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安置权益有异议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06:08 129 人看过

如对方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应的赔偿。

什么是拆迁安置

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拆除、居民动迁和劳动力安置等项工作。

拆迁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

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使用权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所有权人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有关,应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的,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确定新的房屋承租人,拆迁人与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私房产权人死亡的,由房屋继承人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023-06-15
    386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对拆迁工作的影响
    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拆迁安置协议纠纷怎么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一)租赁期限届满;(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五)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
    2023-07-20
    95人看过
  • 维护自身权益:拆迁安置问题不满意怎么办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3、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七成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如何维权主持人:“用数字掌握生活”,欢迎走进今天的《时空调查》。从今天开始,
    2023-07-05
    439人看过
  • 公房拆迁,拆迁人说已出嫁的不享有拆迁安置权益?
    诉求内容:我家是公房,承租人是我奶奶。我和我爸妈一直跟奶奶同住这房子里,我老公的户口在厦门,结婚后我们因为都在福州工作,所以一直住在我家,包括我的孩子出生后户口也是跟我在这里,我们一家没有人在他处有任何房产,包括我老公也没有。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前几天拆迁办的人来我家跟我爸妈说,我已嫁人,尽管户口在这里,常住这里,我和我孩子也不享有拆迁安置的权益???请问这样的说法合理么?拆迁办是凭借什么条例这样说的?承租人与同住人难道不具有同等的权益?回复意见:根据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房屋征收以房屋所有权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为补偿对象,与户口无直接关系。(台江区房管局回复)
    2023-04-23
    296人看过
  • 安置对象意义拆迁安置安置对象是什么
    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一、直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一种是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两种补偿体现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二、对于违法拆迁要怎么诉讼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
    2023-06-28
    142人看过
  • 拆迁安置权益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拆迁安置权益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则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有效吗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如果具备下列要件的,是有效的: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如何认定借条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要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3、借款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2023-06-22
    365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无法达成怎么办?
    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2023-07-04
    144人看过
  • 安置政策解读:拆迁异地安置
    实际上,异地安置为社会、法律名词,异地一般是相对于当事人目前的地区或区域,安置,使人或事物有着落。异地安置就是使人或事物在目前的地区以外的地区或区有着落。异地安置涉及社会保障、转业军人安置、拆迁安置和举报人安置等问题。拆除房子后就地重建后分配叫原地安置,换个位置当然叫异地安置。异地安置和原地安置没有原则性的区别,因为最主要的是还原的房屋价值要被拆迁人认可。比如:就地还原60平米,房屋价值30万;若繁华地段还原50平米,值30万;稍偏远地段就要还原80平米,也值30万。以上情况就是拆迁异地安置。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拆迁安置房有一个上市交易的期限,购买时如果还未到期限,则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更,原房主可以将房屋卖与其他人,造成一屋二卖的纠纷,还可能因为原房主在外面欠款,导致该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拍卖等,发生以上情况时,购房者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只
    2023-07-05
    430人看过
  • 如何面对拆迁安置维权?
    切忌消极对待,置身事外一部分被拆迁人面对政府的拆迁项目是非常消极的,哪怕对自己的补偿极其不利,也不主动找政府谈判,而是忍气吞声,置之不理,这也就丧失了为自己争取合理补偿的机会。在明律师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在得知自己家的房子或土地将要被征收后,一定要积极主动地找拆迁方进行协商、谈判,内容要围绕着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的具体事项,如果能够达到一致意见,让双方都满意,当然是皆大欢喜。即便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是有其他方式进行维权的,万万不能主动放弃维权机会,而是时时刻刻谨记要主动出击,不要成为拆迁过程的被动主体。长期消极等待等来的只会是不合理补偿下的司法强拆或者违法强拆,无论哪一种结果无疑都不是被征收人所希望看到的。切忌以暴力方式抗拒拆迁在面对政府或开发商的违法拆迁时,一部分老百姓选择自力救济。由于不懂法律,采取了暴力抗拒拆迁的做法。这样做无疑是极其不明智的。一方面可能给自己造成人身伤害及
    2023-06-02
    290人看过
  • 协议拆迁,房子拆了置换安置房卖了,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房屋被拆迁了,但安置房却被卖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2023-04-27
    175人看过
  • 拒绝履行拆迁安置协议该怎么办
    拒绝履行拆迁安置协议时,维权方式是,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果是被征收人拒绝履行,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农村房屋拆迁可以强制执行吗农村房屋不可以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什么情况下执行强制拆迁被征收
    2023-03-31
    289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了之后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如果拆迁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就不能达成补偿协议,一般由于拆迁方给予的补偿较低,最重要的是提高拆迁补偿。如何提高拆迁补偿,首先要注意以下几点,在谈判补偿之前,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不能维持权利。其次,收集证据和资料。积极收集拆迁方发表的文件资料和保存住宅证明书的手续。例如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住宅测量书、分户评价报告书、住宅生产证、土地证、建设计划许可证等。再次,与拆迁方协商谈判,学习征地拆迁法律知识,分析征地方违法行为,为补偿谈判增加筹码,争取谈判提高拆迁补偿。最后,如果谈判失败,建议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法律程序维持权利。在拆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特征有哪些?1、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2、法律平等性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2023-08-06
    338人看过
  • 从“拆迁安置”到“安置拆迁”
    ——涟水县平安拆迁创建侧记市委书记刘永忠一行在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卫平、县长陈卫京陪同下,视察盐河整治工程小李集嵇陆段房屋拆迁现场。拆迁安置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房屋拆迁知识测试。□本报记者张旭通讯员张立兵张金海冯新亚今年以来,涟水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围绕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年初提出建设4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工作目标,以调处城市房屋拆迁矛盾为工作切入点,积极创建平安拆迁,加速城市化进程。全年完成了33个拆迁项目,搬迁居民3711户,拆迁房屋60万平方米,实现了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打造了淮安市平安拆迁的又一亮点。加强领导以强大的整体合力处理矛盾涟水县严格按照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把处理拆迁矛盾作为推进拆迁的重要抓手。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密切关注拆迁信访动向,经常参与共性拆迁矛盾的调处工作。县拆迁办成立信访督查科。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拆迁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实施单位的每
    2023-06-08
    311人看过
  • 第三人对拆迁安置协议纠纷怎么解决
    (一)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何判断是拆迁纠纷是行
    2023-04-27
    187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对于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或者对房屋拆迁安置许可证有异议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
      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或对政府授权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或拆迁行政裁决书不服的均有行政复议权、诉讼权。具体表现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安置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因拆迁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拆迁协议时,有权利就有关的事宜申请有关部门解决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处理;对于拆迁人不依法拆迁
    • 拆迁安置权益诉讼时效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5
      对于拆迁安置诉讼时效其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为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
    • 拆迁安置权益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3
      拆迁安置权益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则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
    • 拆迁安置协议协议不满拆迁人员应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21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满的,应当及时提起撤销或变更协议的诉讼。如果存在无效情形,也可以提起无效之诉。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使用权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所有权人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有关,应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使用权人签订合同无效的。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