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约定的物权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20:43:13 150 人看过

一、民法典约定的物权是否有效

约定的物权有效。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条件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发生、变更和消灭,物权发生从自物权人看,即为物权取得,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不动产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不动产变动的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包括物权契约和不动产物权抛弃,既为法律行为之一种,自然离不开意思表示这一要素,没有意思表示,物权变动即难以发生。在物权契约之情形,根据债权形式主义,发生债权的意思表示即为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物权变动乃双方当事人债权意思表示合致的结果。当事人就不动产物权的设定、移转意思表示一致,加上不动产物权登记,即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无意思表示或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之间关于不动产转让的债权合同难以成立,物权变动无由发生。在不动产物权抛弃的情形,尽管此系单独行为,也必须为抛弃的意思表示,否则不生不动产物权抛弃的效力。

(2)须有不动产物权登记。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手段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所谓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登记使当事人之间的物上法律关系明确,具有权利表彰及宣示功能。在形式主义法制下,登记被采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称为登记要件主义。如不登记,当事人纵订有契约,在法律上仍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登记不仅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而且具有公信力,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事项,纵在实体上存在着由于登记原因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也不得以其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律上有绝对效力。

(3)须以书面作成。

不动产价值巨大,其物权的移转或设定,关系当事人利益较大,当事人各方都应谨慎从事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交易,以杜绝纠纷。书面形式可以促使当事人缔约时审慎衡酌,避免轻率决定,并作为证据保存,同时也便于登记实务上的操作,提高登记的正确性,确保登记簿所公示的权利状态与事实上所应存在的实质及终局法律关系完全相符。关于不动产物权抛弃等单独行为应否以书面为之,我认为,不动产物权抛弃等单独行为同样攸关当事人之民事权益,为示慎重,宜以书面为之。另外,法院判决可以代替书面形式,在未订立书面契约的情况下,买受人或权利人可直接起诉出卖人或因约定而负有义务之人办理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移转或设定登记,在取得出卖人或该义务人应协助办理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移转或设定的胜诉生效判决后,即可持此项判决单独请求物权变动登记,使物权发生变动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民法典租赁物是否有使用权
    一、民法典租赁物是否有使用权有的。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租赁物保管的义务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根据约定和租赁物的性质保管。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方式保管租赁物,如租赁机器设备,就应将其放置在厂房内,而不应露天摆放。2、对租赁物定期维护的义务。按照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进行正常的维护,如机器设备应当定期检修,汽车应当经常加机油。3、通知和协助的义务。在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维修,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应尽其所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可向出租人追偿。不能因为维修义务是出租人的,承租人就坐视不管。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在承租人控制之下,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
    2023-06-19
    59人看过
  • 民法典中金钱是否有物权请求权
    一、民法典中金钱是否有物权请求权金钱是属于物,所以金钱具有物权请求权,权利人金钱被非法侵害的,权利人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二、物权的效力1、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考察先后成立的物权之间及物权与债权之间的关系,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都
    2023-04-13
    48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物权变动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物权变动符合法定条件是有效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变动规则物权变动规则具体如下:1、公示原则公示是物权变动时,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法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物权具有主体上的对世性和效力上的排他性,这就决定了必须采取一定的方式将物权变动的事实进行公开,以让第三人知悉物权变动的事实,保证交易安全。根据法律规定,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有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两种;2、公信原则公信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所表现的物权即使与真实的权利状态不符,法律仍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的效果。根据这一原则,物权的公示方法具有公信力,只要物权的变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示方法,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公信原则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让物权秩序稳定,不管事实上的真实物
    2023-07-31
    90人看过
  • 民法典无效的买卖合同是否让物权转移
    一、民法典无效的买卖合同是否让物权转移买卖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取得财产的一方要返还财产,所以无效的买卖合同物权不会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可撤销合同的类型(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等涉及合同后果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并因此可能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合同订立后因商业风险等发生的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
    2023-06-17
    344人看过
  • 物业是否有权停水停电民法典
    一、物业是否有权停水停电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无权停水停电。1.民法典明确指出,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2.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不当手段。这一规定旨在保护业主的基本生活权益,防止物业公司以过激方式催收物业费。二、物业停水停电业主如何投诉当业主遭遇物业停水停电等不当催收行为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和维权:1.业主可以首先向相关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要求恢复供水供电。这是因为,只要业主按时缴纳了水电费,供水供电公司就有责任保障其正常用水用电,不应受物业公司干预。2.如果经过供水供电公司协调后问题仍未解决,业主可以向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县级以上的房管局物业科,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恢复供水供电。3.若以上途径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业主
    2024-08-02
    41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同是否都需要约定有效期限
    《民法典》尊重并明确规定了合同并非必需要约有有效期限,而是尊重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共识。在订立合同时,主要涉及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商号与居所地址确认。接下来就是具体的条款内容——包括合同标的的类型、数量、品质、价款或是报酬等明确的规定;然后是合同生效、执行的期限以及所在地及方式;当然也不能忽视关于因违反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处理纠纷的各项原则与程序。《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7-30
    445人看过
  • 违约金是否有诉讼时效限制?民法典有规定
    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对于违约金的规定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
    2023-07-06
    277人看过
  • 民法典法定监护权是否可以自由约定
    一、民法典法定监护权是否可以自由约定民法典规定,法定监护权是由法定规定的,不可以自由进行约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监护人负有哪些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
    2023-05-03
    279人看过
  • 民法典遗嘱是否具有否定代位继承权的效力?
    遗嘱具有否定代位继承权的法律效力。有遗嘱的,遗产先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才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所以说,遗嘱不仅可以否定代位继承权,还可以直接否定法定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哪些人具有法定继承权以下这些人具有法定继承权: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023-08-01
    150人看过
  • 民法典车辆所有权能否进行约定
    一、民法典车辆所有权能否进行约定可以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保留】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所有权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一)劳动生产、收益。劳动生产之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收益主要是指收取孳息。(二)征收所谓征收就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通过行使征收权,在依法支付一定补偿的。(三)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
    2023-04-12
    97人看过
  • 民法典赃物设定抵押抵押权有效吗
    一、民法典赃物设定抵押抵押权有效吗民法典规定,赃物设立的抵押权一般无效。只有合法取得的财产,才能在财产上设立抵押权。但赃物是善意取得的,设立抵押权有效。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百一十一条【善
    2023-04-13
    128人看过
  • 民法典物权主张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民法典物权主张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权利人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财物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物权取得的分类有哪些物权取得可细分为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动产物权的取得、用益物权的取得。某些法律事实能够引起这三
    2023-04-12
    15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同约定人身伤害免责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规定合同约定人身伤害免责是否有效?人身合同免责条款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
    2024-01-09
    96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有效吗
    一、民法典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有效吗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在担保人我们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形式。他们的一个区别主要在于连带担保
    2023-06-13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约定是否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3
      有效。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物权,也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性质,既然有处分的性质,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就可以买卖。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民法典规定合同有效期是否需要约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5
      合同有效期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另外,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失效。 因此,如果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若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视为无限期合同,合
    • 民法典中民事诉讼时效是否实用物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8
      民事诉讼时效不适用物权请求权。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民法典规定房产所有权是否包含物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5
      不包含。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以房屋所有权不包括物权,而房屋物权包括所有权。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民法典一物出质后是否还有物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2
      1.出质财产担保债权的,出质人对出质的财产还享有物权,出质财产合同有流质条款,在债权人行使质权前,所有权仍然归出质人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