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缩水业主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8:50:51 491 人看过

第一、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仔细研究相应条款。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尤为关注购房合同中关于绿地面积、绿化率等的条款或约定。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把相应的条文进行细化。

第二、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通常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因此业主往往难以补充或修改相应的条款。但是在开发商对楼盘品质的各种宣传和承诺中,对涉及绿化和景观的一些广告、图案、模型、文字、音像等,都可以作为对交付房屋条件的一种证据,对此类证据业主最好以各种形式进行保留,便于日后维权使用。

第三、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权。有购房合同和充分的证据在手,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可以诉诸法律。如小区绿化率未达标,开发商应属违约。此外,建议规划、房管、园林等政府部门统筹明确应由哪一个职能部门对新建商品房的绿化和景观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制定相关的条例规定,以便切实保障业主权益。

小区绿化的面积标准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住宅区绿化标准。如: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同时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对绿地面积和位置予以标明。襄樊市区所有的新建住宅小区,如果在新城区,小区的绿化率不低35%,在老城区则不低于25%。

开发商用什么手段欺瞒业主

绿化率只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准确的提法应为“绿化覆盖率”。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衡量楼盘绿化状况的国家标准是绿地率,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正因为有明确下限规定,所以部分开发商就把绿地率控制在30%左右,不低于但也不高于。然而,明确的价格标准往往是业主最为空白的区域,开发商不会告诉业主,你出的房价中到底有多少钱是用于做绿化的,更不会在交付时让业主单独对绿化做验收。业主只能用肉眼对已经买了单的绿化做一个评判,没有统一的尺度标准可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业主房屋进水如何维权
    业主房屋进水,导致业主深受其害。这里面这涉及业主、相邻关系、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业主该如何维权首先需要分清楚责任由谁负担。进水原因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涉及的案例——业主家进水,以致装潢设施受损,其原因不是由房屋质量造成的。这里主要探讨的是:业主、相邻关系以及物业公司在这一案例中引发的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这样由谁担责的答案不外乎有以下三个因素1.业主自己当初装修不当;2.楼上业主装修或使用不当;3.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不善。狂风暴雨来临那是一个台风肆虐的夜晚。整个小区、每幢楼宇都在接受着瓢泼大雨给予地无情冲刷和考验。凌晨一点左右,已经入睡的501室业主陆先生忽然被天花板上掉下的滴水惊醒,他连忙查看房屋,发现天花板、墙面已有大量水渍,且还在不断加剧和蔓延。从现场分析来看,水源应该是从楼上601室流下来的。陆先生正好有楼上业主陈女士的手机,就立马打了过去。还好电话通了,但陈女士告诉陆先生
    2023-06-10
    173人看过
  • 小区的绿化的权属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一、哪些人共有小区的物业用房公用设施物业说明业主共有小区的物业用房公用设施。业主共有物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除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及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物,是全部业主专有物权以外的建筑物其他部分的物权。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一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享的权利:①对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所有权;②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③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在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不可分离的共同关系而产生的,作为建筑物的一个团体组织的成员而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共有所有权是建筑物所
    2023-03-05
    344人看过
  •  维权之路:小区业主应该如何行动?
    维护权益的途径有三种: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如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质量监督部门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向仲裁机构提请裁决,解决纠纷。以下是有几种维护权益的途径:1.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质量监督部门投诉,针对房屋质量等问题。物业管理问题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2.诉讼。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3.仲裁。可以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房 屋 质 量 问 题 如 何 投 诉 ?尊敬有关领导:我们是一群购买预售房屋的业主,于某年某月某日购买了该楼盘。然而,在接房时,我们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包括天花板漏水、地面空鼓和墙皮脱落等。我们多次寻找开发商及当地质监站,但他们无动于衷。当初购买房屋时,我
    2023-10-01
    213人看过
  • 小区的业主知情权有哪些,如何维护业主知情权
    业主知情权主要表现为查阅权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委会负责通知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委会。各位业主在查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时应注意以下方面:第一,开发商有无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原本应当由开发商或者施工建设单位承担的公用设施建设经费;第二,物业管理公司有无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擅自列支原本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第三,其他相关单位有无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原本应由其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每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有无经过法定程序,根据《民法
    2023-06-18
    211人看过
  • 商品房面积“缩水”购房者如何维权
    房价日益高涨,商品房面积“缺斤短两”现象却越来越多,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展开了一场补款与退赔的博弈战。广东省佛山市市民肖先生就因新房面积“缩水”而维权一年多。近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开发商退赔房款4万多元及相关利息。购房者新房面积缩水超3%2010年12月23日,肖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禅城区湾梁路的房屋,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13.5平方米,套内面积87.84平方米,套内面积单价为每平方米12575.48元。同年12月,肖先生支付56万余元首付款。2011年4月,肖先生以银行按揭的方式,将房产余款52万元汇至开发商指定账户。据肖先生介绍,2012年9月,他从小区保安处收到开发商寄送的《旧业主介绍新业主购房优惠和领取办证资料及房屋实测面积通知》,获知自己的房子总建筑面积为111.04平方米,单元套内建筑面积只有84.88平方米,实测单元套内建筑面积缩水2.94
    2023-05-01
    221人看过
  • 地下暖气漏水业主如何维权
    在发现漏水情况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如果协商修补不成,则可采取以下方式,例如邀请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同时对于损失的赔偿范围,建议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有关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为妥。当然,事情发生后,邻里间能相互体谅,妥善解决问题是最有效的。作为受损方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也反对不顾事实,漫天要价,这样往往不利于赔偿问题的解决,同时,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一、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一)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如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
    2023-03-19
    62人看过
  • 小区住户如何与物业维权
    小区物业服务不好,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力,甚至可以弹劾、要求换掉物业公司,同时也可以向相关的部门举报。(一)首先,要有针对性的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二)其次,采取谈判的方式,在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时候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当收取你的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的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三)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的维权。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区物业不好,业主是可以维权的。但从现实的角度出发,维权还是困难重重,耗时又费力。在物业这件事情上,我们讨论怎么去维权,但最重要的还是
    2023-02-19
    219人看过
  • 业主在小区绿化带中修小路直通家门,可行吗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再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该行为改变了小区规划,在业主同意后,还要经园林、规划部门审批。律师补充:小区绿化带不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通常指为整栋楼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比如说楼梯、电梯井、门厅等,都属于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由这栋楼的所有业主共同分担。而小区绿化是为小区所有业主服务,不属于公摊面积,小区绿化属于园林景观的一部分,所有业主共同享有但不共摊。绿化带有降噪音、除尘的效果,同时是居住空间质量的重要标志,小区绿地不能随意改变用途。如果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进行施工,最终将导致人力、物力
    2023-05-06
    76人看过
  • 楼上排污主管道漏水 业主如何维权
    楼上排污主管道漏水,业主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以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也可以将争议提交到法院。一、房屋漏水怎么申请赔偿房屋漏水申请赔偿的方式是: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3、可邀请第三方进行调节或直接进行民事诉讼。二、楼上滴水到楼下,怎么维权首先要对于漏水原因需要鉴定,若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的,则楼下住户可以要求楼上住户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
    2023-06-26
    420人看过
  • 小区规划与绿化
    房地产开发
    住宅小区顾名思义是用来供人们住居的地方,其规划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心情。人们都说一个好的环境比什么都重要,的确是这样,好的环境带好的心情。所以,现在人在先择住宅时都会注重对环境的要求。所以住宅小区周围环境等方面的小区规划与绿化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仅影响到到住居者的心情,还会间接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效益。好的环境规划和绿化不但反映着居民在生活和文化上的追求,更是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主要标志。此外,住宅小区规划又是带动住宅产业发展的龙头,其水平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带动住宅产业中其他相关部门的发展。住宅的商品化转变使广大购房者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规划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要求。住宅小区规划也由配给制的住区规划向科学的需求和市场导向性规划转变。因此,搞好住宅小区规划建设,营造出高质量的居住生活环境,可以更有效满足广大居民的需求,并且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住宅产
    2023-06-10
    472人看过
  • 小区内垃圾箱臭气熏天业主该如何维权
    最好先查询相关的标准,这样才能做到有理有据。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中有如下规定: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m。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所以,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首先整个小区只有一个垃圾堆放点是不应该的。另外,垃圾站与相邻建筑间距应不小于10m,同时应有不小于5m宽度的绿化隔离带。标准中还规定:“垃圾转运站外型应美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设备力求先进。飘尘、噪声、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转运站绿化率不应大于30%”因此lz小区这个垃圾点绝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建议lz与当地市容环卫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联系!
    2023-04-29
    468人看过
  • 业主乱收水电费,租客该如何维权?
    可以报警,但是这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房东乱收水电费,属于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价格监督部门会依法查处。所以,租客完全可以拒绝交纳多的部分,房东确实要强迫交纳的,租客要向房东索取收据做为证据,然后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处理。房东扣留东西报警有用吗有用,有可能涉嫌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
    2023-07-03
    415人看过
  • 业主如何维护权利业主如何行使业主权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可以按照规定行使以下业主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抵押后如何行使业主权利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房屋仍然属于抵押人的,抵押人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业主权利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百零六条【
    2023-08-07
    275人看过
  • 小区绿地消失,业主抗议
    铜川路276弄岚皋馨苑的一位居民致电晨报热线,反映自家小区里的一块100多平方米的绿地突然消失了,物业擅自将草皮被移植,即将铺上水泥变成停车场。经过记者调查核实,物业公司之所以对这一绿地进行施工,是业主委员会授权其对绿地的下水道进行更新,并将原来的草皮换成地坪砖,在不影响绿化面积的前提下,方便小区居民停车。原本是一件方便小区居民停车的好事,因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缺乏沟通,居民对施工的意图产生了误解,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产生了矛盾,施工也不得不中途暂停。绿化地变身停车场从上周开始,岚皋馨苑1至9号楼附近的一块100多平方米的绿地突然开进了施工队,工人们将原本铺设在路边宽约5米的草坪移到了一边,叮叮当当地掘起地来。业主朱先生一看这情景就急了:本来我们家推开窗户看到的就是楼下的绿地,现在要改成停车场,我可不同意!据介绍,他曾经看到过楼下贴着的施工公告,但上面当时只是说下水道修理,并没有
    2023-06-10
    348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如何用物业维权解决小区绿化缩水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按照您所描述的社区绿化面积“缩水”一事,可以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有关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
    • 缩水房产如何维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1、弄清测算依据。销售一般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按套(单元)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首先弄清合同中规定的到底是何种计价方式,其次要注意自己测量方法是否正确,测量数据是否精确。在这些前提下,才能够得出实际面积是否小于合同规定的面积的结论。 2、查看合同相关条款,按该条款处理。 3、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使
    • 社区绿化面积缩水是否合法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按照您所描述的社区绿化面积“缩水”一事,可以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有关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
    • 政府修路占用小区绿化小区业主有权阻止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2
      一旦有业主发现私改绿化带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物业反映,物业通过劝说、引导等方式阻止,同时报由业主委员会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制定相应的合理的小区规则,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物业有权改变小区内绿化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7
      物业不能随意改造小区内绿化。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