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才可以撤销立案侦查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8:14:17 217 人看过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经过诉讼期限的;(四)经赦免处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调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终止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继续调查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经过诉讼期限的;(四)经赦免处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调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终止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继续调查案件。

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遗嘱

遗嘱人有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撤销遗嘱:遗嘱人只要有撤销遗嘱的意思就能撤销遗嘱,但是如果遗嘱认撤销的是公证遗嘱的则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该撤销行为才有效。另外,遗嘱人立遗嘱后,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也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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