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室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6:02:59 347 人看过

给精神病人做鉴定是侦查的程序之一,所以对精神病人做精神鉴定,不会重新计算羁押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一、精神病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备案,在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后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5.中心在接受鉴定委托或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应当向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出具《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1)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的;

2)不能按本规定提交材料和交纳鉴定费,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无法收集到有关材料,经委托机关详细说明正当理由,由专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能够关押
    一、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能够关押精神病人有犯罪行为的,可以进行刑事拘留,但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后没有刑事承担能力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在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可以将有可能有精神病的嫌疑人进行关押的。二、刑拘期间做精神病鉴定如何计算羁押期限刑事拘留期间,对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并不影响羁押的期限,鉴定是属于侦查的措施之一。而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
    2023-06-06
    494人看过
  • 一般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羁押期限最长是多少
    一、一般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羁押期限最长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第二百二十一条对
    2023-06-11
    386人看过
  • 刑诉法精神病重新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在我们生活中,可能随处可见的,也就是关于刑诉法的一些相关规定的标准,那么又有谁知道,刑诉法精神病重新鉴定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司法鉴定,应该是在提交鉴定书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具体看下文。司法部出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司法鉴定期限有明确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
    2023-06-03
    257人看过
  • 精神病关押的规定包括什么,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罚?
    一、精神病关押的规定包括什么司法机关对于精神病人通常都不采取关押这种强制性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的话,确认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仅不会关押,实际上都没办法去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就算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服刑阶段一般也都是监外执行的。对于精神病人不适合关押,下列人员,不宜羁押,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四)患有严重疾病的;(五)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二、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罚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2、
    2023-06-23
    387人看过
  • 精神病鉴定计算押羁刑事诉讼法内容释义
    最近几年以来,每当有十分恶性的杀人案件发生时,都能听到要求为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的呼声,这呼声中不但有当事人家属的,也有来自辩护律师的申请,也有专家和学者的呼吁请求。在确定犯罪嫌疑人犯罪动机的时候,要对其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根据精神病鉴定计算押羁刑事诉讼法,对其做出公正公平合理的审判。精神病鉴定计算押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六机关实施规定,》第33条精神病鉴定计算押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2023-04-19
    314人看过
  •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精神病监狱的规定是什么
    一、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的规定是什么?1、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这种精神病人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要确认他是完全无刑事贸任的精神病人.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标准:(1)医学标准。即他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是处于精神病状态之中,而且正处于发病期而不是缓解期和间歇期,实施危害社会的原因是由于有精神病所引起的。(2)心理学标准。即由于行为人有精神病而使他完全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否符合这两个标准,即是否同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这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即依法进行司法精神的鉴定。2、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是指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处于间歇期,没有发病,精神是正常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他
    2023-03-31
    380人看过
  • 精神病鉴定是否计入审查逮捕期限?
    批捕阶段申请精神病鉴定不算办案期限。等鉴定意见出来后,再将鉴定之前的办案时间,加上鉴定意见出来之后的办案时间,进行合并计算办案期限。不管是否委托进行了精神病鉴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实际羁押的,实际羁押的时间最后都可以折抵刑期。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间。羁押期限是指对犯罪嫌疑人限制要身自由,并进行关押的时间长度规定。办案期限则是司法机关承办案件所能否使用的时间长度规定,也就是办案机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结案。所以,不管是否委托进行了精神病鉴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实际羁押的,实际羁押的时间最后都可以折抵刑期。精神病鉴定所用的时间不计算在办案期限之内,实际上就是发生办案期限的中止,等鉴定意见出来后,再将鉴定之前的办案时间,加上鉴定意见出来之后的办案时间,进行合并计算办案期限。一、逮捕后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2023-06-27
    71人看过
  • 精神病鉴定是否导致拘留期限中止
    对于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必须对被害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案件。据此,对这类案件,如果对被告人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确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督居住的办法;如果不能变更强制措施的,对被害人作精神病鉴定所用的时间,可以不计入被告人的刑事拘留期限。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并提出对其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一、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首先由人民检察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2、司法鉴定机构首先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审阅案情和病情等有关材料,拟定鉴定方案。3、对被鉴定人进行躯体的、神经系统的和精神状态的各项检查,必要时还应做心理测验、脑电图、C
    2023-04-06
    349人看过
  • 精神病人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精神病人司法鉴定的规则
    一、精神病人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精神病人司法鉴定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1.是否能辨认自己的行为。2.是否能控制自己的行为。3.是否存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其行为的时候,其精神活动是否已恢复正常。4.其是否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二、精神病人司法鉴定的规则精神病人司法鉴定需要遵循如下规则:1.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2.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4.当事人接到意见书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
    2023-06-06
    309人看过
  • 批捕阶段申请精神病鉴定算期限么
    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间。羁押期限是指对犯罪嫌疑人限制要身自由,并进行关押的时间长度规定。办案期限则是司法机关承办案件所能否使用的时间长度规定,也就是办案机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结案。所以,不管是否委托进行了精神病鉴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实际羁押的,实际羁押的时间最后都可以折抵刑期。精神病鉴定所用的时间不计算在办案期限之内,实际上就是发生办案期限的中止,等鉴定意见出来后,再将鉴定之前的办案时间,加上鉴定意见出来之后的办案时间,进行合并计算办案期限。一、逮捕后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
    2023-02-07
    407人看过
  • 精神病国家可以关押吗,规定是什么?
    精神病国家一般是不能关押的。相关的规定是:精神病患者也属于患有严重的疾病,精神病患者不仅不适合关押,在法律上有精神病患者所实施的一些犯罪活动,其实根本没办法追究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因为精神病人的所作所为很多时候并非出于本意,主要是当事人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一、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1、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2023-03-25
    130人看过
  • 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计入刑期
    一、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计入刑期不算入刑期,精神病鉴定不算入办案期限,也不算入刑期。二、法医精神病鉴定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范围主要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法定能力,主要有以下范围:1、邢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2、刑事受审能力:是指刑事被告人参加庭审,接受审判的能力。3、服刑能力:是指被鉴定人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者被裁决受治安处罚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其无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为无服刑、受劳动教养能力或者无受处罚能力。4、民事行为能力:简称行为能力。5、精神损伤程度鉴定:是以其精神障碍出现与所遭受伤害之间存在的因果联系作为鉴定的基础和前提,评定损伤程度时对有关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而不是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发现。6、智能障碍:是指智力明显落后于同龄正常儿童智力水平,也就是我们常说智力商数为70分以下的人
    2023-06-06
    292人看过
  • 精神病史可以免羁押吗
    有精神病史的可以免羁押。羁押是指那些具有严重罪行而在社会上继续自由生活会对别人造成伤害的罪犯所适用的一种刑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能够直接判处羁押来进行惩罚的,比说如果说有精神方面的或者怀孕哺乳的情况就不适合羁押。精神失常、重度传染、怀孕、哺乳期妇女不能羁押。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2023-06-18
    173人看过
  • 精神病司法鉴定地点是在精神病院吗?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地点是在精神病院吗?精神病鉴定应该到你所在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也可以道法院提起行为能力确认之诉,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一般司法鉴定中心在三级医院都有设立的,具体申请及鉴定所需材料,具体情况您可以到鉴定中心进行咨询。无论是由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还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进行鉴定,其共同的内涵都体现为鉴定机构选择由国家公权利来运作。二、精神病人办理残疾证的条件是什么?1、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6)其他精神障碍。2、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
    2023-06-06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精神病的鉴定需要在羁押期内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22
      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也就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精神病鉴定会进行羁押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
      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也就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如何判定精神病的羁押期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0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零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 鉴定精神病罪会立行羁押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06
      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即不计入办案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因鉴定时间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
    • 精神病期间能认定羁押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4
      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也就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