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蓄水池无偿转让合同包括什么类型?
蓄水池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蓄水池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
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区别
(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
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为了更好的规范着保障公民的各项权益,在发生交易时也是要签订相应的合同,在合同中也是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具体信息以及进行约定的事宜,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做出了违法合同或者违法的行为后,另一方也是可以通过合同来索要赔偿并解除签订的合同。
-
什么类型的屋顶防水工程包括
377人看过
-
合同转让的条件及类型是什么
136人看过
-
监理包括三类合同类型吗
478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包含什么类型?
1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44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包括什么?
57人看过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
收购蓄水池可以形成转让合同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1蓄水池无偿转让合同包括了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
-
注册商标转让包括哪些类型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
-
什么是合同转让合同转让的类型和范围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的转让作出不同的划分: 1、合同的全部转让和部分转。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的全部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所谓合同的全部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
-
哪些是合同转让的典型类型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311、合同的转让,根据转让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和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形式。 2、合同权利的转让,顾名思义,也就是将自己在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这种转让呢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 3、合同义务的转让,也就是将自己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由于该转让行为将会对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法律规定,这种转让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
-
发包方包括什么类型?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1(1)单纯由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发包方 这种单纯由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发包方之所以在现今的承包经营实践中比较多见,主要是因为这样组成发包方比较简单易行,并且能与我国多年来形成的经济管理体制较好地衔接起来。 (2)由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发包方 在承包经营实践中,由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发包方的情况也是较为多见的。 (3)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作为发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