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鉴定后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4:02:29 408 人看过

一、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职工发生,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后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何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

4、为什么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要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劳动能力鉴定是按照工伤职工当时的伤情和残疾状况程度作出的,而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有可能通过医疗康复得到减轻,也有可能进一步恶化。规定为期1年的观察期,可以防止当事人过于频繁地提出复查鉴定,干扰正常的鉴定工作。

5、哪些人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经办机构即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劳动能力鉴定应该遵循的流程
    一、劳动能力鉴定应该遵循的流程劳动能力鉴定流程:1.向有关部门申请伤残鉴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书、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等;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3.伤病情材料原件,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等。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劳
    2023-07-14
    185人看过
  • 质量是否存在瑕疵问题的鉴定
    一、质量是否存在瑕疵问题的鉴定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或对标的物的具体瑕疵有争议,买方应提出质量鉴定的申请,由法院委托有关质量鉴定机构对标的物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专业鉴定。(一)当事人约定优先。(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当事人就有关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四)卖方在出卖标的物时,通过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等形式对标的物品质进行的说明,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该说明构成卖方对标的物品质的明示担保。如果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与该说明不符,则属于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二、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特点
    2023-05-03
    382人看过
  • 关于规范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做出鉴定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劳动能力鉴定是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对劳动者伤、病情况和近亲属丧失劳动能力情况,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以及相关事项鉴定(确认)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包括工伤鉴定和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执行国家标准的技术性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二、劳动能力鉴定坚持鉴定程序规范化,鉴定人员专业化,鉴定依据标准化,鉴定结论客观化的工作原则。三、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有管辖
    2023-06-05
    234人看过
  • 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一样的吗
    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不一样。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职工工伤伤残评定标准(一)十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二)九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三)八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四)七级:器官大多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五)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六)
    2023-03-02
    116人看过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经治愈出院并取得工伤认定书后才可以申请。期限也有规定:如果在治愈出院前进行工伤认定,必须在治愈出院后进行1个月内申请,治愈出院后确认工伤的,必须自确认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怎么写?申请人:王,男,年月日生,汉族,住市路号,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xxx请求事项:请求对申请人因工伤事故导致的残疾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事实与理由:(这里把事实经过简单的陈述一下)。为此,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求对申请人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作出鉴定,
    2023-07-04
    390人看过
  • 劳动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
    一、劳动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一个意思劳动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二、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
    2023-04-12
    179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主观性导致存在哪些问题
    1、司法鉴定机构或部门种类繁多,设置极为混乱由于我国至今尚无规范鉴定机构设立的法律法规,结果造成鉴定机关或部门的设置过多过滥。目前我国的鉴定机构或部门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设置的鉴定机关或部门,第二类是经授权建立的行业鉴定机构或部门,第三类是设置在各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侦查系的鉴定机构以及研究所设置的鉴定机构等。自2005《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议》(一下简称《决议》)执行以来,人民法院已全面停止各项鉴定,公检两家也停止对外鉴定。司法鉴定的改革使司法鉴定从公检法机构中脱离出来,改变了过去自侦自检、自审自检的现象,但又出现自治自检、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冗余等一系列了新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些鉴定机构由医院主办,出现自治自检现象。很多新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由医院院长为法人代表,业务副院长为鉴定所负责人,很多未经专业法医培训的医生理所当然就上岗从事法医鉴定工作,
    2023-05-01
    310人看过
  • 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如下:一、企业以人为本经营理念的缺失。二、用人单位违反和规避劳动法律法规。三、雇主组织发育不健全。一、雇佣关系指的是什么雇佣关系:是指雇主在一定或者不特定期限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主接受雇主提供的劳务并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随机的,自然人和法人之间可以形成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另一方用于与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二、劳动合同解除工会审查吗工会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三、怎么防止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依据我
    2023-03-27
    482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中的工资支付问题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中的工资如何支付工伤工资和工伤津贴是两个概念。工伤期间的工资应当为停工留薪工资,由单位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前支付,标准为原工资。工伤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确定为1至6后的等级支付,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进行赔偿。单位为工伤职工足额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在工伤伤残鉴定后60个工作日内对工伤职工或其家属进行赔偿单位未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或未足额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金由单位承担。单位的赔偿金从你受伤的那一天开始支付你工资。经工伤伤残鉴定后,可立即向本单位申请一次性赔偿。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经办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医疗机构和辅
    2023-05-02
    469人看过
  • 劳动鉴定的现场鉴定是怎样的
    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一、工伤鉴定到那做工伤鉴定到社会保障局做。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律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数据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专家组由专家组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委托合格的医疗机构
    2023-02-15
    13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限问题的意见
    (一)职工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企业应于15日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作出书面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企业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从工伤认定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查,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职工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从被告知是否认定工伤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查,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二)职工医疗终结后,企业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为职工办理伤残等级评定手续。企业或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鉴定结论下发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仍不服的应在3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对职工的工伤认定通知和鉴定结论,单位应在接到通知或鉴定结论之起10日内通知职工本人。[详见云南省劳动
    2023-06-10
    207人看过
  • 惠州劳动能力要怎么鉴定?具体的流程是?
    【事项说明】:职工受到工伤伤害后,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承办机构】:惠州市社保局二楼(工伤保险科);【咨询电话】:0752-2789382【受理时间】:星期一至五(工作时间内)【办理时限】:60日内出《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规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条件1、由企业单位、或工伤受害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2、工伤职工完成治疗或治疗期满三十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3、惠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对工伤受害人出具工伤认定决定。注:医疗期需延长的,须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申请所需资料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3、进行鉴定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4、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5、工伤相关医疗检查报告;6、工伤职工的病历本或相关证明资料。鉴定流程1、申请人带齐上述资料按规定到惠州市社保局二楼
    2023-05-29
    314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分为1——10级,其中1级最严重的,10级最轻。一、右手小指骨折为几级工伤右手小指骨折工伤一般为十级残疾,赔偿标准因地而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进行工伤鉴定早好还是晚好进行工伤鉴定没有越早好还是越晚好,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
    2023-04-04
    82人看过
  • 想了解有关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的问题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只要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的,都一样。友情提示一下,神经脊髓损伤,停工留薪期是一年,请仔细把握鉴定申请的时间,这样对你以后的赔偿数额有利,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分为两级:第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
    2023-08-09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具体是怎样的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
    • 伤者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4
      伤者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在工伤认定后,将鉴定申请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工作人员代为申请,申请被受理后由鉴定委员会随机安排劳动者到所在市具备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然后劳动者就可以等待领取鉴定结论的通知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
    •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22
      1、鉴定申请 2、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3、医学辅助检查和专家面诊 4、鉴定评审 5、鉴定结论领取(六)复查鉴定。
    • 工伤如何鉴定劳动能力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8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评残)主要是根据工伤受伤时的诊断结合康复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相关条文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的。由于没说明伤者的具体伤情,仅凭IQ测试是无法对具体的伤残等级进行估算,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2.工伤职工可以结合自己的伤情比对《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
    • 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8
      (一)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伤残程度鉴定; (二)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三)因工负伤职工旧伤复发的鉴定; (四)因工负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 (五)伤病人员复工的劳动能力鉴定; (六)伤病人员需要安排康复的鉴定; (七)伤残人员配置辅助器具的鉴定; (八)伤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十)其他部门委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