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实施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20:59 293 人看过

发布部门: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青政办发[2003]4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实施规划纲要(2003—200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青岛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实施规划纲要

为加快银行卡发展步伐,提高金融信息化服务水平,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增强商业银行竞争力,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用卡需要,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要求,抓住我国加入WTO和我市承办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的有利时机,在前期实施“金卡工程”基础上,以全面推进银行卡广泛应用为核心,以扩大完善银行卡受理市场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推进、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大力发展银行卡市场,使我市银行卡发展达到居国内领先地位、与国际基本接轨的水平。从2003年到2004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银行卡发行和受理市场,实现银行卡跨行、跨地区通用好用,提高外卡收单服务水平;到2004年,我市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6—8%。从2005年到2008年,全面形成统一、方便、高效、安全的用卡环境,使我市跻身于发卡市场发达、受理市场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银行卡技术先进的国内一流银行卡产业中心城市之列;到2008年,力争使我市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15—20%的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1.提高银行卡跨行交易成功率。以联网为基础,以通用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银行卡跨行交易网络的运行质量。到2004年底,确保银行卡跨行交易转接成功率100%。

2.加强对ATM的管理,提高联网通用水平。到2003年,全市所有ATM机具均须符合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彻底实现通用、好用。继续增加ATM数量,到2004年底,全市ATM拥有量增加到800台;到2008年底,达到1500台。合理调整ATM布局,重点向大专院校、医疗单位等急需场所增加容量。增加ATM的服务功能,2004年,进行ATM同城转帐业务试点,2005年,全面开通ATM跨行、跨地区转帐业务。

3.逐步提高外币卡受理水平。年内要在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联网通用受理外币卡业务推广工作,2004年各入网机构要全部开通外币卡收单业务,不断提高受理水平,确保在2008年使用外币卡无障碍,为我市承办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创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二)大力推进银行卡发卡工作。

1.鼓励发卡机构扩大发卡量。要积极引进发卡机构,支持其增加发卡量。鼓励青岛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新入网机构加快发展,不断开拓发卡市场。到2004年底,我市人均持卡量达到1.2张;到2008年底,达到人均2.6张。

2.积极推广使用“银联”标识卡。2003年底前,所有银行卡更换为“银联”标识卡,无此标识的,今后不再使用。

3.鼓励发展联名卡。支持各发卡银行发行多品种、多功能的银行卡,在重点行业和商业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联名卡。

4.推广使用贷记卡。积极引导各发卡银行将具有个人消费信贷功能的贷记卡作为发卡重点。到2004年底,使新增贷记卡占新增银行卡的比例达到10%。

5.开发应用IC金融卡。自2003年起,逐步扩大IC卡应用范围,提高银行卡的技术含量,增强服务功能。

6.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以实现“刷卡消费无障碍”为目标,大力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要继续拓展银行卡在商业、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的应用范围,扩大覆盖面。同时要积极推广银行卡在公用事业缴费领域,工商、税务等行政性款项领域,旅游、医院以及航空、铁路售票等日常生活支付领域的应用。2004年底前,要基本开通使用银行卡缴付各类公用事业费用和工商、税务等行政性款项;2005年底前,主要铁路、航空售票及加油站要基本普及受理银行卡;2006年底前,全市各类医院、药房、旅行社要全面受理银行卡。

(三)推广政府公务用卡。

为适应政府采购和提高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积极倡导政府公务用卡。2003年底前,市级机关原使用现金结算的日常办公费用支出,要探索在单位备用金额度内改用银行借记卡结算,首先选择1至2个部门试点,取得经验后稳步推;2004年底前,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交通、燃料、招待、差旅等费用,要逐步使用银行卡支付;2008年底前,所有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把银行卡作为公务支出的主要结算工具。

(四)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1.培育和形成“刷卡消费一条街”。为倡导刷卡消费,发挥示范效用,2003年底前,在商业、餐饮服务业比较繁华的商业街培育“刷卡消费一条街”,街内所有固定商户均需安装直联POS,对消费者刷卡消费提供服务。

2.增加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数量。各入网机构要积极发展特约商户,大力布设直联POS。从2004年起,新开设的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或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商业、餐饮服务业商户必须安装直联POS。奥运场馆周边规划的重点商业服务业企业,场馆内部的所有商业服务网点以及旅游景区的重点商业服务网点,3年内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发挥市农村信用联社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经济发达乡镇直联POS布设试点工作,不断开拓乡镇刷卡市场。到2003年底,全市直联POS拥有量达到3000台,2004年底达到5000台,2008年底达到10000台。

3.推广应用带有POS功能的税控收款机。抓住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广税控收款机的机遇,发挥税控收款机具有POS功能的作用,做好与发展银行卡的结合,合力推广使用带有POS功能的税控收款机。

4.继续开展刷卡消费等宣传活动。以增强刷卡意识为目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银行卡应用知识和发展成果,培育市民持卡、用卡和商户受卡的意识,倡导刷卡支付的现代消费行为,减少现金流通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建立青岛市银行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银行卡发展规划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财办。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营造银行卡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发卡行、特约商户执行联网通用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应组织各商业银行加大对大额现金提现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现金管理,鼓励应用银行卡。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扩大银行卡的义务监督员队伍,形成对银行卡工作的有效社会监督,保障我市银行卡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责任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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