也屡见不鲜,难以辨别其真实状况。

对登记机关而言,身份证只能用以核对当事人(抵押人、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身份,持有他人的身份证并不能证明就是接受他人的委托。因此,凭他人的身份证件和印章是不能受理登记的。也有一些登记表上虽有签名,但不是在申请时所签,而是在提交申请前已事先签好,倘若事后查明为他人所代签,登记机关将会十分被动。因此,采用当事人在登记机关当场签名的方法,可以确认抵押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了登记申请,基本杜绝此类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房产抵押贷款对抵押物要求
    借款人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物,最高可申请七成的商业贷款。所需条件为:1.抵押房屋已拥有《房屋产权所有证》,而且未做任何其他抵押;2.借款人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无论男女不超过65周岁;5.在北京市有固定的住所;6.抵押房屋在规定的区域内,并且房屋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7.抵押房产不在拆迁公告的范围内;8.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认可的房产抵押;9.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35年;10.不低于20%的首付款凭证;11.提供与消费对象签属的合同复印件;12.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6.借款人提供一英寸免冠近期照片两张;7.外地借款人提供《暂住证》;8.交纳保险费;9.签属借款协议(有配偶的需配偶一同前往);10.携带提交的各项身份证明的原件。
    2023-06-08
    227人看过
  •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优先购买权吗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没有优先购买权,一般来说抵押权人只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可以从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中优先受清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一、抵押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
    2023-02-19
    131人看过
  • 抵押人对抵押物应该拥有抵押权
    实践中,有的欠款人为了达到某种经济目的,以根本就不存在或是以他人的财产提供抵押。当收款人前去实现抵押才被告知,这些抵押根本就和那些所谓的抵押人无关。有的欠款人甚至提供假汇票、假存款单、脏物作为抵押物,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适用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
    2023-03-05
    361人看过
  • 签房屋抵押合同需要经过房屋共有人同意吗?
    一般地,签房屋抵押合同时需要产权人同意,并在合同中签字确认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在实践中,有些房子由多个人所有,但是其个别所有人为能够拿到借款,就会以个人所有的名义签抵押合同,那么,将直接损害其他房屋共有人的利益。按规定,以共有财产作为抵押,需要取得共有人同意。所以,几个人共有一套房产,个别共有人将其设定抵押,未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那么抵押无效。不过,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没提出异议的,将会被视为同意,那么抵押就是有效的。另外,订立房屋抵押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的事项:1、房地产抵押要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一般地,当事人之间设立房产等不动产物权合同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从合同成立时生效。所以,双方在意思自治下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并取得其他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签字,那么该抵押合同即可生效。但是房产抵押未登记公示,所以抵押权未发生,将直接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2、当事人应当采
    2023-04-30
    426人看过
  • 可以对抵押物约定抵押金额吗
    1、对抵押物是可以约定抵押金额的。最高额抵押就是对抵押物的抵押金额进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一、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形(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6担保范
    2023-03-05
    92人看过
  • 什么是抵押物共有人
    抵押物共有人是指某一个抵押物存在的享有该抵押物权利的其他人。本质上就是共有,共有是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享所有权。对同一物都享有所有权的公民或法人为财产共有人,该物为共有物或称共有财产。各共有人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协议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占有、使用和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共同协商、不得任意行使权利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一、共有的分类有哪些1、按份共有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1)各共有人有确定的份额,他们按份分享权益,分担费用。(2)对共有财产的管理,由共有人协商进行。意见不一致时,按多数份额的意见进行管理,但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3)对共有财产除协商处分外,各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可以出卖、赠与,并可继承。但在出卖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4)在共有财产受到侵害时,每一共有人都有权请求返还原物、排除妨碍
    2023-03-06
    365人看过
  • 共有物抵押贷款的效力
    一、共有物抵押贷款的效力设立共同抵押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共同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未经房产共有人同意擅自将房屋抵押的抵押权有效吗?我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
    2023-06-08
    29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要对方同意吗
    是的。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须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一、怎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二、再婚老人婚前房产继承问题(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
    2023-03-11
    413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抵押给另一方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贷款,另一方不同意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抵押夫妻财产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吗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方追偿。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由此可以知道,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有权利要求任意一方对债务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
    2023-08-08
    102人看过
  •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责任吗,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责任吗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期间灭失、损毁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期间灭失、毁损的,抵押权人如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抵押物在抵押人处灭失、毁损的,应当认定抵押关系存在,并责令抵押人以其他财产代替抵押物。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抵押部分再作抵押的,其行为无效。债务人以抵押物清偿债务时,如果一项抵押物有数个抵押权人的,应当按照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有要求清偿银行贷款和其他债权等数个债权人的,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应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
    2023-06-27
    285人看过
  • 债权人对抵押物有处分权吗
    抵押物债权人对抵押物只有优先受偿权,是没有权处理的。我国法律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一、关于担保方式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的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3.《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的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2023-03-09
    280人看过
  •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物是无权处分吗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物不是无权处分。抵押人以其所有的财产为他人设立抵押的,由于并不转移占有,所以仍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其仍享有处分权。一、抵押房产属于债权债务吗抵押房屋的行为属于债权债务。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屋的抵押并不影响房产的其他的权利的行使,如果是在房屋的抵押期间房屋的所有权人想要将房屋进行出售的,就应当征得抵押权人的允许是不能出售的,并且房产在出售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的债务人实现债权或者是直接转换抵押物。二、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是什么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如下:1、抵押物不足值风险,主要是指超值抵押。2、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导致的风险,因为抵押权是不转移抵押物占有的一种物权,为了更好地规范抵押法律关系,法
    2023-03-09
    133人看过
  • 共同抵押的类型,共同抵押的特征
    一、共同抵押的类型共同抵押的类型有:1.按份共同抵押若两个以上的抵押人在设立抵押权时,分别或者共同与债权人约定各自仅对特定的债权数额承担担保责任,为按份共同抵押,债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只能按照约定的份额行使抵押权。2.连带共同抵押若两个以上的抵押人在设立抵押权时,未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人行使抵押权的顺序与份额,为连带共同抵押,债权人行使抵押权时,不受顺序与份额限制,可以就其中的任一抵押权行使担保权,也有权对所有抵押权同时行使担保物权。二、共同抵押的特征共同抵押的特征有:1.共同抵押必须是在多个抵押财产之上设立的抵押。共同抵押的主要特点在于,抵押权的标的是数项财产而不是一项财产。2.共同抵押必须是数个抵押财产担保同一个债权。在共同抵押的情况下,存在着数个抵押财产,如果数个抵押财产分别担保不同的债权,这仍然是单个抵押,而不是共同抵押。只有在数个抵押财产都担保同一债权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共同抵押。三、民
    2023-06-24
    208人看过
  • 共同财产孳息的处理方式,以抵押物为例?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无疑,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否则,会变相的鼓励抵押人拖延处理抵押财产,不利于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抵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抵押物措施,包括:(1)从抵押人保管帐户及存款帐户主动扣取款项;(2)宣布拥有该抵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抵押人在_________公
    2023-07-06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未经对方同意能办理抵押物质合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4条第2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共同共有人是否同意。未在抵押合同上签字,但没有说清一方对抵押一事是否同意,或者知道但未提出异议的情形。分析:一方没有在抵押合同上签字,并不能证明不同意抵押;也就是说
    • 要抵押物吗?有没有不要抵押物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高利贷一般是拿房子抵押,不要抵押物的,只有个人无抵押信用贷和企业无抵押信用贷
    • 抵押物已抵押必须由抵押权人同意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不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而房屋的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有效,所以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的不会影响抵押权的任何效力,也就没必要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但是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
    • 什么是共同抵押?共同抵押有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3
      共同抵押指为担保同一债权,在数个不动产或不动产物权上设定抵押权的特殊抵押形式。共同抵押的效力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共同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选择权(二)与物上保证人的关系(三)共同抵押权的处分问题《司法解释》第十九条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投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第二十条连带共
    • 共同财产抵押未经另一方同意能否抵押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其共有财产享有共同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