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病假旗号跳槽被判赔偿原公司6000多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0:40:13 78 人看过

男青年邱某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私自到另一公司工作。记者昨天从邹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25日,该男子结果被判赔偿原公司6000多元。据悉,邱某原系邹城某公司职工,劳动合同签至2009年4月。2006年8月,邱某向公司请了病假,自称在家休养。2007年3月,该公司意外得知邱某现在河北石家庄市市另一公司工作,即书面通知关某回公司上班,但邱某未予理睬。邹城公司即以邱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6000余元,并要求河北石家庄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邱某与邹城公司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在与邹城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他擅自离职到河北石家庄市公司工作,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据《劳动法》102条和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邱某应赔偿给邹城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据邱某与邹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的约定,邱某应赔偿邹城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3300元及违约金3000元。河北石家庄市公司招用了尚未与邹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邱某也存在过错,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河北石家庄市公司应对邱某的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假相关文章
  • 北京一违约跳槽者被判向原单位赔偿84万
    近日,北京怀柔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一名违约跳槽者作出裁决,要求其向原单位支付高达84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曹某1997年8月到北京四维约翰逊保安器材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生产部、技术部和销售部经理等职务,参与公司重大实验课题,了解并掌握公司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及新产品开发研制、销售策略、定价标准等核心机密。公司还曾派其去英国进行技能培训,又聘请英国专家在国内进行84天的培训。公司为两次培训共支付102200英镑的培训费和9732元人民币的交通费、置装费。怀柔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北京日报介绍说,1999年10月20日,曹某在未与公司进行协商,未履行交接手续的情况下,给该公司董事长发去一份辞职传真后,即到国内同行业竞争企业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该公司国产化部负责人。今年初,四维公司到怀柔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诉曹某单方违约跳槽,要求曹某支付培训费及经济损失、商业秘密损失200余万元人民
    2023-06-09
    193人看过
  • 签保密协议跳槽同类公司疑泄密被判赔偿8万
    金羊网2008-01-0209:34:48原东家状告其侵犯商业秘密,一审法院判定侵权成立新快报讯(黄琼实习生方丽敏)签了保密协议后,员工跳槽后选的是同类型的公司。原东家认为此举已侵犯其商业秘密,遂将该员工和其所在的新东家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犯并赔偿。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判决停止侵犯和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诉,该案日前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原告:跳槽带走客户据一审法院广州市中院审理查明,泰可思公司在2002年8月成立,经营范围是财税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培训,软件设计等。润亮公司成立于2006年,主要经营范围和泰可思公司类似。程某、曹某和刘某原是泰可思公司的业务员和客户信息管理员。2005年6月,程某三人和泰可思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双方约定程某三人掌握公司的秘密,有义务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2005年9月,程某三人向泰可思公
    2023-06-05
    351人看过
  • 跳槽至对手公司员工被判违约
    因为跳槽到同行业其他公司,杨女士被原单位告上法庭,日前,一中院以杨女士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为由,终审判决其返还原单位补偿费5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1334.25元。杨女士原是思特奇公司高级产品经理,从事电信运营商市场的售前支持工作。2000年11月13日,公司与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杨女士在离开该公司后一年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参股或受雇于从事电信运营业务支撑系统及增值业务应用系统(技术、产品、服务的名称)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及与其密切关联的企业。《协议》中规定,如果杨女士离职后遵守该协议并提交实际、有效从业证明,公司向杨女士支付离职前一年实际获得工资总额二分之一的补偿费。如果杨女士违反该协议,应返还公司己支付的补偿款并支付违约金。据法院介绍,2004年8月5日,杨女士从思特奇公司离职。同年9月1日,某科技公司向思特奇公司邮寄了一份杨女士在该公司工作的就业证明。按协议思特奇公司向杨女士支
    2023-06-09
    306人看过
  • 员工跳槽拉走客户被公司索赔
    员工核心提示:深圳一咨询有限公司的员工李某在跳槽之后带走了该公司的不少客源,被“老东家”视作违反了“游戏规则”,索要经济赔偿。昨日,双方坐上了仲裁庭,都认为是对方存在过错。业内人士认为,年底是跳槽的高峰期,员工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为“老东家”保守商业秘密,再次成为受人关注的热门话题。正文:合同曾约定保密事项2000年6月7日,李某与深圳某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李某必须保守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否则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李某也书面承诺:在其受雇佣期间得到的相关情报,诸如顾客资料、支付体系、合约事项等,全部作为保密事项。如有违反,李某将被受到革职处分,同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由于李某工作出色,公司对其颇为满意,双方的劳动合同一直延续至2005年6月到期,李某也由普通的业务员做到了中层管理职位,后来又当上了业务部门的经理。然而就在不久前,这家公司发现,李某在工作之余又同别的咨
    2023-06-09
    209人看过
  • 跳槽员工被判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曾是独树一帜的西藏特色旅游,公司却因员工的跳槽违约遭到了极大的难堪。今天,上海徐汇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刘女士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代价是支付违约金10万元。雅吉公司是一家专门经营西藏特色旅游业务的旅行社。2004年5月,刘女士受聘于这家旅行社担任销售部负责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合同中都约定,公司在受聘者离职时应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8000元,受聘者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性的业务,否则须支付违约金30万元。2005年7月,刘女士提出要离开雅吉公司,经再三挽留无果,双方就竞业限制事宜再次形成书面说明,并签字确认。刘女士领取了竞业限制补偿金8000元后离职而去。然而时日不多,刘女士即以多种形式在他处开展与西藏特色旅游有关的业务。雅吉公司虽多次提醒、劝阻,刘女士依然我行我素。2006年7月,雅吉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申请仲裁未获支持,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刘女
    2023-08-17
    430人看过
  • 石狮一副总跳槽被仲裁赔45万元
    6月初,石狮劳动作了一份仲裁决定,石狮某漂染织造公司副总陈飞鸿跳槽行为违约,应支付合同10000元,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5万元。这一事件引起业内关注。漂染公司:他擅自跳槽漂染织造公司诉称,陈飞鸿于1997年到公司工作,从事染整工艺技术工。1999年1月1日漂染公司决定重用陈飞鸿并让其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的染整工艺技术及生产工艺部门,双方依法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陈飞鸿于2003年2月跳槽到石狮另一漂染织造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副总理及染整技术员。原漂染公司称,陈飞鸿的行为对原公司造成极大的影响和客户流失,造成经济损失73万元人民币。原漂染公司向石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陈飞鸿退还两个月工资17600元,赔偿合同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仲裁委员会:赔偿45万元2004年6月4日下午,石狮市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均派代理人出庭参加了庭审。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
    2023-06-09
    122人看过
  • 高管跳槽带走客源造成原公司损失要赔偿吗
    高管跳槽带走客源并造成原公司损失的,是否要赔偿看具体情况:1、如果高管与原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或保密协议,高管跳槽时带走客源至竞争公司任职,或者有意泄露客户名单的涉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高管未与原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保密协议,那么高管的行为不违反法律也未违反约定,即便原公司因此遭受损失,也不能要求损失赔偿。并且,高管违约主张赔偿时,要按高管与原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按约定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在企业用工管理实践当中,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
    2023-03-16
    365人看过
  • 员工想跳槽频开“病假条”
    员工想辞职,又不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遂不主动提出,而是想办法弄来假病历及假的病假条,让单位无奈之下主动辞掉自己。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到,近来多家用人单位面对类似的头疼事。员工:“逼”单位开除自己建邺路上的某国有食品公司领导最近遇到一件挠头事,一徐姓女员工先后拿出4张病假条,每张假条“建议休息一个月”,以此连续请了4个月的病假。这4张病假条都是在城东一家小门诊开的,且徐某本人也没有到公司请假,每次只给单位传真假条复印件。直至8月中旬,公司领导偶然得知,徐某已在一家外企工作了3个月,只是原单位还被蒙在鼓里。公司上周派人到开病假条的那家诊所了解情况,对方私下承认在病历开具方面存有漏洞,但拒绝提供书面证明。公司觉得无法容忍徐某的行为,想开掉她,于是昨天到市仲裁委咨询。原因:不想承担违约责任市仲裁委的杨明称,上月他们曾接待一起咨询:刘某在一家大型国企工作10年,是业务骨干。去年一家私
    2023-06-10
    235人看过
  • 高管跳槽被判赔老东家14万
    年薪10余万元的公司高管,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前,离职出任对手公司的常务副总。老东家见状不干了,你和我是签有保密协议的,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相类似的工作。记者昨日获悉,高新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判决,高管王华(化名)负有竞业禁止和保密义务,赔偿老东家14万元;挖墙脚的公司聘用尚未终止劳动关系的王华,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签了保密协议高管跳槽对手公司王华是一名年轻有为的公司管理者,自2000年进入位于高新区的四川某高科技产业公司后,便受到重用。作为企业高管,王华刚进公司时不但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还签了一份《保密合同》。保密条款约定: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竞业的单位上班;劳动者在受聘期间和离开单位2年内,不能披露掌握的公司信息,违者支付6万元,离职后两年内不到竞业单位工作,否则赔偿12万元。这之后,2005年3月15日,双方又将《劳动合同》续签至2008年3月31日。同年6月13日,公
    2023-06-09
    157人看过
  • 服务期内跳槽赔偿有好多
    具体金额按照签订的协议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3-06-13
    246人看过
  • 公司状告员工跳槽
    上海一家复合新材料公司用两年时间精心培养自己的一名员工,花去培训费用近5万元,并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但羽翼丰满的员工却忽然不辞而别,跳槽至竞争对手旗下任职。新材料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后连忙向法院起诉,却因自己首先没有履行竞业禁止协议而输了官司。2002年8月,上海某复合新材料公司与周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随后将其安排在质量保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周某享有接受培训、分房等特殊福利待遇,若在服务期限内解除合同则应支付相应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该公司立即派周某参加了全国铝塑行业质检人员培训,并在第二年又参加了一次培训,共花费3.5万元。为了留住人才,公司还特别支出1.5万元为他买了商业保险,并在其参加完第一次培训后将其任命为质保部副经理。为了确保自己的人才投入能够得到回报,公司在第二份合同即将到期时又和周某签订了《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及必须服务
    2023-06-09
    359人看过
  • 债主强逼男子跳河“袖手旁观”被判赔7.8万元
    常州一男子李某为逃避债主的强逼,跳入冰冷的河中逃生,债主和同伙却袖手旁观,结果李某被淹死。辖区派出所认为两名讨债人的行为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检察机关认为两讨债人袖手旁观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故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死者亲属在2004年7月2日将两讨债人起诉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30万余元(本报在2004年7月12日曾作过报道)。近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袖手旁观案。法院认为,两被告对李某的死亡应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死者家属7.8万余元。被人逼债跳入大运河常州人李某与张某之间存在债务关系,李某当时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张某多次催要无着。2001年1月12日下午,张某意外得知李某当晚将在常州一家歌舞厅活动的消息后,带领杨某等人驱车赶到该歌舞厅门口堵截。正在门口的李某拔腿就跑;张某等人则紧追不舍;由于天色已晚,李某又不熟悉路况,为了摆脱追赶,在逃到大运河边时就
    2023-06-07
    141人看过
  • 原公司不给辞职,不辞而别跳槽到新公司造成原公司项目瘫痪,怎么赔偿?
    在某个地方工作时间长了,对工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容易产生厌恶,劳动者想要辞职,公司以工作项目未完成不同意其辞职。这时候受到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到新公司,对原公司项目造成瘫痪,跳槽员工该怎么赔偿?首先我们要了解擅自离职造成损害,谁负责赔偿?原公司不给辞职由跳槽员工和新公司共同赔偿,需要赔偿原公司遭受的损失。只要新公司招用了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且因此造成了经济损失,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不需要考虑新公司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劳动者擅自离职,赔偿哪些?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原公司要求完成项目后再离职,而劳动者认为原公司做法错误,不辞而别跳槽到新公司。跳槽员工离职后对原公司项目瘫痪,他要赔偿原公司损失,包括:1、公司招聘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而支付的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3、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
    2023-05-01
    486人看过
  • 主播跳槽同行公司怎么赔偿违约金
    网络主播违约跳槽的处罚是承担责任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付,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跳槽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付,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一、平台与主播关系怎样认定当下主播和平台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了分成协议,即主播拥有直播权限,可以在平台进行直播表演,并获取一定的礼物、打赏所带来的收益。同时,主播不受直播平台规定的劳动时间、劳动
    2023-02-06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假
    词条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更多>

    #病假
    相关咨询
    • 在有哺乳假期间跳槽到新公司,跳槽后哺乳假还能放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哺乳期的待遇不变。
    • 员工跳槽公司不应该赔偿员工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员工没有提前通知公司就跳槽走人,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尽管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但是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不提前通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高管跳槽带走客源而造成原公司损失要赔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4
      高管跳槽带走客源造成原公司损失的,是否赔偿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高管与原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或保密协议,那么,高管跳槽时带走客源至竞争公司任职的行为,或泄露客户名单等行为涉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高管未与原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保密协议,那么其既不违反法律也未违反约定,即便原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也不能要求损失赔偿。
    • 为什么跳槽的公司需要赔偿培训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2
      1、员工培训完就跳槽,应该赔偿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2、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也就是说,公司出资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员工培训完就跳槽的,应该按照劳动
    • 职工跳槽被公司扣档案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01
      用人单位行为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交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后,立即离开,明显违背。但是,不能排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因为你没有上班,所以实际上解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向劳动者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