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的主体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04:55 161 人看过

有限合伙企业的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也就是以前的合伙人的条件,主要是自然人,因为是涉及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在具体要求上是比较严格的,如果一旦普通合伙人无法承担责任,这样的话债权人的利益有时就得不到保护。所以在2006年的《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之所以规定这些主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有下列原因: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基于此,其责任限定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因此,就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来看,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没有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必须包含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包括内容如下: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2、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变更程序;7、其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最新版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模板<p>第一章总则</p><p>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p><p>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p><p>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023-07-08
    250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一、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
    2023-04-24
    242人看过
  • 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一、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合伙企业解散是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完全已经被解散,就意味着他不再具有我们国家民事诉讼当中的相关的权利,也不能够作为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合伙财产还是不同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合伙企业解散时也必须进行清算以偿还合伙债务,那么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
    2023-06-01
    36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解读(五)关于有限合伙企业
    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公示要求。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4、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同时,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也作出了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
    2023-06-06
    441人看过
  • 自然人合伙企业算是法律主体吗
    自然人与合伙企业都能作为法律上的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上的自然人首先是具有自然生物属性的人,从出生开始就获得了民事主体资格。而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一、请问合伙注册后公司法人股份有多少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二、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哪些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3-03-31
    285人看过
  • 当合伙协议规定有合伙期限时,退出合伙企业的原因是什么
    法律咨询:在合伙企业协会同意的合伙期限内退出合伙企业的原因是什么律师回答:(a)合伙协议中同意的退出原因出现了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c)合伙人很难继续参与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的义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他一定要退出合伙企业:(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2)个人偿付能力丧失(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并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依法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所有财产份额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其他合伙人不一致同意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应当退伙。退伙生效日为退伙事
    2023-05-07
    139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分为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个人债务清偿两种,具体为:1.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二、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在于:1.合伙人资格不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2023-06-06
    132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主体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合伙企业不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职务侵占罪减轻处罚再犯要判缓刑吗犯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被减轻处罚的,还是能判罚金。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公司用私人账户去收款算职务侵占吗公司用私人账户收款,如果符合构成要件,那么属于职务侵占,即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
    2023-03-08
    168人看过
  •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主要有
    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权利:1.共有财产权。2.合伙经营权。包括:合伙事务的决定权、合伙事务执行权、监督检查权、查阅账簿权。3.利润分配请求权。义务:1.出资义务。2.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3.分担亏损的义务。4.竞业禁止的义务。一、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是多少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
    2023-03-14
    373人看过
  •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及其所需条件?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3、出资要件方面,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4、名称要件方面,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法人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法人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四点,分别是: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依照现
    2023-07-24
    24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是否承担合伙企业亏损
    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具有无限的连带责任,在发生巨大亏损时,有限合伙人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剩下的就需要普通合伙人承担了。一、合伙企业债务一定要个人承担吗合伙企业债务不是一定要个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二、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具有下列方式:1、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予以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普通合伙人承担债务超过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三、企业债务怎么承担责任因为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法律对其债务责任
    2023-03-01
    496人看过
  • 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
    一、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1.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不同。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享有平等的权力,都有权对内行使经营管理权,对外代表合伙人从事交易活动,这种合伙,是建立在合伙人之间的高度信任基础之上的一种对人关系的合伙,是所有合伙人相互选择的结果。全体合伙人以共同出资为前提,无论出资额多少,承担同样的风险。而有限合伙的业务执行权,专属于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他们是资金的管理者,有权决定合伙的对内管理、对外经营一切事务,有限合伙人为一般投资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2.出资方式上的差别。普通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对于出资方式,当今世界各国具体规定各不相同,但一般都认为出资的方式可以是货币和其他财产(包括非物质性财产)。我国现行法律也允许合伙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还可采用劳务
    2023-06-06
    131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只能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各个合伙人承担责任的份额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答疑编号11291,点击提问】【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13.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一般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答疑编号11292,点击提问】【您的答案】【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不同,有限合伙人并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有限合伙人并无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权,有限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时,一般不会损害本合伙企业的利益。当然,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14.除合伙协议另
    2023-04-24
    321人看过
  • 什么类型的企业拥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一种盈利性组织。是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其合伙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并订立合伙协议,共同经营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以及共担风险。合伙人自签订合伙协议时,就表示合伙企业的成立。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我们耳熟能详的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业。2007年6月1日,中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青岛葳尔、南海创投等股权投资类有限合伙企业陆续成立,为中国私募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掀开了新的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
    2023-07-03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 更多>

    #有限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种类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我想现在很多企业后面经常能看到(有限合伙)这个词。其实合伙的类型就是我们常说的有限合伙。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总结有限合伙企业相对于其他合伙企业的特点。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三,有限合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什么意思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5
      我想大家现在很多企业后面经常能够看到(有限合伙)的字样,其实该合伙企业的类型就是我们常说的“有限合伙企业”。结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我们来总结下有限合伙企业相对其他合伙企业又有哪些特点呢? 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
    • 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具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7
      合伙企业法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 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
    • 有限合伙人是合伙人还是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5
      1、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大于有限合伙人;2、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企业进行交易;3、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企业竞争的业务;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出质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5、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让时,只需按规定通知;6、普
    •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是什么合伙企业的责任无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