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第三阶段”的女工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43:25 144 人看过

华华于4月进入深圳一家电子厂,从事综合管理。她每月月底的工资是1500元,加班费是分开计算的。怀孕两个月后,工厂以照顾员工为由将华华调到仓库部,工资也降到每月1000元。华华不同意调任,并一再要求回到原来的岗位。主管拒绝了华华的要求,理由是他不需要在仓库部门加班

如果女员工在怀孕、分娩或哺乳期间,法律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安排的其他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不得变更劳动合同,也不得通过协商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减少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单方面终止劳动(雇佣)合同或服务协议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减少基本工资或终止劳动合同,怀孕期间分娩、哺乳

本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怀孕期间禁止劳动,劳动时间不得超过正常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性员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工作;如果女工能够在同一岗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女工怀孕期间应在工作时间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知识补充]

,原工资福利不变

工厂不能以转岗为借口变相降低怀孕女工工资。工作调动是一种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员工的个人同意。当用人单位擅自调职时,保留书面的调职通知。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不同意转岗意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等不同意转岗的原因。要求用人单位书面答复,或签字同意不转岗,与用人单位协商,注意记录并保存证据。如果雇主不答复,将向雇主投诉,要求调回原岗位并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保留辞退通知,不签署自愿辞职文件,保留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果无法恢复劳动关系,雇主需要支付工资直至“第三期”结束,雇主需要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雇主需在不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下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当被迫在没有产假的情况下辞职时,提交一份书面的“产假和产假待遇申请”,一式两份,一份发送给公司(邮寄证明除外),一份由您自己保留,并由同事向公司提交原件。如果雇主难以就产假进行协商,分娩前15天可以考虑到医院出具生产许可证,要求病假P>当产假时的工资不足时,

产假时的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如果工资支付不合理,可要求单位在休完产假后通过法定程序支付未支付的工资。保留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支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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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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