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了还要盖作废章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5:51:03 464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的履行不存在什么问题,顺利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那么作废合同自行处理。如果担心不太保险可以加盖作废章,或签订一份合同作废的协议,也可以在双方证人见证下销毁合同。

合同解除需通过法定程序,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邮件的等等。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第三、合同解除的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一、商品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

商品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通过双方签订协议就可以解除了,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时间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

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早通知对方是否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5: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解除是否需要盖章确认?
    该段内容讲述了在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后,需要加盖相应的公章才能确保其法律效力。具体要加盖哪种公章,则需要遵循公司制定的规定。只要公司认可,该做法就是合法的。只要该章节符合法律要求且具有法律效力,就可以证明公司和员工之间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法律意义。只要该章节符合法律要求且具有法律效力,就可以证明公司和员工之间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法律意义。在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后,需要加盖相应的公章才能确保其法律效力。不过,具体要加盖哪种公章,则需要遵循公司制定的规定。只要公司认可,该做法就是合法的。 合 同 章 是 否 一 定 需 要 加 盖 才 能 确 保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合 法 性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章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载明合同章,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也可以被视为有效。此外,《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
    2023-09-03
    404人看过
  • 支票存根错盖了作废章怎么办
    一、支票存根联的保存年限有没有规定存根联属于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15年。可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一年后编制移交清册给本公司的档案管理部门,保管期限到期后,应由该部门进行销毁。存根联上的收款人、金额也将作为日后审记机关或收款方查验的关键会计证据。但是如果此联是作废了的支票存根联,就应该和已经写上作废字样的支票联一齐保存,等向银行申领新的转账支票时,付款银行经过核实必须收回已经作废的支票。二、支票是否可以用来付款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3种。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账,它适用于存款人给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收款单位划转款项,以办理商品
    2023-06-06
    98人看过
  • 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盖什么章
    (一)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加盖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的公章,或者加盖用人单位的合同章;(二)如果是解除劳务派遣合同,需要加盖劳务派遣公司的公章。《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未过户的房屋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吗如果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或者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未过户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2023-06-28
    409人看过
  • 合同作废是否等同于合同解除
    一、合同作废是否等同于合同解除1、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合同作废一说,我们所说的合同作废一般情况下是指合同终止,双方对合同不再继续履行达成一致,进而原本合同丧失效力。2、合同作废,是否具有解除合同的意思,从文义解释上看,虽然作废并非解除合同的规范表述,但作废在文义上具有废除终止的意思,即除履行部分外,双方签订的合同其它内容均不再履行。因此,对于作废后所产生的后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3、一方面,合同尚未履行,作废后的合同在双方的见证下须及时销毁;另一方面,部分履行后,双方对合同作废达成一致,并且对后续工作处理方案也都满意的话,为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合同应当保留到处理方案完成后再销毁作废合同比较合适。《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
    2023-05-03
    334人看过
  • 合同中盖章并可以作为要约吗
    盖章后的合同不是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盖章后的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不属于要约。一、保险合同的要约是指什么民事法律关系中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要约是指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在签订时所作的协议和要求,一般表现为投保单、保单、保险凭证、暂保单和批单的形式。要求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明确、真实。二、一项要约有效成立的要件是什么?要约成立的有效要件如下:1、主体特定,即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且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内容具体确定;4、其他要件。三、电子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成立条件主要有:1.订
    2023-03-08
    420人看过
  • 合同盖章了算是要约承诺吗
    一、合同盖章了算是要约承诺吗合同盖章后就成立,而要约是属订立合同的方式,所以盖章后的合同并不是属于要约,而是属于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签订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立项:根据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等进行。(二)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三)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的能力。(四)草拟合同(协议)文本、谈判:经办部门根据项目进行草拟合同(协议)文本后,与合作主体进行谈判,就合作条款达成共识。(五)审查会签:承办人填写《合同送审责任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
    2023-05-03
    37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合同已经盖章还能作废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合同双方盖章但还没生效可以作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
    • 盖了公章的合同怎么要作废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4
      盖了章的合同作废需要在合同上写明此合同已作废或者将合同销毁即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
    • 盖了章的合同作废需要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2
      盖了章的合同作废需要在合同上写明此合同已作废或者将合同销毁即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
    • 请问盖了章的合同是否需要作废?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4
      盖了章的合同作废需要在合同上写明此合同已作废或者将合同销毁即可。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 盖上作废章了就代表了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不能,离婚必须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双方都同意的,也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结婚证盖上有作废章了不能代表离婚