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强调作者义务,没有作者权益的合同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6:04:45 499 人看过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2、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如果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许可合同出现类似本合同的权利范围的解释权归受让方出现争议时由受让方解释的条款或者对作者规定了苛刻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对自己的违约责任则只字不提的,都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一、我们如何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

一、对格式条款订立的规制

通过为格式条款制定方设定义务的方式,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规定了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尽到提示义务或者拒绝说明的,该条款视为未订立:该条款不公平的,也视为未订立。

二、对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制

在以下情况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背公序良俗;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8、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三、对格式条款解释的规制

第一、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第二、对条款制作人作不利的解释。

第三、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

二、格式条款可能造成财产损失是否有效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1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作者相关文章
  • 作者有权享有服务作品的版权吗?
    1、作者享有职务作品著作权的,除本单位的作品外,公民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主要不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的,称为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作品完成后两年内,作者经单位同意,允许第三方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获得的报酬由作者与本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完成作品的期限为二年,自作者将作品交付使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材料、技术条件制作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之日起计算,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计算机软件和其他工作,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拥有著作权的工作。特殊岗位创作的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作者进行奖励。第二,职务作品的认定,即笔者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有权
    2023-05-07
    325人看过
  • 著作权作者如何认定著作权有效
    1、著作权是从作品创作完成以后就产生的。作品自动产生,给权利人行使权利和明确权利带来了方便,不用再进行审批、注册,只要创作一完成就享有权利,但是,因为没有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性的证据,证明权利特别是权利发生质疑的或者权利被侵害的时候,还是需要第三方提供带有证明作用的一类证明。2、需要登记备案。登记虽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条件,或者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但是一个初步的证据。3、是否有正规的著作权合同。登记的效力,对登记的转让行为,包括专门授权行为,应该是最有对抗第三方效力的,从法律上来讲,合同是合法的。一、特殊类型的著作权的规定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其中,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之著作权,适用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对著作权的行使,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有约定的依从约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但是,行使该权利时,不得构成对合
    2023-02-28
    439人看过
  • 农村合作医疗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参合对象1、凡本市乡村户口的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和城镇失地农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长期居住在我市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民及无稳定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农村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务工地)参加新农合。3、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提前缴费参合,婴儿在参合年度享受与一般参合人员的同等补偿政策。对于错过缴费时限(2012年2月29日)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已参合的母亲自出生之日起纳入当年度新农合补偿范围,但其婴儿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补偿额须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达到当地一人的最高封顶线。4、资助农村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参合,确保将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新农合制度范围。对于以财政补助资金为主的三种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能自主选择其中一种医疗保障制度,不能同时重复享受两种以上医
    2023-04-30
    187人看过
  • 出版合同中图书出版者及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书出版,出版人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出版人出版图书的期限、数量、质量和应支付的报酬。《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出版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图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出版人的原因导致作品不能出版,除在出版合同中另有约定以外,出版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付酬标准的60%支付违约金。出版人在合同约定中取得专有出版权,使在作品的传播中取得了“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权利。人身权,即出版人取得了在出版物上署名的权利。财产权包括以下两种:一、出版者对版式享有使用权。出版同一部作品的出版不得抄袭,采用他人的图书版式,否则构成侵犯他人对版式享有的专有使用权;二、出版者对装帧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图书出
    2023-04-29
    90人看过
  • 职务作品作者对作品著作权无权处分吗
    属于职务作品的,作者对作品著作权没有处分权,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所有。《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一、著作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一)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二)专有性,即著作权人排他性的享有相应的著作权;(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四)时间性,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保护期。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区别有哪些?第一,保护对象不一致,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第二,保护条件和要求不一致,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需要独创性,而专利权不允许保护主题一样的两个发明创造;第三,权利产生形式不一致,
    2023-06-23
    329人看过
  •  医疗工作者侵犯患者权益的方式
    该段内容讲述了医务人员可能会犯下的侵权行为,包括擅自泄露患者隐私或公开病历资料、使用存在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或医疗器械、故意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因此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障。医务人员可能会犯下的侵权行为包括:不经患者同意擅自泄露其隐私或公开其病历资料,从而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因药品、消毒药剂或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或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导致患者遭受损害;故意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对病历资料进行伪造、篡改或销毁等行为。 医 务 人 员 侵 权 行 为 : 故 意 隐 匿 或 篡 改 病 历 资 料医务人员侵权行为:故意隐匿或篡改病历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患者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故意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三
    2023-09-11
    71人看过
  • 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利益是否一致?
    你好,要想了解行政复议提起书面复议的方式是什么,首先你要知道行政复议[1]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因而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2]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
    2023-07-03
    405人看过
  • 照片是职务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吗
    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安排其职员履行工作职责而创造的。1、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一般情形下,著作权虽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且该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若经过单位同意,作者和单位可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所获报酬。这里的两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2、特殊情形,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3-23
    212人看过
  • 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归属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2023-06-08
    224人看过
  • 作者的署名权是否是仅为作者享有
    作者的署名权是仅为作者享有,不得转让。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一、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音乐著作权也属于著作权的一种,适合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规定。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二、著作权民事诉
    2023-04-10
    183人看过
  •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一、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区别职务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法人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
    2023-03-29
    437人看过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这段内容讲述了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同时,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权 利 是 什 么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该问题涉及到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
    2023-09-10
    325人看过
  • 图书出版者与著作权人在出版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图书出版时,出版者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出版期限、数量、期限,对出版者出版的图书的质量和报酬作出规定。《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与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出版者未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期限内出版图书的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图书出版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因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的,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的百分之六十支付违约金,除出版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版者取得合同中的专有著作权,从而取得作品传播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项权利。人格权,即出版者在出版物上签字的权利。产权包括以下两种:首先,出版商有权使用格式。同一作品的出版不得抄袭和采用他人书籍的版式,否则将构成对他人书籍版式专有使用权的侵犯第二,出版者对装帧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图书出
    2023-05-07
    221人看过
  • 著作权的享有者
    一、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须具备的条件:1、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3、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其权利是第一位的,即享有完整的和原始的著作权。二、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视为作者。凡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2023-06-08
    165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作者
    词条

    作者包括自然人作者和法人及非法人单位作者。自然人作者是创作作品的公民。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是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作者。两人以上合作创作作品的创作者是合作作者。... 更多>

    #作者
    相关咨询
    • 作者的著作权只能保护作者终身的著作权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
      不是的,参考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
    • 著作权人与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8
      关于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
    • 签完出版合同的作者有什么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9
      签完出版合同以后,作者的义务包括,不能一稿两报,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作品,在约定的时间内应该尊重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同时本人创作的作品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不能侵犯别人的著作权,事实上,作者和出版者的义务都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 作者的意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1、《条例》的实施有利于卫生事业的发展。2、将《办法》升为《条例》,提高了法律层次,有利于医疗事故争议的依法处理。3、强调“预防为主”的方针,越来越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4、赔偿数额的限制体现了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和风险。5、在加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责任的同时,对患者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利于维护正常医疗秩序。6、实行政事分开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
    • 职务作品作者对作品作品著作权无权处分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25
      属于职务作品的,作者对于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处分权,因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是归单位所有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果是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主持下创作的作品,并且相关的法律责任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的,这种情况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