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的特征:
1、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让人(第三人),按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2、债权转让是权利人转让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3、债权的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权利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4、第三人在取得债权后,可享有与此有关的从权利。
5、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6、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二、债权转让的条件
1、是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是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是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是必须有转让通知。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
债权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如果有附生效条件或者生效期限的,自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到来时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务转让中担保物权有哪些特点?
246人看过
-
质押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
307人看过
-
债权转让具有什么特点
269人看过
-
债权转让三方协议包含哪些核心要点
350人看过
-
国有股转让有哪些特点
376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合同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
60人看过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
债权转让协议有哪些,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4在债权转让协议中,应当注意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但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此外,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债务。
-
债权转让的债权性质和特点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031、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4、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
公司转让的债权共有哪些协议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8(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
-
债权转让的含义及有何特点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8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
-
不可转让的特有债权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121、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2、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比如保证债权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若与主债权分离,其担保性质自然丧失,所以不得单独转让。 3、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