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1:53:53 268 人看过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及争议发生前后以其他书面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协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双方身份出现了法定无效的情形,如与无民事行为人签订的协议等;

2、签订的手段违法,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暴力等方式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

3、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范围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性质探析
    司法实践中,申诉时效一直是颇具争议的问题,法院和仲裁机关的处理也常常有不一致的情况。调解仲裁法不仅规定了申诉时效中止、中断,还将劳动法中引发争议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明确规定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并将以前的60日改为了1年。这一转变消除了旧法的模糊性,为实践中仲裁机关与法院适用法律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但仲裁委员会常常以超过申诉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这种做法可能混淆了申诉时效的性质。目前关于申诉时效性质有这样几种观点:一、认为申诉时效是除斥期间,认为超过了该期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不会受理或驳回申请,也就不会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实质上也就从程序上消灭了当事人请求仲裁保护的权利。笔者认为,除斥期间即不变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而且期限届满将导致权利本身消灭。尽管该观点认为申诉时效的届满并不导致当事人丧失诉讼请求权,其仍应受到民法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的保护,但该观点陷入了自相矛
    2023-04-25
    248人看过
  • 仲裁庭确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庭获得管辖权的基础。因此,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直接关系到仲裁庭对争议是否具有管辖权。现代国际商事仲裁界普遍认为,仲裁庭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及其管辖权作出决定,有学者认为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仲裁庭有权决定其是否对某一案件拥有管辖权;第二,只要双方之间有仲裁协议,法院就必须将争议提交仲裁。只要双方提交了实质性抗辩且对管辖权无异议,则不存在任何问题,即视为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并接受了诉讼管辖权,因为决定仲裁管辖权是否成立的权力在于仲裁庭。根据这一推论,如果一方为法院接受的争议辩护,则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只要法院有表面证据证明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应优先管辖仲裁庭,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以及是否享有仲裁管辖权。这的确是一种理想的扩大解释,但既不符合《纽约公约》第2条(即法院有权确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也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如果仲裁庭发现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
    2023-05-07
    254人看过
  • 两个仲裁机构在仲裁协议中的有效性问题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某些仲裁条款可能约定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或裁或审的仲裁协议有效吗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一旦协商不成引发诉讼纠纷,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往往是“兵家”必争之地,诉讼成本、地区差异性等因素,都影响案件进程甚至案件结果。在实务案件中,对于合同中涉及或裁或审条款的约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认定该仲裁条款约定无效,案件由法院进行管辖。根据《仲裁法》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2023-07-06
    459人看过
  • 海事仲裁协议之有效性研究
    一、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海事仲裁不仅要尽力解决其作出的裁决的正确性,而且要使是有效的和可执行的。对于仲裁员来说,作出有效的能够得以执行的裁决,不仅是当事人对其的期望和信任,也是仲裁员应负的道义上的责任。如《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26条规定:“凡本规则未作明确规定之一切事项,仲裁院和仲裁员参照本规则的精神处理,并尽力保证仲裁裁决能依法进行。”仲裁协议的有限要件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项有效仲裁协议的存在,是仲裁得以有效进行以及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承认和执行的最重要的基础。从理论上看,这些要件可分为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大类,分别指仲裁协议之所以有效所必须具备、必须排除的形式或实质要件。(一)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仲裁协议有口头和书面之分,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有合法形式。各国的仲裁立法对仲裁协议的形式不尽一致,但多数国家和公约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书面形式。要求仲裁协议采用书面形式,有利于
    2023-06-12
    165人看过
  • 协议离婚协议的写作要点和有效性分析
    协议离婚的,只要是按照以下内容的来写,应当属于有效:1、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2、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无任何胁迫和欺诈;3、子女是未成年的,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达成约定;4、夫妻双方还必须对夫妻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协议离婚后多久过户有效协议离婚后无论多长时间过户都会存在法律效力的。1、协议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证明房屋是你的,不过较好尽早办理防止他人利用房屋犯罪,产生别的民事纠纷。当时没有提出就是暂时没有限制还是双方协商决定,再不行就再次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2、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3、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
    2023-07-02
    302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要素
    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合法性的要求,即仲裁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与良好习惯的原则,特别是提交仲裁的争议应根据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私人补救措施。从其发展历史来看,国家一般不允许仲裁介入涉及国家公共利益的事项,其适用范围需要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限制,以达到维护国家公共政策的目的。因此,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实际上是对仲裁范围的公共政策限制。这种制约主要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社会制度、历史传统等根本问题有关。此外,为了给经济实力较弱的主体提供一定的法律保护,一些国家专门制定了一些法律,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要求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遵守,但不能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排除在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根据一国法律不可仲裁,则意味着仲裁协议违反了强制性规定,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仲裁事项通常包括与公民身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离婚纠纷以及涉及公共和社会
    2023-05-07
    47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范围
    相关咨询
    • 仲裁仲裁协议有无效性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提请仲裁的事项应当是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乃至国家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有关身份的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的事项不在其内。 (2)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以及准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
    • 如何认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仲裁协议效力需确认怎么办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如何选择管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
    • 在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时涉及的内容有哪些,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3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认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时涉及的内容如下所示: 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总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
    • 认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时涉及的内容有哪些,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认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时涉及的内容如下所示: 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总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
    • 协议的仲裁有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7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仲裁事项提交裁决的协议,但是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协议,一方胁迫手段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的。 《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