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听证的参与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32:01 78 人看过

强制拆迁听证的参加人范围如下:强制拆迁听证的参加人包括拆迁当事人、房屋拆迁原裁定的经办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代表性的代表也可以邀请社会公信力参与。

听证程序可以由行政相对人申请,也可以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组织。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听证的范围。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主要包括当事人的申请,申请应当在三日内提交。听证由行政机关组织,非本案侦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1)行政机关告知可以请求听证后,被处罚人请求听证的,应当自行政机关告知可以请求听证之日起三日内向行政机关提交。被处罚人请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被处罚人口头提出的听证请求进行记录,以确认被处罚人已经行使听证请求权的事实。(二)行政机关收到被处罚人的听证请求后,应当开始听证准备工作。行政机关决定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七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被处罚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被害人等有关人员。为保证听证的有效性,听证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被处罚方及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三)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市民可以参加海选。记者可以采访。(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侦查人员主持。调查与审查人员的分离有助于确认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全面性。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回避。

(5)受罚方可以自行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两人参加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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