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合同的订立与变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23:56 402 人看过

救助合同的订立

救助合同通常由船长代表船东和货主签订。《海商法》第175条规定,遇险船舶的船长有权代表船东订立救助合同。遇险船舶的船长或者所有人有权代表船上财产所有人订立救助合同。该条规定了两项法律代表权,即遇险船舶的船长有权代表船东,,船长和船东有权代表船上财产的所有人签署救助合同

救助合同的变更

救助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或者双方同意仲裁的,受理争议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判决或者裁定变更救助合同:

1。本合同是在不正当或危险情况的影响下订立的,合同条款明显不公平

2。本合同项下支付的救助费用明显高于或低于实际提供的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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