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房子补偿不合理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11:04:32 242 人看过

房子被拆补偿不合理解决方法是以下三种:

1、首先公民可以和拆迁机关协调;

2、协调不成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裁决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被拆迁人存在选择的权利,可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地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置换。既兼顾了财产保护与社会稳定,更有利于实现多元价值目标的平衡。

对于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问题,被拆迁人应当如何处理?

在面临征收或拆迁时,很多被拆迁人经常非常困惑,自己想尽一切办法,为什么政府给的补偿和自己心里的补偿相差甚远希望广大被拆迁人通过了解办案经过能有所启迪。

山重水复疑无路——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陈先生是湖南省怀化市_村村民,在_村有合法的承包地。

2015年5月县国土局先后发布征地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于补偿标准过低,陈先生拒绝签订补偿协议。

2016年6月县国土局对陈先生使出了杀手锏——下达了限期腾地决定书,限期腾地决定书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是极其重要的法律文书,因为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交出土地则很可能被强制执行,此类强拆因为有合法的依据,想要推翻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

一旦被强制执行,不仅得不到预期补偿,土地也将被强制收回,得不偿失。

柳暗花明又一村——寻求专业维权

陈先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且清醒的认识到凭自己的能力根本实现不了目的,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助其维权。

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通过研究案件材料,发现此次政府征地没有有效的批准文件,依据的是1992年湖南省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

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国务院2004年28号决定第19条明确规定:“严禁闲置土地。

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者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据此,可以基本判断当地政府征收陈先生的承包地实属严重违法。

复议诉讼组合出击——促成调解

黄律师通过信息公开获知涉案土地已被县国土局出让给_房地产有限公司,在获得政府违法的证据后黄律师除了启动行政复议程序,还针对《限期腾地决定书》《国有土地出让权合同》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提起行政诉讼,这三个案件的开庭时间定在2017年2月23日至25日三天。

在开庭前黄律师主动和主审法官沟通案件促成双方调解,2月21日恰好是周五法官通知双方到法院谈了一整天,虽然没有达成协议但是比原来的补偿额已然提高了不少。

经过黄律师做工作,在第二天周六法官又加班通知双方到法院进行磋商,最终陈先生与政府达成协议,不但大幅度提高补偿数额,还支付了陈先生的律师费及其到北京找律师的机票等维权费用。

对于被拆迁人如何谋取谈判的主动权,甚至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进而提高补偿,要有两点:

一是掌握政府征收中的违法点。

兵书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动迁工作无疑是和平年代的“战争”。

战役的双方是不对等的,一般情况,被拆迁户对征收的知识掌握的非常有限,但是政府的动迁人员熟知每一户情况,而对于每一户该具体如何说,如何做,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所以作为被拆迁方,要想掌握谈判的主动权,不但要熟知法律法规,还要能抓住对方存在的违法点;

二是针对违法点,采取切实可行的维权行动。

如何利用违法点并取得最佳的效果,这就需要维权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超强的把控案件关键节点的能力。

行政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在同一种情况下,可以走的法律途径会很多,到底采取哪一种救济途径,只有不放过案件的任何一个细节,对全案进行综合考量,才能找到对委托人最有利的救济途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批复相关文章
  • 建高铁、拆房子、不合理补偿、如何维权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二是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费如何计算:补偿拆迁费用的5%:补偿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计算。被征收人认为损失超过5%的,可以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标准对评估结果进行补偿。过
    2023-05-31
    143人看过
  • 行政合同不履行政府如何处理
    一、行政合同不履行政府如何处理行政合同不履行政府的处理有:1.双方协商处理;2.继续履行合同;3.承担违约责任;4.提起诉讼。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民法典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二、行政合同的作用行政合同的作用:1.行政合同可以使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晰化,既有利于保证行政目标的实现,又可避免官僚主义。2.行政合同可以扩大行政参与,更好地发挥行政相对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行政合同的订立;使合同双方的争议更易于解决。4.行政主体还可通过行政合同,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没有具体规定的领域与行政相对人,通过合意来形成其所预期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3-06-06
    347人看过
  • 如果补偿不合理政府能强征吗
    一、如果补偿不合理政府能强征吗当然是不可以的,这是属于违法强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有哪些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
    2024-01-31
    410人看过
  • 商业用房被拆迁时,政府强拆如何处理
    当商业用房被拆除时,当政府强制拆除时,我们该怎么办?首先,我们应该冷静、谨慎和理性。如果我们采取激进的行动,后果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我们在与拆迁方的战斗过程中受到重伤或死亡,另一种是我们将被判犯有聚众斗殴和其他相关罪行。其次,要安全记录拆迁方的非法征收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安装摄像头记录现场环境,或者秘密拍照,为非法征收过程留证。既然我们现在孤立无援,没有足够的实力与拆迁方抗衡,我们就要转变思路,记录过程,找有“办法”的人解决问题,争取为将来的补偿铺路。第三,第一时间报警,警察有责任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警察不报警,我们应该收集自己的报警记录,并在事后作为自己的证据追究责任,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5-31
    176人看过
  • 政府如何补偿征地拆迁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对房屋征收造成的拆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023-05-08
    322人看过
  • 政府强拆违建合法财产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不会构成合法财产一说。既然是违建,房屋便不会构成合法财产一说。虽然当事人的房屋不属于合法财产,但是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屋内的其他动产属于合法财产。对于政府实施的强制拆迁行为,如果行政相对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
    2024-04-24
    289人看过
  • 政府拆房子补偿标准2024年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
    2024-04-18
    137人看过
  • 政府修路拆房对商户如何补偿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政府造成商铺损失,向法院申诉赔偿。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宅基地企业拆迁补偿标准1、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2、被征收土地的,按照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和地上附着物以及苗木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3、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农民安置补助和社会保障费用等青年补偿费用;4、在住房保障方面。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货币补偿。二、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
    2023-04-01
    199人看过
  • 农村瓦房拆除后政府如何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的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拆迁人可以到市、县级人民政府查询相关的办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农村盖的违建房会被拆除吗农村盖的违建房是会被拆除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有权利进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2023-07-08
    105人看过
  • 拒不搬离危房政府如何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因此,危房也不是一定要拆迁的。强拆应当有着严格的程序限制,由于危房不是违建,所以不可以行政强拆,所以只能是司法强拆。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拆的时候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被强制拆迁的房屋相关情况;(2)被强制执行人的详细信息;(3)风险评估材料;(4)拆迁补偿送达的凭证、催告时的情况和被拆迁人的意见等一系列的文件。法院受理强制执行后,还需要对拆迁补偿的合法合理以及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进行审查,自立案日起30日内,法院作出是否强制执行的裁决,最后才是执行阶段。
    2023-03-21
    476人看过
  • 骗取政府补贴如何处理处罚
    一、骗取政府补贴如何处理处罚骗取政府补贴是属于诈骗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按诈骗罪进行处理,依据诈骗数额和情节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骗取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行为1、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参保资格的。2、隐瞒、编造病史,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以及其他虚构社会保险补贴待遇条件,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待遇资格的。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条件发生变更或者丧失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资格,未如实告知社会保险补贴经办机构,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的。4、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社会保
    2023-06-04
    231人看过
  • 如何处理政府对公路建设征地补偿不公
    如何处理政府公路建设征地补偿不公,征地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依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房屋征收。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赔偿协议有关的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行政拘留、临时拘留等行政处罚扣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处以罚款、警告等;(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制执行;(三)拒不申请行政许可,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2023-05-31
    113人看过
  • 如何解决房屋拆迁不合理补偿
    1、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补偿等,应当就过渡期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不明确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协商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如有异议,拆迁人可以拒绝
    2023-05-31
    471人看过
  • 政府给予拆迁补偿房企怎么作涉税处理
    房地产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款,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按照税法规定,3个税种对该项补偿款的税收处理是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方面,政府补偿款项属于财政性资金,视为收入处理不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税务上要判断该项政府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为不征税收入,收到当期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该项收入所形成的成本费用支出也不能税前扣除。如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则应在收到当期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税,其支出形成的成本费用也可以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关于上述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
    2023-05-05
    38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批复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征地申请的批准和审核结果,是征地过程中的重要文件。 征地批复通常包括对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内容的审核,以及对征地合法性的确认。 征地批复是征地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在征... 更多>

    #征地批复
    相关咨询
    • 政府让公益房拆迁, 补偿不合理合理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1
      不合理,处在实际经营中的房屋应当按照商业用房进行补偿,如果评估不合理,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
    •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政府有权强拆我的房子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5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达不成协议的话,只有在政府作出了拆迁补偿决定之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他情况政府无权强拆你的房子。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
    • 农村房屋被拆迁补偿给政府了, 政府说没有按文件来补偿, 合理不合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19
      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和合理的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
    • 政府拆迁补偿中出现搬迁费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政府拆迁补偿中搬迁费的处理,法律规定。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房产期满后政府如何处理和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5
      根据现有房产使用年限,如果在70年后房屋被拆除,拆迁方将按照房产当前估值加上协议中约定的房屋装潢改造补偿的总价值,作为拆迁补偿的总金额。而拆迁过程中产生的补偿差异将为房产当前估值,加上双方协议中的房屋装潢改造补偿总价值,再减去被拆迁人获得用于兑换的房屋的估值后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