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记名股票转让方式的规定
名词解释: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不记名股票相对应。过户要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本条规定,记名股票可以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背书即出让人将转让股票的意见记载于股票的背面,并签名盖章和注明日期。记名股票的受让人必须按照本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公司要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票之中和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违反此项程序的股票转让,对公司没有效力。因为如果不依法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公司的股东名册没有变更,股权就没有真正转移,公司股东一切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仍以原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为有效,股票受让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按照本条规定,记名股票还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这主要是针对无纸化记名股票转让形式的规定。由于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实现了无纸化的股票交易,这类无纸化的股票如是记名的,对这类无纸化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为了防止个别股东利用股票转让分散或集中表决权,以达到操纵股东大会的目的,同时为了使股利分配能顺利进行,以避免发生纠纷,本条还规定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转让记名股票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即不予办理股票转让过户手续。在该期间内所进行的股票转让,对公司没有法律效力。
二、记名股票的特点
1、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
对于记名股票对于股东而言,激励模式对激励对象有严格的业绩目标约束,权、责、利的对称性较好,能形成股东与激励对象双赢的格局,故激励方案较易为股东大会所接受和通过;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除了记名股东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经记名股东转让和经股份公司过户的)不具有股东资格。
2、认购股票的款项不一定一次性缴足
缴纳股款是股东基于认购股票而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性缴足股款。但是,基于记名股票所确定的股份公司与记名股东之间的特定关系,有些国家也规定允许记名股东在认购股票时可以不一次性缴足股款。
3、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
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且要服从规定的转让条件。一般来说,记名股票的转让都必须由股份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受让人才能取得股东的资格和权利。而且,为了维护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法律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有时会规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如有的国家规定记名股票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4、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记名股票与记名股东的关系是特定的,因此,万一股票遗失,记名股东的资格和权利并不消失,并可依据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挂失,要求公司补发新的股票。
我国《公司法》对此的具体规定是: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记名股票以什么方式转让
356人看过
-
记名股票背书在什么地方进行
384人看过
-
什么是汇票背书转让?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吗
88人看过
-
关于记名股票转让方式的规定
79人看过
-
股份转让是否以记名股份为准
493人看过
-
支票转让的背书方式
146人看过
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 更多>
-
记名股票背书在哪些地方进行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21、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不记名股票相对应。过户要办理过户手续。 2、《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汇票背书转让的概念是什么汇票转让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订立汇票方式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1.汇票背书转让的概念。根据我国票据法第27条的规定,票据法上的汇票转让是通过背书方式进行的。所谓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完成签章,并将其交付相对人,从而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票据行为。 2.背书转让的方式。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
-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是否连续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9应当连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
不进行转让登记是否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4不进行变更登记股权受让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转让人在通知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并告知公司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其在转让合同中的义务就已经履行完毕。股权转让生效与变更股东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变更股东登记是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的问题,其功能是使股权的变动产生公示的效力,而不是股权协议生效的构成要件;无论登记与不登记,新股东的实际权利已开始行使,其股权的享有和行使并不以变更登记为条件。
-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些可以进行转让或者赠与不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8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不管怎样,你都能够如愿以偿的达到“退股”的目的。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公司法》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条件,该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