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可以对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4:45:40 240 人看过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2、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3、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4、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为:

1、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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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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